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好心得体会,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他人,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潜力和能力,以下是团子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安全生产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学习心得体会篇1
请大家先听听下面这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字吧: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_____起,死亡___人,其中,工矿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___起,死亡____人,火灾事故____起,死亡___人,交通事故_____起,死亡___人。
这一组组无情的数字,不是无关疼痒的数字游戏,而是国民经济的巨大损失,更是我六万多骨肉同胞的鲜血和生命啊!它使我们每个活着的人,非凡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熟悉到:安全问题重于泰山!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无数血的事实告诫我们:安全生产问题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是关系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关系到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天字号”大事。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能放松对安全生产的治理和监督,安全生产问题要“警钟常鸣”。
首先,我们应该充分熟悉到,抓好安全工作是实践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重要思想要求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应该是一个最起码的要求。假如我们麻痹大意,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于不顾,对广大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漠然视之,这必然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将会严重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削弱党的威信,破坏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无疑,这不管是对各单位的具体工作,还是对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是极为不利的。我局充分熟悉到了这一点,局领导非常重视安全生产,从讲政治的高度熟悉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把安全工作当作人命关天的大事儿,放在我局工作的突出位置,集中力量来抓。
其次,我们必须认清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安全与生产是相互依存的。安全是伴随着生产而言的,生产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人们常说的“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也就是这个道理。
就工程施工而言,毋庸质疑,经济效益是中心,是企业全部工作的目的和归宿,但不能把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对立起来,绝对不能做为了经济效益而不顾生产安全的错事、傻事。假如我们单纯的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生产的安全,肯定会发生事故,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不言而喻,由于发生伤亡事故必然造成职工人心不稳,出勤难以保证,施工难以进行,这也是无法估量的损失。如此这般,就会直接影响到我单位的生存和发展。今年元月份,浙江台州的一家大企业发生火灾,初步估计经济损失高达六百多万元,使得这家公司举步维艰,几乎濒临倒闭。由此可见,安全生产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必须克服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为天、安全至上”的理念,切实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到实处。
最后,安全生产事关社会的稳定。社会科学家、全国政协委员邓伟志曾说过:“民以食为天,民以安为地。这个‘安’字,在许多情况下,比‘食’还重要,吃的问题解决了,也吃得好了,但生产不安全,甚至导致生命的丧失,‘食’得再好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们知道,安全离不开稳定,稳定能促进安全,稳定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就不会有长久的安全生产。但另一方面,没有安全就不会有稳定,安全生产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危,牵动着广大职工家属的心,每一次事故的发生都会给职工家属稳定的生活秩序蒙上一层阴影,在一定时期内造成职工思想紧张和情绪波动,在一定范围内增加不稳定因素,一旦发生特大事故,除了国家经济、百姓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之外,更为严重的恐怕还是加剧了部分公众的恐怖心理,破坏了社会的安定气氛。试想,一个不能给职工安全感的单位,一个经常发生事故的单位,怎样生产?谈何效益?因此,我们要在单位的稳定中促进安全生产健康发展,在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中保持单位的稳定。
安全生产学习心得体会篇2
今年6月是全国开展安全月活动的第十二个安全月,今年安全月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我的心得体会是:从1984-20xx年的安全周到20xx至今的安全月活动,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作为我们煤矿企业,更加要把职工安全生产放到头等大事来抓。记得矿长对我们开会时讲过一句话:“煤矿的最大隐患是缺少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实是如此,如果对大家的安全教育到位了,那么我想我们大家也就知道在作业中应该怎么去做,应该怎么去治理隐患,应该怎么去防患事故,当然也就消除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无危则安,无损则全。安全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生命得到保证,身体免于伤害,财产免于损失。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安全就是效益。我们肩负着国家的财产、职工的安全。血的教训,时时刻刻印在我心中。企业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要时刻把职工的安危放在心上。“安全在我心中”就是要做到“人人事事保安全”。人人事事保安全,关键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作为一名职工,就更应该用一颗赤诚的心,去维护自己和每一个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用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周到的服务为职工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以辛勤的工作,为企业的大船护航。应该做到:一、端正自己的思想作风。有“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从严要求,敢抓敢管,大胆揭露矛盾,果断解决问题;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热情服务,公正清廉,在安全管理以及检查过程中始终要体现公平、公正;要不断创新,注重与时俱进,完善自我,增加安全管理的超前性。二、熟练掌握安全专业知识,才能预知危险、分析和控制危险,同时,还必须掌握和熟悉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以便在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做到依法监督、按章指挥。三、要有系统的管理理论,提高安全管理业务水平,促进安全管理科学的发展。四、要有崇高的敬业精神,做到“三心两意”,即工作上的“专心、细心、耐心”,思想上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时刻紧绷安全之弦,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把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人人事事保安全,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只有把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技术能力提高了,才能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我应安全”、“我能安全”、“我懂安全”,这是安全意识的飞跃,这种飞跃只有通过经常的反复的安全再教育。
人人事事保安全,采用科学管理手段,通过危险源的辨识,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来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再进行重大危险源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必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动手,综合治理,常抓不懈,只要安全在我们心中,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让我们共同努力,心存安全。安全,连着我和你,它在我心中,在你心中,也在大家的心中。
煤矿不同于其他行业,它是个高危行业,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因此要把安全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它是基础、是根基,只要每个工人心中都把安全当做第一位,时时刻刻想安全、时时刻刻为安全、时时刻刻保安全,我们才能放心的生产,放心的工作,才能达到推动安全发展的目的。
联想起刚刚发生的xx煤矿机械伤人一事和去年xx煤矿的机械伤人事故,自己有太多的感触,都是由于个人安全意识不强导致事故的发生,我们应该引以为戒,克服任何困难排除隐患才能安心生产,也要教导广大职工牢记安全第一,才能团结一致,不发生任何事故。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后半年的安全就看大家的共同努力了!
这就是我的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学习心得体会篇3
?安全生产法》于**年*日正式颁布实施。《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谈一点学习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 “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学习心得体会篇4
在企业安全生产学习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两种提法,不仅表述了语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实现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样。“要我安全”,是从客体出发,由外因发出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产行为的主题,最终达到生产安全;“我要安全”则是从主体出发,由内因产生安全生产的动机,主观能动地实现安全生产。从管理角度来说,“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动力;“我要安全”是内因,是根据。两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从不同方面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到推动或决定作用。
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笔者工作在电力建设企业,立足于生产第一线,对于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是生产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心理是人在生产劳动这一特定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是劳动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要与安全意识。主要包括: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心理、职业安全心理、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群体心理、安全组织心理等。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理现象的总结,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应,达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因此,安全教育应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先效应,抓好对新员工进厂后的安全教育,以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给新员工打下安全生产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应,以本单位的典型安全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实影响员工、激励员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
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自身和保护设备、机器等物质的一切动作。在我们电力建设行业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自动化操作、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是个体自我保护行为,而且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总体行为。要建立起总体的安全防范系统,离不开个人的自我安全保护,这就需要有一套能够把个人安全与总体安全密切联系起来的制度规范人的安全行为。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公司整体来说,因为企业生产性质不同,存在着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衔接作业的特点,所以就应该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紧紧把握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和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制度。主要是:员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指挥不执行;有权对违章的生产工序不交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设备不操作;有权不在违章的生产环境中作业。这就从行政法规上确立了员工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自觉地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地进行安全保护。员工们说得好,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最大祸根是失职,最大隐患是违章。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安全之伞,就能够站在安全生产的主题地位上,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针对人的事项障碍展开安全活动
安全生产学习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发现,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会为满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忘记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这类思想障碍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近几年来,某些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和个别员工明知是违章作业,但他们为了赶生产进度而在不安全环境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结果发生了严重的事故,给个人或家庭带来极大痛苦,也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从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入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活动。例如: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员工明确遵章的必要性、违章的危害性;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责任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积极搞好均衡生产,使员工保持旺盛的精力、体力,控制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等等。通过这些方法,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之、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广大员工从思想认识到心理、行为都来一个大的转变,实现这两个转变,离不开大量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动力,促进“我要安全”的内在变化,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就一定会达到一个新水平。
安全生产学习心得体会篇5
2014年8月31日公布的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颁布实施,这是全国亿万职工的一件大事、广大劳动者的福音,也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我作为一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到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的重要性,通过认真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浅薄体会。
一、安全生产法修改的必要性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通过的《安全生产法》,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10余年,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现了很大的变化,暴露出在立法宗旨、法律制度、法律框架的设立上存在一些缺陷,带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有些法律条文不好操作等一些弊端和问题。与近年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措施、新的法律法规比较,这些新的法律法规里面有些法律制度已经严于、高于原来的《安全生产法》。基层也在安全生产上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好的机制、好的办法,需要形成必要的法律制度加以规范。我国相继发生吉林德惠“6.3”火灾爆炸,山东青岛“11.22”输油管道爆炸,江苏昆山“8.2”粉尘
爆炸……等重特大安全事故,不断为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敲响警钟。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面对新形势新问题,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已施行了12年的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修改。
二、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认识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
新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新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了修改,涉及修改的条款达70多条,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的生产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新法彰显“以人为本”理念,“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的规定,使立法理念得以提升,更加科学、更加人性。立法理念的改变,会对基本方针、主要制度、法律责任的提升和发展起重要的指导作用。
新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克服了修改前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落脚点,经济发展高于安全生产,不符合以人为本的时代要求和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义这一问题。
新法严格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等都加大了处罚力度。严格了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责。
新法改变监管方式。不仅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还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同时对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作了规定。
三、具体落实
作为企业的一名安全管理人员,首先必须高度重视,增强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并作为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机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促进各单位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矿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是在领导的支持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配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安全生产法-一秘§.1mi.net 》相关资料发放到公司机关业务处室和二级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对本单位从业人员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三是学以致用,用新《安全生产法》指导和规范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这次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范围、内容广泛,涉及到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注册安全工程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等,在采取断然措施、预防事故发生、保证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方面,制定了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的强制性措施,以及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公示的规定,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将矿山等高危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合并为“安全评价”一项,将对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取消了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所有这些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都将产生深远影响,我们必须立即行动,在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审视我们每项工作,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标尺,重新理清工作思路,谋划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流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