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会工作计划优质6篇

时间:2023-12-11 作者:Gourm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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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会工作计划优质6篇

监督会工作计划篇1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社区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现根据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20xx年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大会精神,以维护、实现、发展群众利益为出发点,逐步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着力构建基层反腐倡廉体系,不断促进社区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工作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二、工作目标

在镇纪检委的领导下,发挥社区监委会的作用,使本社区基层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明显加强,社区民主政治建设有效推进;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落实,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切实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从而使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实现社会和谐。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社区干部的思想信含宗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从而提高社区干部的大局意识和自主、自省、自警、自励意识;坚持做到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量力而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清正廉洁、秉公办事。

2、对每季度的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

3、加强社区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勤政廉政等方面的监督,开展好社区干部的“勤廉双述”工作。

4、及时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来电举报,对热点问题及时展开调查,对存在违法违纪现象的及时向上级部门行反映,协助上级部门好调查工作。

5、配合党总支搞好年终的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监督会工作计划篇2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今年来,在省局的有力领导下,我市系统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勇于探索,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创造了许多工作亮点和成功经验。突出表现在:一是专项整治突出特色。药品“两打两建”分三阶段推进,8月份各部门“各扫门前雪”,9月份开展县区交叉检查,10月份开展全市巡回督查,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好成效。二是监管信息化继续保持领先水平。“智慧药监”平台已基本覆盖全市“三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实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过程可控,追溯体系日益完善。三是率先在全省建立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平台。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在线审方试点,并实现远程审方平台与“智慧药监”平台联网,吸引主流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四是药械安全监测水平提升。建立“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分析、半年一评价、全年一评比”工作制度,监测质量和水平居全省领先。五是“药品安全村居”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全市已有132个村居进行有益探索,为创新社会管理,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积累了经验。

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行为

坚持把打假治劣列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深入开展“三品一械”专项检查与整治,不断提升稽查效率,净化“三品一械”市场。截至11月底,全市系统查处案件206起,罚没19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7起。

扎实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7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检查工作,并完成专项行动重点品种和重点单位的药品监督抽样任务;8月,全市系统各级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抓好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各扫门前雪”;9月,组织各县(市)局、市局直属分局开展交叉检查,零售药店抽查覆盖面不少于25%,诊所抽查不少于30家,着重发现问题、查找不足,促进对口单位之间相互学习、有效借鉴、共同提高;10月,市局抽调精干力量,兵分四组赴各县(市)开展巡回抽查和督促检查,深入挖掘案件线索,推动专项行动不断深入。通过三轮监督检查,全市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44起,罚没约1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起,有效震慑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全市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专项行动坚持“边打、边整改、边建”的原则,在“打”的同时,着重研究如何“建”,市局重点研究生产、批发企业方面的规范建设和监管机制建设,各县(市)局重点探索零售药店、诊所的规范建设和监管机制建设,全面提升了药品监管水平。

积极推进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从5月起,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扎实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对全市1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57家保健食品经营批发企业、195家保健食品专营店、846家保健食品零售企业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中,全市系统有效落实监督检查、抽样检测、协助调查、稽查办案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四非”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与公安部门联动作用,形成了“提前介入、联合调查、现场移送、共同追查”的协作办案机制,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有力提升了执法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执法效果明显增强。发现可疑线索,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协查核实,得到确凿有力的证据材料,缩短案件办理时间,提高办案效率,共发出协查函14份,收到兄弟局发来协查函14份,查处案件12起,罚没款16万元,有力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督查组到我市督查打“四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我市查处案件的力度给予充分肯定。

注重提高监督抽验成效。汇总国家总局、省局网站等渠道公布的假劣药品信息,对药品抽样品种进行研究和分析,印发2017年全市监督抽验和快检工作计划,提高抽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已完成监督抽样药品971批次,检验914批次,检出不合格72批次,查处药品监督抽验不合格案件77件。强化基本药物抽验工作,已完成82个品种、158批次的抽验工作,确保基本药物质量的安全可控。

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案件。向社会公开“12331”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投诉举报,“12331”投诉举报中心认真做好投诉举报热线的接听、受理、答复等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已受理各类举报投诉183件,立案查处15起,及时将查处情况反馈给举报人。同时,加大对网上非法售药行为的打击力度,指定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售药实时监控,已监测到网络违法售药信息270多条,移送2条涉嫌网上销售假药案件线索。

(二)坚持工作创新,构建安全监管机制

注重健全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三品一械”质量安全。

完善制度建设,健全监管机制。结合药品“两打两建”和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成果,及时总结日常监管经验,健全“三品一械”监管机制。一是建立药品安全监管质量管理工作体系,制定《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岗位操作规程》、《药品生产企业跟踪检查操作规程》、《药品生产企业许可验收操作规程》、《漳州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岗位操作规程》、《漳州市药品生产企业约谈岗位操作规程》、《医疗机构制剂室日常监督检查岗位操作规程》、《医疗机构制剂室许可验收操作规程》、《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初审操作规程》等八项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操作规程,推进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日常监管、跟踪检查及许可验收等行政行为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二是建立医疗器械审批规范,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职能下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行政审批制度建设,编制审批规程和规范文书,确保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依法、公开、公正、高效。三是建立保健食品追溯制度,要求企业在提交申办材料时提供产品的票证以及建立索票索证、购销台帐制度,确保经营过程可追溯。四是率先在全省推行化妆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选择4家化妆品生产企业为试点,进一步完善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五是建立“三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法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监督约谈制度,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监管效能。在传统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着力提升监管科学化水平。一是完善远程非现场监控手段。全市9个县(市)全面完成电子监管平台的搭建,实现药师在岗监控与购销数据的传输,“智慧药监”远程电子监管平台已覆盖全市11家药品生产企业、29家药品批发企业、6家药品连锁企业、908家单体零售药店、103家连锁门店、1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7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覆盖面近100%,做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过程可控,追溯体系日益完善。同时,加大应用开发力度,将远程监管系统延伸至化妆品生产领域,覆盖26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其中已有6家企业纳入全球眼视频监控平台。二是率先在全省建立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平台。选择在聚善堂医药连锁公司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在线审方试点,率先在全省建立远程审方平台,并实现与“智慧药监”平台联网,有效解决目前执业药师供需矛盾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药师在岗及处方药销售的监管,也为促进药品连锁企业做大做强创造条件。中国医药报、人民网、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建广播电台、闽南日报、厦门晚报等媒体先后对我市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工作做了专题报道。三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诚信评价系统,由系统自动生成诚信评价等级,每月公布企业诚信排名,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针对网络监测到的301家次企业存在异常情况,发布6期“诚信扣分排名情况”,对诚信排名后三位的企业采取书面警告、约谈及重点监管等手段,促使企业落实整改、规范生产经营。

加强日常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一是严格基本药物监管,4家在产基药生产企业、28家批发企业均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生产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生产线赋码改造和数据上传,批发企业及时上传“四大类”、基本药物核注核销数据,预警处理率达100%。二是以实施新修订药品gmp为抓手,强化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和认证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共检查11家药品生产企业25家次,2家医疗机构制剂室2家次,覆盖面100%;加强药用辅料监管,建立药用辅料生产企业数据库和生产企业信用档案。三是加强药品市场巡查与监管,落实“两票制”,严厉查处走票、挂靠、出租出借证照行为,完成辖区36家批发、连锁企业日常检查,组织开展片仔癀、鹭燕2家医药公司一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现场检查验收,定期开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专项检查和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批发企业专项检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通报函1份。四是推进医疗器械精细化监管,生产企业按照植入、无菌、体外诊断试剂、非无菌医用卫生材料、口腔义齿、一般医疗器械等六个类别,经营企业按照法人企业、助听器、角膜接触镜、体验试用医疗器械、一般医疗器械商店、兼营医疗器械的药店等六个类别,分别建立检查标准和要求,共开展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26家次、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60家次;立足风险管理,强化重点企业监管,开展口腔义齿生产使用专项检查、防控h7n9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小型医用吸氧器”产品市场调查、一类医疗器械注册核查自查等。五是严格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着力对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帐建立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中视广联广告监测系统,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共监测电视违法广告73次,移送工商部门2起。六是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自查,重点加强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产品原料和委托加工行为的监管。

加强药械安全监测,构筑用药安全防线。健全完善药械安全监测网络,将药械安全监测工作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和医疗质量考核内容,并按各县(市、区)人口数下达监测工作任务。建立“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分析、半年一评价、全年一评比”的工作制度,着力提升监测质量和水平,审核上报adr6137例,其中新的和严重的1902例,上报mdr1490例,重点关注严重报告信息及基本药物的安全性。

(三)落实监管责任,着力强化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围绕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科学监管,进一步创新工作载体,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不断健全完善。

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药品安全体系评估。召开专题会议,对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将责任考评体系中的三大板块、16个二级指标、46个三级指标层层分解到相关科室,明确任务分工。对药械日常监管工作、药品评价性抽验、案件投诉举报查处、不良反应监测、公众满意度调查等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自评,评估报告翔实规范,受到省局评估办的肯定。

示范先行,进一步延伸药品安全监管触角。组织漳浦、南靖两个药品安全示范县开展创建工作自查和初评,对存在问题进行补缺补漏,完善创建资料的归档,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4月份,漳浦、南靖两个示范县均顺利通过省局创建工作考评。同时,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大力开展创建“药品安全村居”活动,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提出在每个乡镇全面铺开的要求,扩大试点面,逐步建立覆盖城乡、配置公平、发展均衡的药品安全公共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已有132个村居正进行有益探索。

(四)主动靠前服务,积极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建立健全以监管促发展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行行政指导,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干部挂钩企业开展帮扶活动,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服务。

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服务华润片仔癀医药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协调省局在行政许可、药品认证等方面给予帮扶,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关键性问题,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项目建设进程。目前,该基地已完成1000亩土地征迁及首期300亩土地平整,完成规划布局和生产车间设计。二是支持“全国婴童护理用品(漳州)产业集群基地建设。加强沟通与协调,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更大支持,促进项目申报取得实质性进展。年初,全国儿童化妆品综合标准化研究基地和质量检测中心落户我市,充分发挥我市婴童护理用品产业集群基地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积极推进新版gmp、gsp实施。开展实施新版药品gmp、gsp的宣贯工作,落实干部挂钩帮扶企业制度,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指导,并邀请专家、资深认证检查员莅临漳州给药品企业相关人员授课、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对实施新版药品gmp、gsp的认识,促进企业加快改造步伐,抓紧组织实施。重点帮促同溢堂药业公司、乐尔康药业公司、无极药业公司的车间改造,有效免企业在改造中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五)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效廉洁的监管队伍

始终坚持一手抓监管,一手抓队伍建设,确保食品药品和监管队伍“两个安全”。

转变机关作风。制定并落实《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局领导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调研,谋划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四下基层转作风,强化监管迎改革”主题实践活动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加强督导巡查,引导全市系统干部树立雷厉风行的作风,遇事不推诿扯皮,主动协调配合,及时有效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

强化依法行政。大力宣贯《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全面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建设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开展案卷评查交流活动,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杜绝失职、渎职现象的发生。

严禁吃拿卡要。加强教育和监督,开展“细算清廉七笔账,走好人生每一步”活动,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引导干部恪守“八严禁”、“十不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药品执法廉政反馈制度、重点环节述职述廉制度等,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回收药品执法廉政回执单171份,开展电话回访100多人次,均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严控预算开支。加强资金管理,健全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公车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勤俭节约,严格会议经费审批、公车使用管理、办公用品申领及文件材料印制,坚决杜绝铺张浪费。

(六)重视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紧贴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在《闽南日报》开辟“食品药品监管之窗”专栏,每周围绕一项重点开展宣传,抢占党报党刊宣传阵地;每月印发《药品安全》小报一万份,夹带在《海峡都市报》、《海峡导报》中向社会免费发放,定期刊印《漳州食品药品》杂志和《漳州食品药品监管》简讯,形成以“一栏一报一刊一讯”为载体,面向社会各界、面向基层、面向百姓,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格局。同时,以“协管员之家”、“药品安全村居”为据点,广泛开展“六五”普法宣传、药品安全科普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六进”活动等,让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3·15”期间,组织执法人员上街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真假药品质量鉴别,接受现场咨询和投诉,维护群众消费与健康权益,并开展集中销毁假劣及过期“三品一械”活动,展示打假治劣的成效和决心。

二、2018年工作安排

监督会工作计划篇3

为推进我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全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闽卫法监函〔20xx〕58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龙头,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村卫生所(室、站)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主要任务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1.摸清本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本底数,建立餐饮服务单位名册;2.开展日常巡查,发现或怀疑餐饮环节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1.摸清本辖区内宾馆、旅店、招待所、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等公共场所本底数,建立公共场所名册;2.不定期巡查,对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进行调查处理。

(三)职业卫生咨询指导:1.摸清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单位的本底数,建立单位名册;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四)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1.摸清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自供水单位的本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名册;2.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部署,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

(五)学校卫生协管:1.摸清本辖区内学校本底情况,建立学校名册;2.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部署,定期对农村学校食品、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1.摸清本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本底数,建立医疗机构名册;2.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无证行医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区卫生局成立由局长陈石生任组长,副局长郑志宏、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魏美英任副组长,卫生局公卫股负责人何志红、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杨元瑞、卫生监督员彭冬祥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由区卫生局统一领导,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所(室、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实施。

(二)机构设置

按照省卫生厅、市卫生局要求,今年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作为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本辖区的协管工作。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其工作地点悬挂“××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统一接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督查和业务指导。

(三)人员配备

1.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区卫生局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村卫生所(室、站)工作人员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经培训后上岗。

2.原则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至少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名,各镇(开发区)可根据工作量以及服务范围适当增加人员,人员一旦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于3月31日前将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名单上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见附表十一、12)。

(四)职能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定期组织开展培训、考核、聘用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督查指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半年、年度绩效考核。

2.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见附表9)。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巡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完成巡查记录表(见附表3-8)。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见附表1-2),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对村一级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表1-2),并协助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见附表10),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见附表1-2),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表1-2)。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业务培训

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监督信息员)实行岗前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等。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还要组织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来源及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相关补助经费。

(七)工作考核

1.考核方法

(1)区卫生局每半年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评价其工作绩效。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2.考核指标。

(1)涉及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公共场所卫生协管项目,当发现异常情况,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应随时发现,随时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2)协助开展的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每季度至少一次。

(3)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宣传、学生健康教育工作每学期一次。

(4)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工作应有登记记录。

(5)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村卫生所(室、站)协管工作进行具体考核,及时处理解决村卫生所(室、站)上报的事件和问题。原则每季开展一次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消除。

(6)按时开展各项工作巡查、建立本底资料,认真填写和上报各类记录表,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临时性工作。

(八)档案管理

1.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巡查(巡访)情况、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2.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管理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3.协管档案基本内容。

(1)上级部门下发的卫生监督协管文件、工作计划、检查安排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汇报、宣传资料、日常检查执法文书及其他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分类建立行业基本资料档案,有条件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到一户一档;内容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基本情况资料,如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负责人、业务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4)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四、工作步骤

(一)20xx年3月底前,完成制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协管机构、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名单。组织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部署。

(二)20xx年4月底前,区卫生局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员选聘。

(三)20xx年7月底前,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半年考核,摸清底数;总结上半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在全区范围推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开展。

(四)20xx年1月底前,对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导和年终考核、验收,确保各镇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和各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和卫生部、财政部等部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基本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务必要在4月底之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相关制度,做好协管人员落实和任务布置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培训,组织多形式的教学模式,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卫生局将在3月下旬召开一次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会。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四)加强信息管理,规范档案资料

各单位务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最新)》和业务指导部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基础数据、工作数据统计,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逐级上报。

(五)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资金到位

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障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监督会工作计划篇4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我辖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我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我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我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我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我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区卫生监督机构在我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监督会工作计划篇5

很荣幸服务于我院这个团队。鉴于乡村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工作多样复杂性,加之一人兼数职,许多事情需亲力亲为。作为我院办公室的负责人,深感责任重大。通过以往的工作经验,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对以后的工作整理出一些思路并阐述如下:

一 对我院协管工作的理解

由于乡镇卫生服务工作是一个新生事物,目前没有好的参照模式,所以我院协管办公室要广泛收集资料,制定好比较成熟管理模式和规划,做好我院院长的得力助手。在我看来协管办公室的工作是一个集体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部门,既有着全权管理的职能又有着为我院无条件服务的义务。工作范围广而杂,它的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整个我院整体运作。

二 整体的工作思路

(1)具体事务上,以行政工作为主,制定完善的相关制度,加强办公物品的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会议管理,职工的生活福利,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作为一个新成立的部门,所有的事物都要从现实规划进行,只要有完善的规划制度,所有的工作才能有条不紊稳定运转。

(2)加强沟通,密切各部门工作联系,主动与上级各部门沟通,充分领悟上级领导的意思,把握住方向,同时将自己和下级部门的观点很好的传达给上级。与下级沟通主要是执行上级的决定以及收集整理下级部门各项信息。在传达精神及布置工作任务及协调各部门工作时,我的工作原则是务必真诚、谦虚。

(3)积极配合好我院财务人员做好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坏或丢失等不良现象发生。

(4)完善办公室耗材控管,办公室定期回收其他部门的废旧打印纸,并进行可利用与不可利用的分类,立起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

(5)加大内部职工业务能力和素质培训,争取对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医护人员进行轮岗培训,提高我院的整体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

(6)对我院的各团队的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工作成绩、模范作用,信任度等进行德、智、能,勤综合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给各队绩效评价参考提供有效依据之一。

(7)认真完善履行办公室的各项职能,加大执行力度,按照我院制度定的目标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考勤登记,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各项文件、资料、报刊,杂志的收发与存档,为我院年度绩效考核提供有效依据,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日常工作。认真做好我院院长的得力助手。

①接待上级各级领导的各种上访咨询人员等。

②做好我院内外所属范围的环境卫生,保持荣誉,再拿大奖。

③关心职工生活,做好后勤服务。

④积极做好医患关系及各种涉及我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纠纷等,及时化解矛盾。

⑤做好我院的各种宣传与准备工作(标牌、画栏、匾,资料等)

监督会工作计划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坚持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职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推动全省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每年完成的任务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目标。

到201x年底,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管理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更加规范,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

3、 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规定,开展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巡查,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预防性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及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发现可能患有职业病的,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要求,落实有关工作,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成立卫生监督协

管项目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张伟阳同志任组长,局监督股股长刘国旗、监督所所长冯秋改同志任副组长,监督所周鹏飞、梁红亚、张占召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督股,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管理、规划、考核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在县卫生行局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工作制度、服务规范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1个卫生监督协管站,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十统一”管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竞争上岗、统一标示标牌、统一服装样式、统一制度职责、统一工作手册、统一实施标准、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统一绩效考核。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一经聘用不得擅自变动,因工作需要变动协管人员的报经卫生局批准方可调换岗位。

每个村卫生室作为1个卫生监督信息点,明确1名执业人员兼职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三)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每月各乡镇监督覆盖率不低于20%)、饮用水安全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年监督覆盖率不低于100%),协助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转交的案件进行查处。各乡镇指派责任卫生监督员(责任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指导和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

(1)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工作措施。

(2)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

(3)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各项工作季度巡查率100%。

(4)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在每月例会前上报本月巡查信息。

(5)负责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交办的有关事项。

3、村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按服务规范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安全、职业卫生危害和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报告。协助上级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低于20个学时。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还要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五)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2)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3)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4)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6)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7)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8)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

(9)卫生监督协管考核及奖惩制度。

2、 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分类管理、一事一档: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设置、聘任、实施方案、专项检查等,每年度按日期顺序装订成册。

(2)专项工作:上级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工作资料、工作图片、工作总结等一事一档装订成册。

(3)投诉举报、转交案件: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批转、结果反馈等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图片影像资料及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对本单位职工及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签到册、课件、图片资料及试卷。按顺序每期装订成册。

(5)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含供水、传染病防控)四大类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类监督档案中应包含:监督对象底册资料、巡查登记表、监督笔录、意见书、巡查照片、月信息上报表、季度小结。

3、 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县卫生局专用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每月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资料、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要及时上报到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201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元(占%)。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七)工作考核

县卫生局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和考核细则,将考核项目、内容、标准细化量化,定期组织对各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协管项目经费。县卫生监督股具体负责对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对村级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对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进行考核。原则上县级对乡级、乡级对村级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以适当方式公示考核结果。

(八)督导检查

建立并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办公条件、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相关记录;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