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7篇

时间:2024-01-25 作者:Lonesome

通过工作总结,我们能够发现自己在工作中的短板,并努力弥补和改进,工作总结是自我激励和进步的动力源泉,下面是团子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2024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7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4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7篇

2024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篇1

20xx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大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绩。据统计,今年我镇行政调解案件受理总数6件,调解成功5件,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平安创建成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xx镇成立了行政大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本飞任组长,纪委书记陈建平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大调解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政大调解力度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的发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1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积极发挥行政大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实行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xx镇解决争议。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xx镇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大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

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2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法调节的,提请区“行政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三、严格考核问责xx镇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事件的责任单位及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总结经验、分析得失、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更上新的台阶今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距离市、区对行政调解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观念更新不够,对行政调解工作方法、以及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认识不足,影响行政调解工作效率;

二是部分单位(部门)对行政调解信息报送重视程度有待增强,及时报送信息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是经费保障不充分,行政调解工作软、硬件均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行政调解工作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质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指导,充分运用办公平台、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进行宣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调解意识,增强群众对行政调解途径的信赖。

五是强化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政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

2024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篇2

20xx年,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切入点,以建立专职、加强保障为重点,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建立联动为主要内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注重实效,强化宣传教育,行政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及联系村寨无一起矛盾纠纷现象出现。现将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一)强化领导,兼职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行政调解化解新型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显著增强。统计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成立的行政调解室,并配备了兼职调解员2人。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不断完善制度,先后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调解员工作职责、矛盾纠纷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报告制度、案件回访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二、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狠抓队伍,重视调解室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调解室;

其次在政策上向调解员倾斜,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

第三,把行政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公务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专业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

三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虽然县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在实际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2024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篇3

根据《达州市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调解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达市府法〔20xx〕61号)文件要求,我办认真对照检查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情况及案件分析

(一)案件统计情况

截止今年11月中旬,全县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件,受理24件,不予受理2件;申请人为公民的21件,法人的3件;申请复议事件中,行政处罚6件,行政确认3件,行政不作为13件,驳回申请、不属受案范围的2件。从案件审理情况看,维持1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为2件,被申请人改变行政行为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的15件,未审结2件。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县政府为诉讼被告的1件,县法院依法维持了行政机关处罚决定和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所有审结的复议案件没有一件被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

(二)案件分析

行政处罚类、行政不作为类复议案件仍是绝对多数,办理此类案件,是行政复议的工作重点。从案件审理结果看,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期间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数量较多,这与复议机构在办案中加强了协调工作有关,一些本应撤销或变更的案件,经过协调,申请人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后撤回申请。

二、《达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截止20xx年11月中旬,20xx年开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9件行政案件。其中以县政府为被告的2件,以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为共同被告的1件,以林业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社保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运管所为被告的2件,以县民政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住建局为被告的1件。在具体应诉过程中,县政府和涉及的相关部门均严格依照《行政诉讼法》和《达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相关规定,委托了相应的人员出庭应诉。

三、《达州市行政机关办理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建议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该项规定,帮助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应诉和对法院司法建议的回复。20xx年开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9件行政案件,县法院没有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复议工作中,我办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的形式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截止20xx年11月中旬共受理26件行政复议案件,以行政复议意见书形式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改进工作意见的有4件。行政执法机关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后,认真按照意见书的要求将改进工作的情况及时回复我办。

四、重大复议决定备案情况

?达州市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范围,我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按照该《通知》要求,审查每一个行政复议决定是否报送备案。截止今年11月,我县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没有属于备案范围的重大复议决定。

五、《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办法》和《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内容和标准》的学习和具体实施情况

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专门对《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办法》和《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内容和标准》两个文件进行了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对已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其卷宗材料切实按照文件规定整理归档,没有违反《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情况。

六、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调解制度建设。根据县乡政府和各级部门人事调整的实际,及时调整了行政调解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了全县行政调解网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流程,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合法、规范、有序。

(二)畅通调解渠道,依法开展调解。近年来,坚持三大调解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流程。

(三)行政调解案件统计情况。截止今年11月,在我办的指导下,全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矛盾纠纷352件,调解结案287件,其中行政纠纷110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242件,调解结案287件,调解率达89%。我办牵头调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52件,其中行政纠纷32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20件,调解结案43件,调解成功率88%。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工作。乡镇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特别少,说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工作,增强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更多地选择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水平。一方面结合实际,加强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建设,促进全县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另一方面,加强对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办案水平和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更好的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的要求。

(三)窗体顶端

(三)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提高政府及部门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各部门及执法人员要自觉主动地学习、研究《行政诉讼法》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学习,认真研究、探讨,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当前,社会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治安管理、土地管理等争议案件,因其涉及当事人的直接利益,争议大,法律关系复杂等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引起事件,激化社会矛盾。因此,行政执法机关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政府要充分发挥行政协调的功能,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2024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篇4

二o一o年,我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开江”,打造“平安拔妙”为目标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乡实际,始终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着力发挥“大调解”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精心构筑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努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大调解”活动中,我乡各级调委会共调处群众各类民间纠纷24起,涉及人数54人,调解率达100% ,调解成功率达86 %。涉及征地补偿、土地承包租赁、物业管理、低保、财产赔偿、医患纠纷、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建筑纠纷等各类社会矛盾以及一些个体性问题。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整体稳定,有效地保障了我乡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机构设置,明确职责

年初,乡党委下发了《关于成立拔妙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的通知》,党政办、综治、司法、公安、信访、国土、村建、民政等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我们还着力巩固和整顿了9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调委会都选聘了2名专职调解员,充实调整了59名组义务调解员和义务纠纷信息员。在村(居)民小组建立维护稳定群众自治协会组织,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治安积极分子的积极作用,排查反馈存在基层群众中的各种不稳定信息,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从而形成“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群众协会”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网络。同时,明确了调委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严格实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管辖责任制,坚持分工负责和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做到了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矛盾纠纷,明确责任主体,实行定领导责任、定单位(部门)责任、定调处时限的工作制度,努力做到纠纷矛盾调处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重大案件有报告,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大调解”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乡四级预警网络。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乡调处中心。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每月最后一天上报县大调解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全面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合调解机制。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三、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联合调解等制度;各级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推选与聘用相结合,并报乡大调中心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4月25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8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 奖惩。四是统一协调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建立了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面积达40平方米,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镇、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四、2011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大调解体系。调处服务中心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切实保障大调解各级组织网络管理规范,运行有效。加强组织协调,继续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根据制定的大调解量化考核标准,对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检查考核,确保大调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深化大调解体系。按照县大调解中心关于进一步深化大调解中心工作体系的要求,建立和规范“大调解”运行机制,加强纠纷排查工作,提高矛盾纠纷预警和调处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在当地发生治安及型事案件时调委会、派出所要及时了解情况及时进行处置,对属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案件,要实行责任倒查。四是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建设。规范公示内容,健全基础台帐,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五是大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为人公正、办事公道、有群众威望、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好配强调解队伍。加强调解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威信高的高素质调处队伍。积极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坚持调解员持证上岗,努力提高调解质量。六是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切实按照“六有”、“四落实”、“四规范”的标准,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努力减少和预防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达到90%以上。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进一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大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拔妙、和谐拔妙”做出新的贡献,为全乡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2024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篇5

为了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预防和化解争议纠纷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根据溧政办发【20xx】2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行政调解工作有序推进。现就行政调解工作汇报如下:

一、行政调解工作情况。

(一)、健全组织网络,完善行政调解机制。

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各行政职能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司法所长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政调解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在全镇各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明确专人为行政调解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复杂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汇总、反馈工作。同时落实了工作经费,解决调解场所,配备办公设施,公布调解人员名单,受理电话和相关调解方式。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了行政调解制度,如:统计报告制度、公开执行制度、信息宣传制度、重大矛盾纠纷快报制度、责任考核制度,重点突出了责任考核制度,将工作绩效和年终考核、晋级、晋升挂钩。

(三)、精心组织协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一是抓好行政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20xx年来共开展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200多人次,使调解员严格按《溧水县行政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规范调处矛盾纠纷。二是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0xx年来,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36次,排查出矛盾隐患16起。三是狠抓矛盾纠纷的化解。20xx年司法调解衔接化解纠纷5起,再如:优德尔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职工的劳动争议纠纷等,与人民调解衔接矛盾纠纷36起,如:田友萍计生医疗事故赔偿纠纷、陈小云医患纠纷处理等。20xx年我镇共受理行政矛盾纠纷71起,调处成功69起,调处成功率达97.3%。20xx年受理行政矛盾纠纷24起,调处成功23起,成功率95.8%。

二、行政调解工作的特色亮点。

(一)、调解资源整合作用发挥优。在各种调解机制衔接上下功夫,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联调作用,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使社会矛盾得以迅速化解。

(二)、提高调解素质方法作用佳。加强调解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案例剖析会、法院观摩庭等形式,有效地发挥人员的作用,促进了行政调解的成功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行政调解培训工作,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

行政调解队伍的工作能力,决定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效率,因此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应采用定期与不定期集中培训为主,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为补充的方式来开展业务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重点培训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如: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治安管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等相关知识和内容。

(二)、加大对行政调解的投入,保障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为切实做好行政调解工作,不断加大对行政调解组织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调解队伍健全。加大对工作场所的改造,做到设施完备齐全。同时加大对工作经费的投入,保证行政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三)、积极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充分发挥联动调解机制作用。

我镇将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开展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夯实行政调解基础,扩大行政调解范围,加大多调对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作用,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行政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难点。

(一)、工作程序规范性不够。工作中的难点较多,最主要的是调解程序规范性不够,应对调解员加强程序规范性学习。

(二)、调解衔接工作仍然困难。目前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不够完善,在行政部门调解过程中,缺乏时效性,因此,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交流制度等。

2024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篇6

20xx年以来,我局围绕服务大局谋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省、市、县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健全和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现将20xx年我局维稳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

认识到位是关键,组织落实是保证,责任到位是基础。为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不动摇,专门成立了农业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马忠强任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农经站,畜牧生产发展股,粮油发展中心,特色产业发展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局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各涉及站股长为责任人组成农业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及阶段性总结、信息报送工作,制定出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体意见和工作措施。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创建活动,综治维稳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创建平安单位是一项社会系统工作,只有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综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把这项关系每个公民、家庭、民族切身利益的工作做好。

三、搞好信访接待,认真化解矛盾。

积极做好土地纠纷调处工作,加强农村土地确权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坚持每月录入矛盾纠纷信息、矛盾纠纷整体态势分析及对策建议;维稳信息录入,认真疏理了存在的不稳定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

1、全年共接待办理群众信访案(事)件21起,化解矛盾纠纷42起,印发宣传资料1500份。

2、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有效化解了矛盾,确保了社会安全和谐。

四、应急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认真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应急管理能力,主动应对、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习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

二是切实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

三是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2、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根据我县近年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结合三农工作特点,制定完善了《xx县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应急防治预案》、《xx县突发动物疫病应急预案》、《xx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提高了救灾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和覆盖面。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上报灾情。

3、切实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认真及时的组织开展了全县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壮大农技人员队伍,提高农技人员综合素质,增强农技人员的应急指导能力;今年以来,先后邀请省、市农业专家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6次,有针对性的培训农技人员和示范户。培训技术指导员100余人次、科技示范户100余人次、发放各类资料500册,打造了一支理念先进、技能优良、作用明显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为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五、防邪工作

按县委防邪办的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局认真传达,并要求职工准时网上收看防邪文艺节目和投票,一年来我局发放宣传资料1000张,且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在全局营造了人人参与反对邪教活动的良好氛围。

六、保密工作

按照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保密局《关于在全县开展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的通知》,农业局高度重视,及时对有关人员传达了文件精神,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认真做好保密承诺工作。 首先,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机关工作的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其它相关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工作,保密重点部门也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同时也明确了各部门的保密职责,使有关部门负责人不仅要做好各项本职工作,还要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

其次,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保密工作得到规范化。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是做好新时期保密工作的重要保障。我局注重保密工作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相关的保密工作制度。先后制订了《保密工作治理规定》、《档案工作人员保密职责》、《计算机保密治理规定》、《文书打印、复印治理规定》、《文件传阅、治理、归档制度》、以及保密审查、失泄密报告制度、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注销规定、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等相关制度。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安全生产不忽视、宣传力度不够、物质保障没跟上、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需要提高。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制定的工作方案和签订的责任执行,始终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形势,查找薄弱环节,解决重点和难度问题。

2、高度重视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以“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大调解”工作宣传,进一步营造“综合治理人人有责、平安建设人人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坚持“一手抓清理,一手抓防范”,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法律赶场”活动,把职工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纳入单位制度化、常态化工作。

二是在巩固县级“平安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平安单位、平安机关、平安股室的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月月创平安”、“月月保平安”活动,不断推进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3、加大社会稳定及相关工作的物质保障。做好社会稳定及相关工作要有较好的物质基础作保证。

4、加强工作人员的自身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依法思想素质;

二是深入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监督的能力;

三是深入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四是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害。

2024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篇7

一年来,赤锡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县总工会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认真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切实发挥调解在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我乡2011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总结如:

一、完善调处机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

随着赤锡乡重点项目的大力推进即界竹口水电站建设、203省道的改建、福永高速赤锡段的建设,加之马洋飞地工业的规模形成,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上升态势,集体劳动争议增多,处理难度加大,我乡总工会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调解、乡村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渠道的争议调解体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将争议通过调解快捷、平稳化解,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截止目前,我乡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纠纷9件,调解率达100%。

二、建立企业调解组织,提高企业自主调解能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要求,推动企业依法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赤锡乡规模以上工业及中纺实业有限公司、三连服装厂等企业均已成立调解委员会,尚未成立企业则工会组建与调解组织建设同步推进,在车间、工段、班组设立调解小组,形成企业内部调解工作网络,及时化解劳动争议。同时推举企业和职工共同认可的职工代表负责与企业经营者、职工以及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沟通协调,主动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健全劳动争议预防和预警机制,做到超前防范,将争议化解在源头。

三、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效能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是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保障。赤锡乡通过劳动人事法律知识培训、调解方法和技巧培训、典型案例评析研讨等形式,不断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法律素养,努力建设一支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具有劳动人事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素质调解员队伍,认真接待各类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做到有问必答、有始有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发生在企业与劳动者、劳动者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进行规劝疏导,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