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甲申请书7篇

时间:2025-04-05 作者:Brave

申请书的本质是要求一事一议,对于我们的个人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帮助我们解决诉求,我们可以写好有关的申请书,以下是团子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分户甲申请书7篇,供大家参考。

分户甲申请书7篇

分户甲申请书篇1

申请人:**市**乡**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市**乡**村

法定代表人:麻,任村主任。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市**乡**村民委员会第**村民组。

负责人:麻,任组长。

被申请人:**市**乡**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组。

负责人:麻,任组长。

被申请人:**市**乡**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组。

负责人:麻,任组长。

被申请人:**市**乡**村民委员会第四村民组。

负责人:麻,任组长。

请求事项:

请求**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依法解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关于**村山及其山周围相关土地的权属争议,依法确定山及周围相关土地属于申请人村集体所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争议的土地位于**市**乡**村的北部,林场以东,四至为北至**乡**村地界,南至**村三、四组地界,东到**村地界 ,西到林场以东,包括山土地和周围的耕地约310亩。其中山沿山势从西向东分为疏林区、林区和其他未利用地,该山东北角**村与**村的交界地带,则属于其他未利用地(荒山或荒坡),而该山的西半部属于疏林区、林区(来源于**市**乡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图)。上述土地自土地改革以来一直没有明确确权,申请人**村集体与被申请人**村第一、二、三、四组组集体均没有依据《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申请初始登记,因此截止现在都没有领取到《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只是在20xx年12月份部分在半个山西部种植树木的村民领取了《林权证》)因为上述土地没有确权发证,所以自20xx年土地改革以来纷争不断。其间虽然暂时形成过分配方案,但因为界线不明尤其是关于**市**乡**煤矿引发的利益之争,导致不断出现新的争夺土地所有权矛盾。20xx年10月份,在山东北角**村与**村的交界地带成立了**市**乡**煤矿,矿区涵盖山及周围部分土地,因此引发占地费和装车费之争。同时因为谁是所有权人不明,导致发包人不同,而发包地块相同或交叉的各种承包合同及占地协议不断出现,这不仅直接损害全体村民的利益(长期以来无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而切使相关承包人和占地企业苦不堪言,甚至引发诉讼案件。

申请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规定: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采用上述以外的方式占用的集体土地,或虽采用上述方式,但目前土地利用不合理的,如荒废、闲置等,应将其全部或部分土地退还原村或乡农民集体,或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市**乡**煤矿开办之初属村办煤矿,是村办企业,其成立时的所有手续包括用地手续均是以**村村集体的名义办理,所取得的收益也有全村进行分配,全村包括被申请人的四个村民组也未提出过异议。根据上述规定,该煤矿经主管机关审批时的矿区占地(即争议土地)应为申请人**村村集体所有。故申请依法调查处理。

此致

**市国土资源??

申请人:**市**乡**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麻

20xx年12月19日

分户甲申请书篇2

栏杆镇派出所:

本人系巢湖市栏杆集镇赵集居委会砖场胡村村民,目前户口成员共五人,分别为: (户主)、 (系户主儿子)、曹 (系户主儿媳)、 (系户主大孙女), (系户主二孙女)鉴于本人(胡 )长期在外打工,现为了解决工作、生活、社会养老、子女上学等诸多问题,经与母亲协商一致,同意本人从原户中分出,另行立户。特此申请!

敬请予以批准,为感!

申请人:

20xx年5月5日

分户甲申请书篇3

尊敬的各级领导:

本人系xx市xx区(县)xx镇(乡,街道)xx村村民,目前户口成员共x人,分别为:xxx(户主)、xxx(系户主妻子)、xxx(系户主儿子)、xxx(系户主儿媳)等,鉴于本人(xxx)现已结婚成家(并已有小孩),有正式稳定工作,经济已独立,长期与原有家庭分开居住,现为了解决工作、生活、社会养老、子女上学等诸多问题,经与全体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同意本人从原户中分出,另行立户。 特此申请!

敬请予以批准,为感!

分户甲申请书篇4

牡丹区人民政府: 申 请 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被申请人:

地 址:

请求事项:

1、请求解决原卞庙学校7.22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

2、请求解决原卞庙行政村老地毯厂2.69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

实事和理由:

1、关于原卞庙学校7.22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卞庙行政村集体的实事和理由

关于土地所有权,九十年代土地大调查时,国家把卞庙行政村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全部确权给了卞庙行政村,因此原卞庙学校土地的所有权自然就归卞庙行政村所有。

关于土地使用权,从历史沿革来看,原卞庙学校土地,解放前是姓庞的私家园子,解放后,该庞家园子收归公有。高级社在庞家园子南半部分建立了学校,北半部分作为学校的操场,卞庙社区的秦庄、黄庄、王庄、卞庙、前贾、后贾六个自然村的学生都在此学习。卞庙学校土地从1956年至1959年春天,先后为卞庙乡、十四营和学校共同使用。1982年卞庙行政村将学校的操场(原庞家园子北半部分)以行政村的名义按照每户300元的价格出售给18户群众建房使用,该资金用于公益事业。1959年春天,撤销卞庙乡成立大队,大队部也由此迁往卞庙村街里,此后一直到20xx年合校并点前,被学校单独使用。另外,建校时,学校需建5座教室,但由于资金缺乏,当时的卞庙乡经多方协调,上级领导同意提供砖、瓦、木料,由六个村的群众义务出工建成该校。以上事实证明,原卞庙学校土地一直由卞庙行政村行使管理权和使用权。

2、关于原卞庙行政村老地毯厂2.69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卞庙行政村集体的实事和理由

关于土地所有权,九十年代土地大调查时,国家把卞庙行政村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全部确权给了卞庙行政村,因此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的所有权自然就归卞庙行政村所有。

关于土地使用权,原卞庙老地毯厂是1972年卞庙行政村建设大队部时征用卞庙自然村三个生产队的土地,每个生产队一亩,占地共3亩。这块土地最先由卞庙大队部和卫生室使用,之后由卞庙行政村地毯厂使用,后来地毯厂停产,闲臵至今。这2.69亩土地的农业税一直由整个卞庙行政村承担。因此,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也一直由卞庙行政村行使管理权和使用权。20xx年4月,卞庙社区卞庙自然村提出原卞庙学校土地和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他们一个自然村所拥有,对此,卞庙社区居民委员会认为这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特申请区政府依法裁决。

此致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菏泽市牡丹区何居民委员会

20xx年二月月二十二日

分户甲申请书篇5

xxx派出所:

申请人:xxx,男(女),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

因本人与xxx(性别,身份证号码xxxx)已办理离婚手续,所以特申请将本人(或及子/女xxx)的户口xxx划开,单独立户。

特此申请,望批准!

敬礼!

分户甲申请书篇6

大方镇派出所:

本人xx,于1984年10月4日生,大专文化,现住大方南郊。身份证号码:xxx,户籍所在地,大方镇集体户居民委员会对江小学,非农户口,现在大方永贵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化验室工作。

父亲在大方镇第六小学任教已接近退休之年,母亲无业。十多年来,父亲靠他微薄

的工资供我上学读书,养家活口,含辛茹苦大半身。现在我有了工作,不能老是依附老人们过日子。征得父母的`同意,我决定分户自立门户,自食其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及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向贵所提出分户申请,自愿单独立户,落户在大方镇南街居民委员会。敬请批准予以分户为谢。

此致:

敬礼!

具申请人:

20xx年元月6日

分户甲申请书篇7

尊敬的县电力局领导:

您好!我们是xx镇xx村xx自然村(23组)的村民。居住地集中在自然村村口,由于本村于20xx年电力统一改革,当时该地段(xxxxx)还未有人居住,导致电力没有到达。这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距今(20xx年5月)已有14户(约70人)在该地段建立民房,但由于经济困难,能力有限,用电问题一直没有的到解决。多户居民共用一个电表(于20xx年xx等人申请的.单相10a电表),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和隐患:

1、用户过多,电表超负荷工作使电力严重不足,给居民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2、由于距离电表安放地远(大部分距离共用电表500米以上),民用电线质量低,导致电路能量损耗大,既没有使电能的到充分利用,还产生了高额电费,使原本贫困的居民增加了经济负担;

3、该地段处于自然村路口,是入村的主干线,车辆和人员流动频繁。由于居民自主拉线,电线质量和电杆(由居民自制)分布等不够科学合理等原因,如遇较大风雨,电线摇摇欲坠,很容易掉落地面,危及人员和牲畜的安全,其隐患可想而知。

诸多问题未能一一陈述,我们深知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的必要性,但由于经济困难,力不能及。特此向贵局提出申请,申请民用双相到达各户居民家中,以解居民用电之忧。望领导批准。

全体居民企盼!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