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执法心得体会6篇

时间:2024-04-14 作者:Indulgence

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自己的人生价值观,体会一定要重点表述自身的真实感受,以下是团子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文明执法心得体会6篇,供大家参考。

文明执法心得体会6篇

文明执法心得体会篇1

一、新环保法的宣传学习

为了相应矿新环保法的相关贯彻学习要求,运输队先后利用班前会组织班组人员进行新环保法的学习,累计组织学习活动4次,收到很好的效果。

二、新环保法的解读

新环保法是近年来环境保护领域最为严实的一道防火墙。它以立法的形式,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要求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在重点区域、流域联合防治中实行统一标准,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对拒不改正的违法企业,可以“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这意味着,新环保法的处罚标准,将上不封顶。由此,社会上诟病已久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环保问题,有望得以从源头上解决。一直以来,作为污染排放的可能主体,不少企业缺乏自律意识,偷排偷放只罚款数万元与清洁处置需耗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悬殊,“理性的经济人”当然会趋利而从之。环保执法面临的这种尴尬,在处罚无上限的新法之下,必将无限放大执法处罚的威慑,以经济杠杆矫正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当下,新环保法体现出的立法精神,实际包括了“奖”与“惩”两个维度。守法企业的自觉环保,本身也是对社会共同利益的增进,需要适当的激励措施。比如,在细化的立法、司法解释中,给予必要税收优惠,或者公共清洁设备的补贴。只有张弛有度,才能让违法者无指望,守法者有盼头,从而形成对青山绿水的共同守护。

更深层次看,这次处罚标准的调整,凸显了在法治框架内解决冲突的思路。曾经的一些环保事件,无论无良企业的肆意排放,还是地方政府的包庇纵容,或者少数群众的情绪过激,一个重要的诱因就是没用法律来算环保账、经济账。而今,依法律来厘清奖励与处罚的标准,从而引导各方回归法院与谈判桌上。可以设想,有法律来勾勒各方权益,用法治来平衡各方得失,这不正是用良法促进社会的理性与公正吗?

但是,有法律并不自然等于有法治。如此良法,如何执行,将成为社会舆论共同关注的焦点。法治的效果,等于立法的科学性与执法的严肃性的乘积,任何一方的缺失或松驰,都可能造成整体效果的大幅折扣。这就要求,一方面,执法不应有例外,要避免寻租、合谋的腐败,加大处罚和监督的密度与力度;另一方面,赋予公权力如此大的执法能力,就必须提防执法者对守法企业可能的“挑刺”,甚至是吃拿卡要、勒索敲诈等隐形腐败。这些都是环保法治的底线所在,犹需关注。

二、结合本单位

1、依靠创新解决现场问题,实现节能降耗

目前运输队井下施工范围较大,所需要的施工材料较多,而区队本身又分管矸石山,所以有很多的废旧材料,通过积极利用废旧材料解决了诸多现场问题,同时实现了节能降耗的目的。

例如利用废旧材料加工新型架线弓子解决了,架线弓子操作不灵活的问题;利用废旧钢板加工的新型井下大巷水沟清淤专用工具,解决了大巷清淤问题;利用废旧槽钢加工的机械式越位保护装置,很好的解决了架空乘人装置由于电控失效存在的安全隐患;

2、地面矸石山喷雾改造及山体绿化实现降尘

为了打造绿色矿山,加强对矸石山的降尘绿化治理,根据现有条件及新桥煤矿矸石山实际情况,制定矸石山降尘绿化改造施工。主要通过山体植树绿化和矸石山喷雾改造2个部分。

a、降尘:在矸石山底部信号硐室北侧蓄水池处安装多级水泵,使用沿矸石山轨道两侧铺设降尘管道,在矸石山两侧山坡上安装高压喷雾喷头,利用矸石山底部信号硐室北侧蓄水池水源使用喷头进行喷雾降尘,喷洒直径10m~20m。

b、绿化:在矸石山两侧山坡上进行植树绿化,沿山坡两侧挖植树坑,制作木箱,木箱内填土,防止土质流失,在木箱内中树。

本次矸石山绿化,根据矸石山的特殊性,采区反破环山带整地方法,即梯田式整地且外高内低,易于灌溉和保持水份。适时开启喷洒设施保证其正常生长所需的水份。果树成活率超过了百分之90;改造后的矸石山喷雾,基本覆盖矸石山山体,对矸石山山体起到了很好的降尘作用;目前新桥煤矿逐步实施的植树及喷雾降尘的方案,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矸石山已经变成了花果山。

3、管理人员减少开车,地面办公室少用空调

私家车的数量逐年提高,运输队很多管理人员都开车,为了实现节能降耗,从自身做起少开私家车。同时地面办公人员要少开空调,并且节约用纸。

四、总结

目前新环保法已经实施,为了保证效果运输队积极宣传,确保每位职工都了解。同时解决自身实际,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文明执法心得体会篇2

各位同志们:

你们好!

小小的我,今天走上这高高的演讲台,近20年的从检之路,此时此刻,我感受到了骄傲。因为我与战友们共同见证了我们的检察官由对法律了解的只言片语,到深谙法律而成为大纛先锋,从法律中道德观的艰深晦涩,到法以德佑,倡公正廉洁执法正天下。每个检察官的心路历程无不体现了我们对国家、人民、法律的忠诚、公正、廉洁、文明的职业道德。

道德给我们检察官以心灵的力量,这种道德的养分,让我们融会贯通,成为我们自己的生活方式或执业方式。这种道德的养分,首先让我们对自己有了一份诚意,融合了众多人的生命,它曾多少次使我们徘徊在法律的十字路口时对自己的方向迅速调整,让每一个经历都成为我们职业生涯的记忆瞬间,最终成为我们无怨无悔的高尚的人生道路。

我们的检察官无论是多次被上级院抽调参与办理特大赌博案、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以及国家足球贿赂案,“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演讲比赛稿还是复查复核收集相关证据参与制作上百余份的讯问笔录、证人证言、参与撰写约几十万字的审查报告,几万字的起诉书,抑或是历时七天庭审、近千人次旁听、几十名律师团出庭、庭审规模创下铁岭审判史上的记录,我们的检察官都较好的完成了诉讼任务,赢得了人民的信任和赞许,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认可。这就是我们的检察官,凭着忠诚之心和平和之心,而没有强势心里和仇恨之心,忠实地履行着一个共和国检察官的职责。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公正不是德性的一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案案都是公平正义之载体,处处都是道德坚守之阵地,人人都是检察崇高之形象。审查案件倘若患得患失,说轻了是私心,说重了就是渎职,说小了就是没有公正之心,说大了是没有职业道德。道德之经典就在于其朴素和温暖,但就是这朴素和温暖里面不仅有天下大道之志,更重要的是其永不失去脚下朴素的起点,这是我们的检察官们在很多事情上都发乎心,止乎心的深切感受。被告人-因故意杀人、(未遂)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的这起案件,被害人夫妇能和盘托出10余年前被-砍杀事实的真相也缘于我们的检察官的这种朴素起点,他们感受到了检察官温暖和朴素的执法,也深深感受到了他们的正义一定会得到伸张。当他们眼睛里闪烁着希冀的泪花,看到检察官们披着满天的星斗,拖着疲惫的身体取证回反的时候,我们也感受到了作为一名共和国检察官铁肩担道义的内心骄傲,这就是公正。

法律决不是全知全能的,只是一个符号载体,“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演讲比赛稿而我们检察官对职业道德的操守才是我们安身立命的保障。检察职业道德不是它律的监督和强制,是自律的规范,是内心的自我约束。

电影电视中我们经常看到的是舞榭歌台,高消娱场,豪门客迎,也许从不同的侧面给了我们更多的生活方式选择,但是此时是我,转瞬又为他人,那么什么时候又是自我呢。对于任何一个时代的人来讲,每一个生命的个体都是独立的,只能真诚面对自己,而不被外在的世界所迷惑,这样就会驱除内心的功利主义。

当犯罪嫌疑人狡黠的表示说:“如果能够帮助逃过这一劫,票子、车子、房子什么都有”时。我们的检察官以鄙夷的眼光斩钉截铁的说:“廉洁执法本是我们的分内之事”就是这种声音震慑了一个个魑魅魍魉,使之遁形。

这些仅仅是我们在沧海中撷取的几朵小小的浪花而已,在法律与邪魔对抗的博弈中,我们又有多少使人震撼的忠诚、公正、廉洁。又有多少辛勤的汗水、辛酸、奉献。时代在变迁,法律承受着社会之重,道德观在变化,检察官能否成为维护社会良心的中流砥柱,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检察官,我们不仅要做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表率,还要将检察官职业道德内化与心,外化于形,做最忠诚的守护者、最公正的监督者、最廉洁的执法者、最文明的服务者。

前山之路为法,授我以使命,让我在法律这块坚实的大地上,以身践行,自我坚守和实现,后山之路为德,假我以羽翼,教我在道德这片自在天空中自我超越,心灵净化。法律让我们承担了责任,而道德让我们举重若轻。

同志们,“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演讲比赛稿我们相信:“求索的路途一定会艳丽芬芳,追寻的脚步可能会历尽沧桑,但只要奋取的信念从不迷航,跋涉的尽头就是灿烂辉煌”。

谢谢大家!

文明执法心得体会篇3

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下面将开展工作心得体会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与县政府衔接已任命本局3名职工为基层所所长;且收到食药局拨付40万元系统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用作购置食品药品监管设备花费124193元,还剩余系统能力建设资金275807元;已购置半扇门基层所建设土地一处花费7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目前县基层建设用地购置费用高,无专项经费购置建设土地。

二是基层建设项目审批未确立,县发改局未纳入规划。

三是“三合一”虽然壮大了综合执法队伍,但削弱了食品药品专业监管力量。现有县局人员编制少,基层所编制还由县局统一协调调配。

四是监管设备单一,专业技术性设备紧缺,一次性检验检测试剂(纸)开销大。

三、意见建议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全面了解办公用房、人员编制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并就如何打造标准化食品药品监管所进行深入探讨和谋划。同时,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努力把标准化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打造成全“亮点工程”。

二是分类配置执法装备,大力提升使用效率。计划采购车辆、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并配备药品快速检验箱、食品安全快速检验箱、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保障了基层所日常监管及应急处置基本需要。

三是集中反映人员编制,积极争取多方支持。针对一些地方“三合一”的现状,国务院要求综合执法的地方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同时提出“四有两责”保障措施。通过层层反映问题,争取多方关注重视,尽快改变目前现状。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无处不在,一天都不能失管。

四是规范财务管理,节约开支。加强基层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做到厉行节约,严控和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源头管理,从严控制行政开支,加大监督问责,确保不折不扣落实。

文明执法心得体会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东海县交通运输局依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思路,组织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采取过程管控和源头管理相结合,不断推进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一是大排查,切实摸清底数。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细致摸排现有企业个数、车辆数、从业人员数和生产经营情况,督促监管企业彻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台账。

二是快整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责令企业立即停业整顿,在隐患消除之前,不得投入生产运营。对非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或个体业户,立即依法取缔。

三是严执法,做到顶格处理、决不姑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监管,强化安全检查痕迹化和闭环式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挂牌督办,责令整改;涉嫌违法的,坚决依法处罚。统筹执法力量,突出化工园区、危化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化工产业集中、违法行为多发易发区域,以及普通国省道主要出入口,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未取得从业资格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违法行为。积极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案件移送互动机制。

截至目前,共派出执法人员152人次,累计检查过往危险品运输车辆240辆次,督促现场整改轻微违章20余辆次;深入6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累计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49辆次,查改隐患30项。

文明执法心得体会篇5

我在学习了事故案例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任,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文明执法心得体会篇6

县城管执法局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精神为指导,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管理工作,一手抓创建、一手抓组建,以完善的体制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和推动文明县城创建、城市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档次。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城市管理和创建工作

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契机,按照县文明委“五大整治”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秩序整治。以创建促进城市日常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加强城市日常管理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有效提高了县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一)加大宣传,城市管理舆论引导正能量不断增强。

一是利用执法宣传车,在城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不定期的宣传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采取“请进来”的方式,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分期分批把相关人员邀请到城管执法局,通过会议形式,向广大业主、私营企业主宣传我县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与相关单位及商户签订书、责任书;三是印发《致县城居民的一封信》,通过张贴、电视台公告和覆盖发放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发动;四是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11月27日,以图片展览、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市民咨询等形式开展城市管理法制宣传活动;五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对外宣传城管工作。截止12月份,我局向省城管协会网、市城管网、政府网、新闻网报送信息200多篇,编辑《城管简报》12期,《日报》重要版面宣传我县城市管理稿件4篇。

(二)强化日常管理,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监管实行网格化管理,分区域、分路段采用“定岗、定人、定时、定责”管理模式,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通过分片管理、徒步巡查,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严防死守,并安排人员进行早晚、双休日及节假日值班。从7月1日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与工商户、居民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8月份,按县“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积极推进“门前三包”后期监管工作,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正面报道与反面曝光相结合,深入推进“门前三包”管理工作。

(三)围绕创建,开展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

1、整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

全面整治违规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严禁沿街门面出店经营;严禁在沿街两侧搭建各类棚点、堆放物料;禁止占用人行道(含盲道)、消防通道;严格占道促销活动审批;积极引导流动摊点进入交易市场和固定店铺经营,依法规范摊点经营。重点整治杨桥木材市场,稼先路石材,206国道堆放农机、建筑机械,市场、第二农贸市场门口等地段的占道摊点。整顿早市、夜市摊,划出夜市摊点经营区域,规范管理,取缔违章摊点200处。整治老车站炉饼摊、怀中、县医院及振宁路、皖河路等主要干道早点摊,同时对黄梅桥、文化广场夜市排档进行规范。坚决取缔马路市场。经过集中整治,农贸市场北侧、三环山庄菜市场等马路市场全部被取缔。

2、规范户外广告设置。

按“一楼一标准、一店一招牌”的要求,开展户外广告及店牌店招整治,加大违章户外广告的治理力度。对破损掉字、褪色陈旧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督促业主按要求更新完毕并组织专业人员对违规、破旧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拆除;强化日常巡查制度,严防出现反弹;加大对户外广告设置的执法监察力度,凡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店牌店招,一经发现,一律拆除或收缴;督促广告公司增加公益广告比例,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截止11月份,共查处违章广告60余起,收缴拆除破旧广告灯箱站牌800余块、规范店牌店招400余个,拆除违规设置各类广告牌227块,其中大型户外广告102块,发放整改通知书1000份。

3、加大违法建设查处。

摸清存量违法建设底数,对新的违法建设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始终保持违法建设防控的高压态势。加强城区监察巡查力度,坚决依法拆除乱搭乱建,共强拆违法建设484处。先后在高河第二农贸市场拆除违章搭建96户,共计380平方米;开展高岭路红旗街违章搭建拆除专项行动,拆除棚屋54户,其中木结构28户,钢结构22户,砖结构4户,共计20__余平方米;开展西站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拆除违规搭建棚屋2个;拆除沿街主次干道各类违章搭建332户,拆除面积约10000平方米。

4、规范和加强渣土管理。

一是强化宣传。执法人员在对城区建设工地普查的基础上,在城区所有建设工地显著位置张贴通告,印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装潢垃圾处理管理的通知》、《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向城区内建设工地、施工单位、 运输单位、城区居民派发宣传资料1800份,制作宣传指示牌二十多块。

二是加强监管。抓源头管理。重点“抓两头,控中途”,一头抓工地源头,另一头抓渣土倾倒场地,中间抓运输环节。要求处置渣土的工地出入口必须硬化,并安排专人负责清扫,所有建筑工程在开工前,必须与我局签订《书》,落实防护措施。加大巡察力度。在日常管控中,加大巡察力度,严控渣土车随意泼撒和污染路面。同时,加强夜间的蹲点守候与不定时巡查,严防县城范围内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车辆偷拉乱倒行为发生。

定期组织开展城区渣土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运输车辆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偷倒渣土和装潢垃圾等突出问题。截止目前,已查处未经审批的非法渣土运输车23车次,查处建筑装潢垃圾违法案例28起,给予警告24人次,从而有效遏制了建筑装潢垃圾(渣土)随意清运、偷倒、乱倒、堆放等不文明行为。精心管理装璜垃圾简易消纳场。8月中旬开始启用位于e区纬八路旁的装璜垃圾简易消纳场,并安排专人跟踪管理,定期租用铲车把消纳场平台上的垃圾铲入坑内。

5、部门联动,发挥创建主力军作用。

充分发挥城管执法职能作用,先后与高河镇政府、公安、工商、各社居委等部门单位联合对第二农贸市场、农贸市场、小区、小商品市场无序停车、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现象进行整顿和治理。同时协同社区做好环境卫生工作。深入各社区,参加社区组织的环境整治,整治楼道乱堆放、乱涂写、乱种蔬菜等不文明行为,配合做好社区创建工作。

(四)突出实效,扎实提升环卫服务质量。

1、日常管理,稳步推进。

紧扣环卫服务市场化运作模式特点,拧紧考核管理发条,定期召开环卫专题工作会议,着力提高环卫服务质量。对环卫处工作人员分片分工,责任到人,强化对各公司作业的日常考核。采取日常检查、错时巡查和每周督查,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的对路面作业、垃圾收集转运、公园、公厕、绿化、水面、广场等作业范围逐一排查,发现问题,下发环卫督察通知书,限期整改,兑现奖惩。

2、环卫创建,克难攻坚。

按照创建文明县城省标要求,细化环卫创建工作任务,以卫生死角、杂草、牛皮癣清理为突破口,聚力打响环卫创建攻坚战,全面启动县城服务区域内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并将服务触角向四个方向未服务的城乡结合部延伸。加强普扫和保洁力度,组建四个创建突击小分队,对绿化带、树穴、街巷的墙边屋檐等卫生死角的陈旧垃圾、沙土、腐叶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新购一台割草机对路边深草、树枝进行割除,动用8部喷雾器对城区路沿石以上杂草喷洒打药,药后死草组织人工拔除;沿街道两边拉网推进,通过撕、铲、擦等方式对牛皮癣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并根据墙面颜色,调配涂料,覆盖出新。

3、完善设施,提升服务。

(一)争取县财政专项资金105万元,采购添置了1000只分类垃圾箱和1000只垃圾桶,及时更换了县城主干道损坏的垃圾箱桶,并进行补充拓展。20__年7月经县政府同意,在皖河路、振宁路实施bot模式果壳箱设置,共投资100万元安装200只果壳箱。

(二)加速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建设。县城垃圾调度中心已经竣工,四座压缩式中转站装机完毕,计划20__年元月投产运营,石牌和月山两座乡镇中转站建成运营。筹措资金15万元,整治修复了三座正在运行的垃圾收集站,通过对转运车辆进行技术改造,解决了路途湛漏液遗漏问题,项目配套的八部8吨位封闭型垃圾运输车已经采购到位。同时对七座公厕进行整体维修出新和设施功能的完善,全部开通水电,装配水冲设施,添齐公厕无障碍设施,和中转站同步新建的三座公厕全部按高标准进行配置建设。

(三)强化环卫机械化作业。对洒水车和机扫车进行全面检修,确保满负荷正常运行,抽调洗扫车进行加班提升作业。督促杭州西美保洁公司增加投入80万元,新购了一辆8吨位垃圾收集压缩车,更换12辆电瓶收集车和50辆街面保洁车,增添了8部电瓶快速保洁车,有效的提升了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

4、无害化处理拓展延伸。

通过县城压缩式中转站建设,淘汰散装运输模式,启用全封闭式集装箱全程转运,与皖能中科焚烧发电厂合作,实现县城生活垃圾全部进厂焚烧,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积极倡导和帮助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石牌等10个乡镇的生活垃圾进厂焚烧。与太极新型建材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将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与其他原料混合烧结建筑材料制品,此举得到了市县环保局认可,真正落实了污泥的无害化处理。乡镇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在去年推行八个乡镇取得成效后,今年又有清河、江镇、平山、秀山、小市、腊树等六个乡镇也先后得到了拓展延伸。

5、环卫事业发展有序推进。

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全面启动。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怀政办发〔20__〕26号文件颁布,《县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相关收费工作已从20__年9月1日起全面启动。二是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疏理涉及环卫方面的行政许可,规范办事程序,为环卫许可规范化管理打下基础。三是经县政府同意,与杭州西美保洁公司续签20__年度保洁服务合同,兑现10%的追加费用,并落实该公司20__、20__两年的地方税奖返40万元。同时与该公司分两批签订了e区27.88万平方米的服务增量合同,新增区域分别于6月和7月进入日常服务,县城总清扫保洁面积除开发区外已达275万平方米。四是启动县城生活垃圾运输服务新一轮招标工作,11月底发布县城垃圾运输采购招标公告,目前,招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保障有力,派驻警力履职尽责。公共管理警察大队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保障职能。一是协助渣土办做好城区的工程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的管理工作。建立以定期路面巡查为主、以公安路口网络监控为辅的机制。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件十一起。二是配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城区市容管理工作,在出警过程中妥善化解了现场矛盾。三是组织大队民警开展城市管理法规知识学习,如《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规,让民警了解、掌握行政执法和市容管理的相关内容,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全面展示城管新形象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建立健全政治学习制度,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狠抓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重视廉政建设,单位成立之初组织干部职工到县看守所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集中学习县委书记刘飞跃在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的“24不准”讲话,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按照法律知识培训规定的要求,开展系列培训活动。新到岗人员先培训后上岗。以“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多形式开展法律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法律法规知识集体学习,邀请市城管执法局法制科来我局重点解析执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三名执法人员参加省法制办在黄山组织的法制培训;两名执法人员参加市城管系统20__年度法制建设和执法案卷评查总结会;四名执法人员参加省城管协会工作年会及培训;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省法制办在举办的执法资格培训,在编在岗人员通过严格考试全部获得执法资格。

(三)加强执法规范教育。坚持文明规范执法,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程序办案,在遭遇阻挠和暴力抗法时,要保持克制和冷静,必须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坚持以人为本,推行温情管理,视城管执法相对人为亲人,平等相待,简化办事程序,但对那些钉子户、重点户,我们严格执法,绝不手软。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市容环卫秩序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赢得了广大市民的好评。成绩有目共睹,问题客观存在:一是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维护城市文明秩序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综合执法局队伍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离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硬件建设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和胜任现代化城市管理的时代要求;四是长效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五是更高层次上的城市管理一盘棋格局尚未形成。

古代“城管”如何执法:周代占道经营要挨鞭子

近日,湖北武汉成立“城管武装部”,让城管又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虽然当地官方称“城管武装部”有助于和谐,但“武装”二字的出现似乎很难让人不与“暴力”相联系。其实在中国古代,“城管”还真跟“武装”二字有关。

中国“城管”是何时出现的?

——战国时已有“监市”城管 “防火缉盗”

说到城管,首先得说一下“城市”。从现代考古发现来看,中国至少在夏商周的“三代”时期就有城市了,如在江淮之间的凌家滩、环太湖流域的良渚、黄河中游的陶寺遗址,都已发掘出了四五千前的城址,《吕氏春秋·君守》中所谓“夏鲧作城”,并非想象。

但和现代功能较为接近的城市,到春秋战国时期才出现,如齐国的首都临淄,据《战国策·齐策》记载,当时有7万户,仅以现代一户3口的最低标准来算,总人口也达到了21万。到后来这样的“大城市”就更多了,如汉长安城(今西安),比同时代欧洲最大发达城市罗马面积大三倍以上,有8万多户。

唐代,1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已有十多个,其繁荣程度都是空前的,其中长安、洛阳两京最为繁华。长安设有东西二市,《长安志》卷八“西市”条原注称,“货财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四方奇珍,皆所积集。”东市也一样繁荣,会昌三年(公元843年)六月二十七日东市失火,一下子烧掉了4000多家门市,而这仅是市场的一部分。城市大了,人口多了,治安、卫生、交通等一系列问题也就多了。在这种情况下,古代城管应运而生,如《庄子》一书中提到,战国时代有“监市”,这监市可以看作是中国古代城管的雏形。

但是,古代城管与现代城管的概念和职能并不太一致,古代城管的职权范围相对较广。从史料上看,古代城管除负责环卫、拆违章建筑、禁止占道经营外,还得“防火缉盗”,如现代消防队员、联防队员一样要负责救火、抓小贼;有的还有管理市场物价、维持公平交易和社会治安的义务,兼有现代公安、消防、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职能,是真正的“综合执法”,权力也比现代城管大。

古代“城管”都是些什么人?

——宋代设立“街道司” 士兵当“城管”

那么,古代城管都是些什么人?古代的城管队员叫法不少,或称“胥”,或称“卒”,还有称“市吏”、“监市”等等。但在事实上,古代并没有现代城管局这样的专职机构,自然也无城管队员一说。古代城管的身份比较复杂,既有军人城管,也有警察城管。当然更多的是行政人员来当城管,如汉唐时相当于现代首都所在城市市长的“京兆尹”,其重要工作之一不是招商引资、增加gdp,而是城管执法。

古代早期城管常由士兵充当。这是因为,城市的出现原本就是军事防御的需要,由军人把守。这么说来,武汉出现“武装城管”并非什么新生事物,而是一种“返古”现象。

让“当兵的”来当城管,其实也是古代的常见现象。如在北宋的都城东京开封,朝廷便设有相当于现代街道城管队的“街道司”,并相应成立了由500名兵士组成的执法队伍,以保持开封的正常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

明代的北京,由相当于今北京卫戍区或武装警察部队的“五城兵马司”来承担现代城管局的大部分职能。《明史·职官志三》记载:“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之事。

清代的北京,还专设了“督理街道衙门”,其部分职能也与现代城管局比较接近,主要负责外城的街道管理、民房修建等,破坏公用设施、侵占下水道等不良行为,都是督理街道衙门的执法对象。

到了晚清,西方的一套城管制度被引入中国,由警察承担起了现代城管的工作。如中国历史上首个警察机构天津警察厅,除了负责当地社会治安外,管理市容市貌、交通、市场秩序等,都是其分内工作。

古代有“城管”打人吗?

——周代占道经营要挨鞭子“挞戮而罚之”

“城管打人”这类暴力执法,成了现代城管的一大诟病,也是社会批评的焦点。在古代的不少时期,“城管打人”更不鲜见。

城市起源的另一版本说法,是交易市场的兴起,因此古代城管很多时候是“市管员”,或者说古代的市管员就是今天的城管队员,这与今天城管要禁止占道经营是一样的。古代城管可以带着有攻击性的执法器具上岗,如在周代,城管在岗时都得带着鞭子或兵杖,遇到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不服从管理这类事,往往执鞭抽打,挥杖追赶。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中“司市”条称,“凡市入,则胥执鞭度守门。”鞭子大家都知道,“度”可能有的读者不是太明白,这种“度”又叫“殳”,系古代一种兵杖,用竹子或木板做成,有棱无刃,长约一丈二尺长,其威慑力与今天的警棍是一样的,虽然一下子打不死,但却也致死,因此颇具威慑力。

其中的“胥”条说得更明白:“执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袭其不正者。凡有罪者,挞戮而罚之。”如果说“司市”是城管(市管)大队长,这里的“胥”则是城管队员,或市管员。换成今天的话来理解,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管理员在岗时间,要拿着鞭子巡视,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随时可以抓起来;对违法者进行鞭打的同时,还可以追加处罚。

古代“城管”怎么管?

——对占道“侵街”的违建“偏铺”下“处罚通知”

在古代,现代城管中的两大难题——占道经营和违章搭建,同样十分突出,且历代不绝。古代城管也为此伤透脑筋,不得不经常发“处罚通知”。

在唐代的长安和洛阳,和今天如出一辙,不少商户为了扩大经营面积,非要在门面(正铺)外多占一块(偏铺)。在李显(唐中宗)当皇帝时的景龙年间(公元707-710年),朝廷不得不以敕令的形式,发布了一则当时的最高“城管通知”:两京市场上各行业,凡自有正铺者,不得在铺前再建造偏铺。

宋代称占道经营为“侵街”,为了防止侵街行为的发生,宋代城管想出了一个法子,在沿街要道旁立“表木”,标记出范围。这与现代街道画线一样,一旦超出就要被制止,当时的“城管队”会经常检查是否有人侵街。

在古代也存在“执法大检查”。如在北宋,宋真宗赵恒便曾下诏开封府,要求开封的“城管队”拆毁京城的违章建筑。其继任者宋仁宗赵祯,也曾作过同样的指示:限开封府在一月之内,将侵街的官邸民舍全部拆毁。

到明清,随着城市和商业的发展,占道、违建更突出。在清末,天津警察厅便发布了在今天应该是城管局发布的《整顿路政办法四条》:其中两条是:马路街衢旁各商铺有安设风挡、占用边道者,应即一律拆退;铁铺、石铺、木器铺及洋广杂货等铺,在门前堆积什物材料,占用官路者,应即一律让出。天津警察厅的通知中,可以看出清末天津的市容有多么乱。

古代“城管”到底有多厉害?

——唐宋时均有立法“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

城市管理光凭嘴说是不行的,中国古人为此想出了不少管理手段,如上文提到的周代“执鞭度”、宋朝立“表木”。其中,最值得为现代城管借鉴的是“城管立法”,而非罚款了事。

唐代在城管立法方面是颇为成熟的,为后世效仿。《唐律》规定:“距府十丈无市,商于舍外半丈,监市职治之”,即摆摊设点至少要远离政府办公地30米,也不能离民房太近,要在1米5以外,由监市负责督管。对占道经营有严厉的惩罚:“诸侵巷街阡陌者,杖七十;若种植垦食者,笞五十。各令复故。”挨打后,还恢复原状。

?宋刑统》也有类似的规定,“侵巷街阡陌”条:“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对乱倒垃圾、影响环境卫生也有规定:“其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把尿屎垃圾弄到街上,影响了公共卫生,不只当事人倒霉,连“城管队长”都跟着挨杖打。

宋仁宗在搞城管方面颇有创意,他在要求开封府官员强拆违章的同时,特别指示相当于现代司法机关法院的左、右军巡院,配合“开封城管”行动,“惩治侵街者”。

明太祖朱元璋治国以狠著称,明朝的城管也不含糊。据《明会典》,在京城,“凡侵占道路,而起盖房屋,及为园圃者,杖六十,各令复旧”;对往街上丢垃圾、放污水的,“其穿墙而出污秽之物于街巷者,笞四十。出水者勿论。”

另外,明代对破坏公共设施、不按规定行车,以及在禁区内摆摊设点、取土作坯、随地大小便等行为,也一律“问罪”,涉事者要被强行戴上刑具,在街头示众一个月,即所谓“枷号一个月发落”。撒泡尿也要遭受这么大的罪,这样的城管手段不可谓不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