文学作品的读后感7篇

时间:2024-10-26 作者:Brave

读后感是我们与书籍之间的一种联系,让我们在阅读中不断追求自我成长与内心的平和,在写读后感时,分享对书籍不同解读的看法,能引发更深入的讨论,下面是团子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文学作品的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文学作品的读后感7篇

文学作品的读后感篇1

读了《蓝鲸的眼睛》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拥有善良,就会拥有清澈、美丽的眼睛。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丽安静的夜晚,一个渔民出海得到了蓝鲸的眼睛。蓝鲸很愤怒,并向渔民报仇。渔民知道错误,原意用鲜血与生命当报复。女孩的爷爷为了杀死蓝鲸,把眼睛埋了起来。女孩不忍心伤害蓝鲸,把眼睛换给了它。最后,蓝鲸把眼睛留给了女孩。而女孩从此也拥有的光明。

这篇文章把我深深的感动了,小女孩不怕再次陷入黑暗,失去光明,都要把眼睛还给蓝鲸。而渔民知错就改,勇于承担。为了让其他人不受到伤害,宁愿拿自己的生命当代价。故事里面的每一个主人公都是有一颗善良的心,所以他们都值得拥有清澈美丽的眼睛。

要像女孩一样善良的人真的不多,而我课外班就有一个。她叫昭静瑕,名字和她人一样美丽善良,眼睛水汪汪的。因为她的善良,常常被班里男生欺负,但是她不会记在心上,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帮助他们。有一次,班里一个男生忘记带课本了,静瑕就借那位男生一起看。那位男生最后被静瑕的善良大量给感动,和她做了很好的朋友。

虽然人的性格不容易改,但我会尽量像文章中的小女孩或者静瑕一样善良的心,改掉以前的坏习惯!

文学作品的读后感篇2

科学百科《昆虫记》是法布尔通过自己努力的观察而凝聚成的一本历史名著。里面介绍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丰富而真实,将昆虫栩栩如生的'摆在你的面前。这本书中昆虫种类繁多,我觉得最有趣的昆虫是众所周知的萤火虫,我一开始以为萤火虫的发光点在额头上,看了书后我明白了,萤火虫的发光点在它的小屁股上。此外,我还认识了金步甲,黑步甲,天牛,松毛虫和黑胡蜂等等等等。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金步甲。金步甲是一种十分凶悍的昆虫,速度很快,在敌人面前毫不退缩,勇往直前,勇气可嘉。令我万分敬佩,我们学习也不要这样吗?遇到难题不会不要气馁,拿起笔来算,就会得到丰厚的战利品。法布尔凭着他的执着,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界中,用毕生的心血细微的观察着昆虫,才将他的努力写成了一本科学百科《昆虫记》。法布尔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只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你就会有所发现。

最近,我读了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花费了将近20年时间写成的科学百科《昆虫记》,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一口气读了三遍。科学百科《昆虫记》不仅让我熟悉了昆虫的生活环境、昆虫的家、昆虫的食物;还让我了解了昆虫们的生活习性、本能、计谋手段等。法布尔用浅显易懂的.故事形式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平凡、奇特、有趣的昆虫世界,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蜣螂是怎样滚粪球,是草原上的“清洁工”;被管虫用极微小的圆球为宝宝制作美丽的衣服,是昆虫界“聪明的裁缝”;蝉是大自然的歌唱家,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由此我想到法布尔是一位有着惊人耐心、细致观察力、刻苦钻研精神的人。与他相比我真是惭愧不已。有一次我碰到一道难题,没有动脑就去问妈妈;特别是上学期期中考试由于我的马虎、粗心,数学成绩拖了班级后腿,使我懊悔不已。以后在生活、学习中,我要学习法布尔探索大自然的精神。

科学百科《昆虫记》这本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和无数的启发,我认为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无论是谁只要认真阅读一下科学百科《昆虫记》就会被大自然的神秘吸引,快来看看吧!

文学作品的读后感篇3

前几天,我刚读完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简爱》。

这本书的作者叫夏洛蒂·勃朗特,她有两个妹妹,她们都是女强人。夏洛蒂·勃朗特我对她有些了解,因为我学过一篇关于她的课文。所以,她的代表作《简爱》我也就自然而然的知道了。

我曾经听说过《简爱》的小部分故事,只知道简爱和一个比她大四岁的约翰打起仗来,使自己浑身上下伤痕累累,痛苦不堪,还被里德舅妈关在红屋子里,对此,我一直以为简爱是一个自不量力的人。

然而当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简爱是那么不平凡的一个人,她是一个坚强、善良、勇敢、具有吸引力的小女孩。

刚开始看简爱时,才发现,原来简爱是一个弱小的女孩,她常常受到别人的欺负。但是,她被自己的舅妈的儿子欺负的时候,自己的'舅妈却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经过自己的反抗,小简爱终于可以离开自己的舅妈,离开别人的欺负,来到了劳渥德。

令小简爱意想不到的是,自己的舅妈居然告诉劳渥德的牧师,说她是一个小骗子,是一个坏孩子。简爱虽然小,但她知道尊严,她虽然知道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但是她知道自己的力量小,根本就不能抵抗,但是我知道,她心中有一团怒火正燃烧起来,跟加强了她要永远离开里德舅妈的意念。

在劳渥德的时间里,或许简爱她觉得很苦,但值得佩服的是,简爱失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海伦以后,我发现她变的更坚强了,也让我对她有些刮目相看。

在劳渥德所学到的东西,可以让简爱当上一名家庭教师,而她工作的地方,也就是在桑菲尔德府。接下来的时间,简爱在

桑菲尔德府不仅遇到了天真活泼的小阿黛勒,也使她找到了自己的爱情,虽然在寻求爱情的这段时间中有酸,有甜,有苦,有辣,但她终于熬过来了,并和她的爱人幸福地生活下去。

书的末尾就是这样,这是人人都想得到的结果,也是夏洛蒂·勃朗特的结果。书中的简爱虽然不美,但是她淳朴、善良、坚强,最终赢得自己的爱情,这不就是她真正的美吗。

其实,我们看到的简爱就是夏洛蒂·勃朗特的化身,她告诉了我们要学会坚强,这不正是我们通往成功的道路的需要吗?

文学作品的读后感篇4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且深深爱上了她。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就像是一杯冰水,净化了每一个人的心灵。

文学作品的读后感篇5

我固执地认为,《我与地坛》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经典。

史铁生的文字很美。我喜欢《我与地坛》用细腻的笔调呈现在读者面前的那沧桑古园,喜欢作者描绘古园中那“谁也不能改变的”落日光辉、雨燕高歌、苍劲古柏、夏雨秋风,以及对与四季相应的多种事物的排比铺陈。但他那情真意切的文字并不是吸引我的主要理由,尽管我是个美文崇拜者。因为我读这篇文章不象欣赏那些闲情逸致的文字那样轻松,而是时时停下来,反反复复地想,努力去捕捉文字背后蕴涵着的深厚意蕴。

使我难以摆脱的是弥漫在文字中间的那股沉重和苍凉。当史铁生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当他终于明白自己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余生之时,他的心绪荒凉。很自然地,他想到了死。是地坛,让他在惨遭厄运之后,慢慢地平静下来。

十五年前的那个下午,“失魂落魄”的他“摇着轮椅进入了古园。”这次偶然的“进入”,是作者生命史上的转折。这座“荒芜但并不衰败”的古园,“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仿佛就是为了等他,为了给他一个思索生与死的地方,寻找一个活着的理由。

古园是一座神圣的祭坛。它的上面曾经供奉过无数祭品,象征着生的欲望,也表达了对死的恐惧。沧海桑田,如今的祭坛上早已没有了那些祭品,有的是斑驳的琉璃,颓圮的老墙,飘摇的树叶,还有那“摇头晃脑”的蚂蚁、“一朵小雾般的”蜂儿、“会忽悠一下升空的”瓢虫。古园的败落,自然界的生生不息,似乎蕴藏着生命的奥秘,也紧紧拽住了史铁生。于是他几乎天天来到地坛,摇着轮椅,走遍园子的每一个角落。在那里度过他的春夏秋冬,专心致志地思考着生命的意义。

古园是一个思考生死最适宜的场所,尤其对一个血气方刚便遭命运残酷一击的人。史铁生置身于“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达到了物我合一的境地,渐渐想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代他的一个事实。“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把死当作生命中必然要降临的“节日”,他便安心多了,因为参透了死亡,便开始面对厄运而不再逃避。

文学作品的读后感篇6

看了《斑羚飞渡》这篇文章,我真是感慨万分。它描写了一群被狩猎队逼至绝境的斑羚。这些勇敢的斑羚为了让年轻斑羚和幼年斑羚能够生存

下来,继承它们的血液,延续它们的血脉,竟不惜用一命换一命的方法来挽救他们。“弱者强食”,话虽这么说,但我觉得未必。斑羚并不是强者,而是后面一种,弱者。它们是弱者,但为什么也能顽强地生存下来呢?如果人类也能和斑羚们一样,那在遇到危险的和困难的时候我们的胜算就会更大,这两样能帮我们化解危机的东西是:“团结”和“牺牲”团结大家都懂,但牺牲是什么意思呢?在必要的时候立即做出决定,如果只要做出一点牺牲,就能保住大家的性命或是不受伤害,那就不要犹豫。虽然说着简单,不过做起来就难了。斑羚在危难中所表现出来的智慧、勇气和自我牺牲的精神,会让每一个读过这篇文章的人受到精神的震撼,会启发人们重新认识这个万物共生的世界。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就意味着有一只老斑羚要摔得粉身碎骨。这是一种为了延续种族而甘愿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是一种用生命为下一代建立起来的桥梁!“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没有一只老年斑羚从注定死亡的那一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一拨去,因

为它们知道:有活下来的,就必须有死去的,因为它们必须为那些活下来的付出代价。老年斑羚们没有一只退缩,因为万物终有一死,如果它们的死能换来下一代的新生,那就值了。斑羚们在空中画出了一道道弧线,完成了这一幕既美丽又悲壮的斑羚飞渡。我非常欣赏这些勇敢的斑羚,特别是镰刀头羊,它没有做人类的奴隶,也没有做囚徒。“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到绚丽的彩虹。”它是伟大的,因为它不仅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也维护了种族的尊严。斑羚们的这种精神能让多少人感到汗颜啊!有些人,为了自己的欲望,甘于屈服,甚至可以不择手段。还有的人,让他们在生死之间抉择,他们毅然选择在他人膝下苟且偷生,竟只是为了那一己私利。

正是这可耻的自私蒙蔽了人类的思想,冲昏了人类的头脑,埋没了人类的心灵。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是自私的,有的人也具备和老斑羚们一样的牺牲精神。在汶川大地震中,有多少人本来能逃生的,但却为了救别人而英勇牺牲的。其中,谭千秋老师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本来是可以逃生的,但为了救学生,顾不得自己的安危,拼命地保护着自己的学生。当救援人员发现他时,他手臂张开着,趴在讲台上,死死地保护着四个学生。最后四个学生都活了下来,但他却永远离去了。在这场地震中,很多人为了救别人,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和斑羚一样,都是可以用自己最大的力量去为他人付出全部的英雄。人类虽然是最高级的动物,但其他的生物也是有生命的,有感情的,我们没权利伤害他们。我真为这些狩猎者感到羞耻。

虽然说国家现在已经禁止捕猎了,但有些猎人却把这些话当作耳旁风。继续厚着脸去捕捉动物。在他们眼里,动物们是没有生命的,它们只是自己赚钱的道具。最后,镰刀头羊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镰刀头羊留给狩猎队的是什么?轻蔑?嘲讽?还是万物之灵—人类,将在“灿烂”中目瞪口呆。

文学作品的读后感篇7

记得第一次看史铁生的作品是很小的时候了。我爬上椅子,看到一本极旧的初中语文课本摆在桌上,便不禁翻开,一下子翻到了《秋天的怀念》。读完后,不受控制得哭了出来。那时,我并不知什么是史铁生,什么是《秋天的怀念》,什么是生与死的思考。单觉得,一儿子失去了母亲,一母亲诀别了儿子,是多么痛苦啊,那孩子真可怜,还摇轮椅生活呢。也许那时的哭就是怜悯吧,我没体会到生命,也没体会到死亡。

我正式读《我与地坛》时,是两三年前的时候了,我有了一点思想,也在思考生与死。我问妈妈为什么活呢?人生既苦又短有那么多烦心事。妈妈却告诉我,她的生命负有责任,她要照顾姥姥、姥爷,还要抚养我长大。她现在因这两件事活着,若死了,便没尽到责任。我不解了,一个生命活着的信念竟像马套在车上一样毫无自由,但却无法反驳这看似“无道理”的理由。于是,我开始读《我与地坛》了,读了一段便哭了,一直哭到读完文章。史铁生的失魂落魄缓缓埋入我心中。他的母亲出现了,儿子走后,她仍呆呆地站着,想着儿子,想他的明天,又想他的今天,担心着在病中痛苦挣扎的儿子。她不愿儿子得病,更不愿看到儿子放弃生命。

作为母亲,她真的能改变什么吗?她仍然做着该做的所有事,没放弃,努力着。实在等不下去了,儿子究竟怎么样,他到地坛了没?情绪是否恶化?于是偌大的园子里,不知母亲走过多少焦灼的路。这就是一个平凡的.母亲,可母亲永远不平凡。

在一次谈话中,聊到了《我与地坛》。我说:“我有一次在家哭了,是因为我看到了史铁生所说的’有过车辙的地方,就有母亲的脚印……’我感到我在一些事上不听母亲的话,给母亲带来了麻烦……”

说着我又哭了,我真的哭了出来,好像心中什么东西被点燃了,那火扑不灭,火苗在大脑里一蹦一蹦的,泪水不住地涌出来。那时,我不小了,不是孩子那样说哭就哭,也能勉强控制情绪,但是《我与地坛》总有一种让我哭的东西,也许就是母亲吧。史铁生冲母亲喊:“我可活什么劲”是有原因的,原因不在他。而我和母亲的争吵,无一不是我的过错,而我总喜欢苍白地狡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