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写读后感8篇

时间:2024-06-14 作者:Monody

写读后感可以让读者更加全面地了解作品的背景、作者和时代背景,好的读后感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吸收书中的知识和思想,以下是团子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高中生写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高中生写读后感8篇

高中生写读后感篇1

近日去新华书店,在书之海洋中,惋叹自己太渺小,忽逢一薄书者,名曰《茶馆》,置于书山中,其渺小程度同吾也,吾大喜,捧书而视,受益无穷于其中,故有感如下:

书名为《茶馆》,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外公每次带我去茶馆打牌的情形,在我印象中,茶馆就是一个热闹而常常笼罩着烟雾的地方。可翻开了书,才发现它并不是仅仅讲的是在茶馆里的事,而是以对话剧本的形式讲述了一副旧北平社会的浮世绘的黑暗社会,老舍从小小的一个茶馆中反映出了整个社会,以小见大。是由茶馆中的客人的话中而得。语言朴素却能体会出许多意味。书虽短小而精致。把我印象中的茶馆的形象完全颠覆,同《骆驼祥子》一样,老舍也是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他不让好人有出路。

,书的主人公是王利发,他是他裕泰茶馆的老板,他也是整本书的线索。在第一阶段中,拉皮条的为太监娶老婆,暗探遍布社会,麻木的旗兵无所事事,寻衅打群架,另一方面是破产的农民卖儿鬻女,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因几句牢骚被捕,新兴的资本家企图“实业救国”,王利发左右周旋,企图使生意兴隆。而在第二阶段的发展中,恶势力越来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暗探宋恩子、吴祥子的后代子承父业,继续敲诈勒索,拉皮条的刘麻子的后代青出于蓝,依托当局要员准备开女招待“拖拉撕”,庞太监的侄子侄媳组成的迷信会道门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甚至做着“皇帝”、“娘娘”的美梦,而一些企图有所作为的良民百姓却走投无路。

我第一遍读它的时候,还不能理解它,此书短小,且为剧本式的,还被拍成了真正的话剧,我虽未深入去读,但也能浅薄的感受到当时社会下厚重的历史画面。

高中生写读后感篇2

一口气看完《雷雨》后我心情着实激动了一阵子,可能是近来沉湎于《理想国》等让人脑抽筋的学术著作,而少看文学作品的缘故。初中时便想看这部书,因为当时“中学生必读课外读物”之类的书目上总有它的名字。可我竟一直没看,或许是因为我对戏剧不怎么感兴趣。看莎士比亚也会因为那些繁冗的抒情长段而厌烦(当然,也有翻译的影响)。

不看戏剧的原因之一,是里面的场景布置等段落时时提醒我这只不过是一出戏。《雷雨》也不例外。读到一半时我便想,四凤一定会死,尽管我不愿意她死。因为她是全剧中最无辜,最惹人怜的人物。安排她的死,既符合她的命运(即剧情的发展),又定会造成极好的悲剧效果。结局也不出所料,只是没想到死的是三个人。周萍是我一直觉得最难演的,因为他身上集中了太多的矛盾,他是个悲剧人物,却不易获得观众同情。后来读曹禺的`序时,发现他也这么认为。

我向来不晓得怎么写书评。以来我实在没有那种冷静地读书,然后站在批判的立场上客观地分析作品的能力。读完一本书通常我只能体会一股模糊、激动、复杂的情绪,笔头想写什么却写不出,闷头一睡第二天心情平静又重新开始读另一本书了。二来我觉得读文学作品嘛,能进入到作者的情感,不求甚解也就够了,不喜欢那些像高中语文阅读题一样的分析、解构作品的评论家,更瞧不起豆瓣上一些故作高深的言论。也因为这个原因,我素来对中文系似乎有一种偏见。我觉得中国文化里就讲究一个“悟”字,多读多背多思就是了。正如作者所说:“我对《雷雨》的了解,只是有如母亲抚慰自己的婴儿那样单纯的喜悦,感到的是一团原始的生命之感。”“我很钦佩,有许多人肯费了时间和精力,使用了说不尽的语言来替我的剧本下注脚。”

最让我喜欢曹禺的,是他序里的第一句话:“我不知道怎样来表白我自己,我素来有些忧郁而暗涩。”这让我想到朱自清的“热闹是他们的,而我什么也没有”以及那一代的文人们。

最后小小地自豪一下,《雷雨》是曹禺在南开读书时开始构思的。

高中生写读后感篇3

今天,我细细品味了一本经典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高中生读后感:读《汤姆叔叔的小屋》后的感想。看了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人物有两个:一个是汤姆,他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是哈里,他和他的父母,历经艰险,最终成功地抵达加拿大,读后感《高中生读后感:读《汤姆叔叔的小屋》后的感想》。

这本书中,汤姆的遭遇令人同情。在奴隶们纷纷逃跑的情况下,他自己没有逃跑。他从小就忠顺于主人,甘愿听从主人摆布。在这期间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主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女儿的命,孩子的父亲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为主人家赶马车。不久主人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于是汤姆又被拍卖掉了。从此,汤姆落到了凶残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经常任意鞭打奴隶们。汤姆忍受着痛苦的折磨,最后为了帮助两个女 逃跑,汤姆被打得皮开肉绽,但是他最后什么都没有说。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他之前的主人来买汤姆,但是汤姆最终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还有乐于助人的好品质,我一定要向他学习!

高中生写读后感篇4

狼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凶猛残暴的,但是在《狼王梦》这本书却又在侧面反映了母狼的慈爱。当我在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这难道是一只狼的梦想——成为狼王吗?我带着这个疑问读起了这篇文章。

文章的开头写的紫岚在绝境中与猎狗周旋,产下了五头幼狼,不幸的是第五头小狼因严寒而死亡,剩下四头小狼三公一母,它们分别有了名字——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就是黑桑的转世,于是紫岚就偏爱黑仔。蓝魂儿经常因不服气而去抢黑仔的食物,然后受到了紫岚的惩罚。由于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非常的强壮,断奶期间,黑仔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胆量也非常大。紫岚想把黑仔培养成像黑桑一样的狼,完成父亲的遗愿成为狼王。

可是,黑仔在独自出去觅食的时候,被金雕叼走了,紫岚的一切心血便付之东流了。紫岚只好再培养蓝魂儿,也许是蓝魂儿不屈的性格,在紫岚的培育下也渐渐地成熟起来。可是,好景不长,蓝魂儿又在一次觅食中被捕兽夹给夹住了,最后还是在紫岚的目光下死了。最后,双毛又死在了狼王洛嘎的手下。读到这里,我心如刀割,因为紫岚在绝境中生下了五个狼崽,四头公狼都一次次离她而去。

等到四只公狼都死去,只剩下一头母狼媚媚的时候,紫岚又想和卡鲁鲁结成夫妻,再生一窝小狼崽,完成黑桑的心愿。但是卡鲁鲁却怎么也看不上紫岚了,因为紫岚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嘴角旁也充满了皱纹。到了后来紫岚才发现媚媚和卡鲁鲁结成了夫妻,生下了狼崽,可是不管怎么样,媚媚就是不让紫岚进来看看,它生的是母是公。我心想:我以后可不能这样抛弃母亲,我一定要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不能宠爱也不能溺爱,因为这两种爱会让我们依赖身边的人,从而影响我们独立的能力。

读了这篇文章,我热泪盈框,我被紫岚的精神而感动,被那不屈不挠的精神而感动。因为紫岚用了自己一生的时间去完成自己丈夫的梦想,但是到了最后还是事与愿违,我为此而遗憾。希望媚媚的孩子可以完成黑桑的愿望——当上狼王!我心里的感想也连绵不绝的流泻出来,我觉得在生活中,我们要向紫岚学习那不屈不挠的精神,不能一碰到困难就打退堂鼓,而且我们在生活中也不能过于依赖别人,但是我们可以去帮助别人,做好真正的自己。

高中生写读后感篇5

?狼王梦》,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品之一,自从我开始读这本书的那一刻起,便被其深深吸引,使我深有感触。

顾名思义《狼王梦》中的主角是狼,主体围绕母狼紫岚穷尽一生之力想要达成的一个梦想——培养出一代狼王展开。

故事开端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故事:“母狼紫岚和丈夫大黑狼黑桑想要争夺狼王之位,然而黑桑却不幸丧命于鬼谷之中,而失去丈夫的紫岚却在暴雨和猎狗的围攻下艰难的产下了五个狼崽,在这种情况下紫岚和她的狼崽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紫岚不得不吃掉已经死去的狼崽来维持体力去继续分娩。”作者把这个场景描写的惊心动魄,场面刻画淋漓尽致。刻画了一个有血有肉的母狼形象。在此之后,紫岚把大黑狼黑桑的遗愿寄托在这一窝狼崽身上。

之后,母狼紫岚在三只小公狼中挑出了最像黑桑的一只,取名黑仔。竭尽所能给黑仔提供最好的物质生活并打压其他几只狼崽,但黑仔却在一次外出中被一只饥肠辘辘的金雕吃掉,母狼紫岚悲痛欲绝,心中只剩下她与黑桑的那个共同的狼王梦还在苦苦支撑。于是,她把目光投向了一直不服输的小公狼——蓝魂儿,身上。蓝魂儿因为敢于和黑仔争斗而被紫岚注意到,决定培养蓝魂儿。而蓝魂儿也不负所望,成长为一匹强壮的狼。只等春天,狼群解散后到下一次再聚,蓝魂儿就可以抢夺狼王之位了。但天公不作美,由于暴雪狼群又多聚了几天,所有的狼都是饥肠辘辘,在这时出现了一只被肢解的羊,蓝魂儿第一个冲上去。哪曾料想这是猎人精心的陷阱,蓝魂儿被铁夹夹住了腰,在获救无望的时候,母狼紫岚为了捍卫狼族的尊严,毅然选择亲口咬断了蓝魂儿的脖颈,蓝魂在母亲的安抚下离去了......故事到这里,为了保卫狼族的尊严,母狼紫岚宁愿自己了结孩子的性命也不让其受到猎人和“肮脏猎狗”的羞辱,而尊严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否又应像作者笔下的紫岚那样呢?

紫岚倾尽所有培育的两匹狼却都相继死去,但她并没有放弃而是为了心中的梦想继续付出,又把目光投降了最后一只狼崽——双毛。母狼紫岚的这一行为也使我深受感触,对于自己的梦想,就应该持之以恒,永不言弃,无论这路程有多遥远,总会去一步一步走下去,永不停歇!那么,希望总会出现。

双毛由于一直被打压,地位低下,心中满是自卑,母狼紫岚为了激起双毛的斗志不但没有给他最好的,反而加倍欺负打压他,终于双毛开始反抗了,年轻力壮的双毛将紫岚咬成了坡脚狼,而紫岚却对此没有一丝的抱怨,反而为双毛的反抗而高兴....自此,母狼紫岚伟大的母亲形象得意彰显。宁愿牺牲自己,也要成全孩子,为了孩子同时也是为了自己。故事中的已批狼尚且如此,而现实中的父母不正也是那样吗?宁愿自己受苦受累也要成全孩子,既是为孩子也是为了自己。

苦苦期盼,双毛终于走上了狼王争夺的战场上,衰老的狼王洛嘎注定是不如双毛的,就在胜负即将见分晓的时候,洛嘎突然仰天长啸,一声不甘而又充满狼王凌人的啸声引发了双毛内心的自卑,角逐之中胆怯,是狼族大忌,双毛群狼分而食之。

母狼紫岚竭尽所有的努力成为泡影,正在其几乎失去所有希望的时候我,她的最后一头狼崽媚媚产下了两头小公狼,又让她看到了希望。为了子孙的安全,她毅然选择与杀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读过后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只要肯努力,肯坚持,就一定会有希望出现。也从母狼紫岚的一生看到了父母为孩子默默付出的伟大!

高中生写读后感篇6

相信大家都读过《三国演义》吧?这本书里描写的人物有很多:有胸怀大志的刘备,有虎背熊腰的张飞,还有脸红如枣的关羽等等。在这些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刘备,因为刘备不仅胸怀大志,而且有耐心,也有宽容之心。

我最喜欢书中三气周公瑾这个故事。故事中,刘备和孙权都想夺取南郡,并约定谁先攻入城内,南郡就归谁。周瑜率先领兵攻打南郡,不料,中了守将曹仁设下的圈套,结果,周瑜中了毒箭,大败而归。不久,吴营传出周瑜因箭伤而死的消息。曹仁不知是计,连夜带兵突袭吴营,中了埋伏,只好狼狈地逃往襄阳。就在周瑜和曹仁打得不可开交时,诸葛亮趁城内空虚,派赵云率军连夜夺下南郡城。接着,诸葛亮又让张飞攻占了荆州,关羽攻占了襄阳。周瑜听说此事,气得箭伤复发,昏死过去。周瑜派鲁肃向刘备讨要荆州,诸葛亮建议刘备写下字据,等攻下西川就把荆州让给东吴。周瑜气得大骂诸葛亮。不久,周瑜得知刘备夫人病死,便让孙权假意将妹妹嫁给刘备,等刘备迎亲时抓住他,逼他归还荆州。

诸葛亮将计就计,让赵云领500士兵驾船护送刘备前往东吴迎亲。临行前,他交给赵云三个锦囊,每个囊中有一条妙计。刘备等人到了东吴,赵云按照第一个锦囊计策行事,命随行士兵都披红挂彩,让满城人都知道刘备来迎娶孙权的妹妹。孙权的母亲知道后,将孙权骂了一顿,但孙母见刘备仪表不凡,就真把女儿嫁给了他。一技不成又生一技,周瑜让孙权将刘备留在东吴享乐,消磨他的斗志,刘备果然沉醉其中。

到了年底,赵云按第二个锦囊妙计行事,向刘备报告:曹操派数万精兵攻打荆州,刘备忙携夫人赵随赵云等人往回赶。行至柴桑边境时,刘备一行被周瑜派来的徐盛、丁奉带兵拦住。赵云依照第三个锦囊妙计行事,让孙夫人出面解围。孙夫人上前怒斥徐盛、丁奉无礼。徐、丁二人连声道歉,只好放刘备一行离开。刘备等人逃到江边,上了诸葛亮派来接应的船只。没多久,周瑜帅水军追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大事的人不能计较与一时,更不能和人斗气,否则再聪明的人,到了最后也只能落个失败的结局。

高中生写读后感篇7

认真对待每一件事,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才能更加认真地对待每一天。这是我《意林》中的文章——《生命不打草稿》中悟出来了的。

?意林》这一本杂志是把许多对人生有意的故事、文章合到一起,组成一本杂志,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蕴含着一个大道理。

?生命不打草稿》是这一本杂志中给我感受最深的故事,一个学生跟着书法家练字。一开始,他用废纸练,字却一直没有进步,这个学生只好去请教书法家,书法家对他说:“你改用最好的纸试试。”学生按照书法家的话做了。不出几日,他的字大有进步。这时,书法家告诉他:“你用废报纸练,总感觉是在打草稿,就不会认真写,而用最好的纸,你就会珍惜这张纸,就会认真对待,字肯定会进步。”

对呀,文中“最好的纸”不就是生活中的一个个“机会”吗?“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们要珍惜这机会,应该认真地对待这些机会,这样我们就一定可以取得成功。

当我看到这些文章时,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小时候玩乒乓球的一件事。

那时,我和小伙伴比谁在一分钟内用球拍把乒乓球拍得又快又多,而且不许掉。我在家认真的练习,可是不到半分钟,这不听话的球就会掉下来。我想了想,怎样宰掉球不断地补上乒乓球练习呢?有了,我一手握多个球,就可以在掉球时随时替换了。我拿了七个球装在盒子里,盒子放在脚边,又拉来妈妈帮我数,我以为这次会颠的很好,可没想到的是,第一个球颠了二个,第二个球颠了一个……等盒子里的'球都没有时,我总共只颠了10个,怎么会这样?正当我苦恼时,旁边的妈妈对我说:“儿子,你这样颠是不会进步的,因为你总觉得后面有许多个‘备用球’就不会认真对待正在颠的球,不信你只用一个球试试。”我丢了其他的球后,竟一下颠了七十个,这可是我的最高纪录……

生活中有许多“废报纸”和“备用球”,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它们。人生没有第二次,人生无法打草稿,所以我们要认真对待每一天,我们要把生命中的每一天都当作那张“最好的纸”。

高中生写读后感篇8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山清水秀名为"茶峒"的小山城,小溪潺潺,溪边一户人家,一位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相依为命。老人与女孩负责过渡人渡船。他们相伴在清晨听鸟鸣犬吠,相靠在黄昏看朝霞余晖,十分悠然自得。后来女孩与掌水码头的两个儿子相识,他们都喜欢上这个女孩,最后大儿子为成全弟弟,伤心外出却遇难,而二儿子因愧疚哥哥便未迎娶女孩,女孩的爷爷也在风雨中离去。女孩执着的等待二儿子归来。

?边城》的作者沈从文在这本书中用许多笔墨来刻画翠翠这一形象。从黑黑的皮肤,水晶清明的眸子,为人天真活泼又乖巧到初遇二儿子傩送情窦初开的羞涩……沈从文都刻画得栩栩如生,大儿子天保性情豪放豁达。二儿子傩送眉清目秀,聪明富于感情,很受父亲偏爱,人称“岳云”。傩送从与翠翠初遇被误会了自己好意到与哥哥轮流唱歌追求翠翠,再到最后的因心里对哥哥有亏欠不愿娶翠翠,很富有情感。爷爷也是整本书中关键人物,爷爷善良淳朴,热心好客,因为女儿和女婿的悲剧,在他内心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痕,害怕翠翠走母亲老路,结果因天保的死,造成孙女的悲剧,他又无能为力,只能撒手而去,最后死于意外,也许正是他孤独的归宿。

书的结尾"或许他永远不会回来,或许他明天就会回来",哀不伤,在凄婉中结束。两颗双子星,一颗在这头,一颗在那头。无情的洞庭湖吞噬了天保,只留下傩送在岸上遥遥的观望。他一半的热情随哥哥的死而消失了,内心的`自责又将另一半隐去,在某个寂寞的早晨,二老悄悄离去,带着满心的伤痛,去寻找自己的命途,留下翠翠无止的等待。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对二老的行为不免有些责备,他辜负了翠翠的一片痴情。也许对翠翠来说,等待纵是孤独,但已在最美的年华相遇,夫复何求?结尾造物弄人,但我们知道,并非每个故事结尾都是完美的,有了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故事也会更加真实。

边城原始淳朴的民风和人情,讴歌了一种淳朴的象征着爱和美的人性和人生,也表达了作者的理想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