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极端化心得体会6篇

时间:2023-07-08 作者:betray

心得体会其实就是将自己内心真实的感受表达出来,只有在不断探寻了事情发展的经过后才能有心得体会,以下是团子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学极端化心得体会6篇,供大家参考。

学极端化心得体会6篇

学极端化心得体会篇1

75事件后,新疆的暴力恐怖事件频发、多发,多少无辜的人因为暴恐分子疯狂而残忍的暴行,失去了和家人团圆的机会,失去了最宝贵的生命,让深爱他们的人陷入无尽的痛苦深渊,面对“522”、“728”、“730”等一系列反人类、反对民族团结、反对祖国统一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每一个新疆人,不管他是哪个民族,内心都是难以平静的——当他看到家园被毁、生命被践踏,平常又安静的日子被破坏,我们从此不能安心地逛街,要为年幼的孩子上学放学的安全问题而担忧,老人也不能在早市里安心为家人买可口的早餐而感到痛心、不安。

这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让我们越发憎恨暴恐分子,愈发憎恨宗教极端势力和分裂势力。但痛定思痛,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为了我们的国家,我们更应该团结一心,对试图破坏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家园,分裂我们国家的暴恐分子进行最有力的还击。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即使在腐朽的清王朝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新疆也没有从祖国的怀抱中分裂出去。今天的中国是强大的中国,团结进步是当代的历史潮流,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闹独立、搞分裂必然遭到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并以彻底失败而告终。

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也让我们更加明白,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暴恐事件并不能破坏我国民族团结现有的大好局面,它也阻挡不了我国各族人民共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步伐,动摇不了我党领导各族人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信心。

我们要充分认识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在维护祖国统

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理直气壮地揭批“东突分子”集团大肆歪曲历史事实、企图搞乱人们思想、模糊人们视线的险恶用心;要高举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实际行动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想,当所有人行动起来并更加团结一心时,无数个人的力量终将汇聚成海,也一定能够将暴力恐怖事件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中。

学极端化心得体会篇2

惊闻7月28日凌晨,新疆莎车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计划周密,性质恶劣的严重恐怖袭击事件,暴力恐怖分子残忍杀害无辜群众,破坏民族团结、国家安定,他们惨绝人寰、灭绝人性的罪行令人发指,他们是各族人民群众共同的敌人,我们为受伤死难的同胞痛心,为暴恐分子犯下不可饶恕的滔天罪行愤怒!

我们是来自10个地区22个民族的350名大学生,在吉林省参加2014年“全国少数民族大学生骨干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在活动期间,我们开展各类理论学习、素质拓展、志愿服务、社团推介、文化交流、国防教育、参观考察等活动,深入学校、社区、工厂、农村,广泛地进行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我们深深地感到民族团结、社会安定、祖国繁荣的大好局面来之不易。面对制造恐怖氛围、破坏社会稳定的暴恐分子,我们应主动发声亮剑,时刻准备挺身而出,坚决同暴恐分子作斗争。

在美丽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我们共同发出倡议:

全国各族青年学生应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自身素质,为实现青春梦、民族梦、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我们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崇尚科学精神,自觉防范和抵制宗教极端化思想,不参加、不参与任何非法宗教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勇于同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行为作斗争。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宗教极端化,共同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共同承担振兴中华的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学极端化心得体会篇3

通过今年的集中学习,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通过学习,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到教育系统的重要性。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在依法管理、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优良的社会环境。但受国内外各种复杂因素影响,部分地方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多发频发。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活动加剧,成为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犯罪思想发动和成员发展的活动基础。宗教极端思想的泛滥,已经对国家的统

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现实危害。

我们要精通自己的业务和专业知识,还必须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好有关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提高政治敏锐性,否则,就不能很好地教育学生。每一位教育工作者要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要进一步加深对宗教的本质和“三股势力”利用宗教分裂祖国图谋的认识,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判断和处理宗教问题,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认识形态领域是无形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无论如何在目前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的“阵痛期”、“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进行抵御和防范极端思想是我们目前必须要做好、做透、做全的一项艰巨工作。我们每一位教职工在此项工作当中态度要明确、工作要细致,才能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严打三股势力的嚣张气焰,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雅前进、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通过学习,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的决策、判断和安排部署上来。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是境内外“三股势力”蓄谋已久组织的反民族、反人类、分裂祖国的犯罪暴力事件,严重破坏民族团结,扰乱了新疆各族人民的正常生活。当前反分裂斗争的严峻形势,要求我们保持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强化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认识,时刻绷紧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弦,扎扎实实将各项维稳措施落实到实处,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好民族团结,维护好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学极端化心得体会篇4

去年,在新疆大地上,“去极端化”发出了铿锵的足音。

从“打击的一手要硬,教育疏导的一手也要硬”,到大力开展“一反两讲”宣传教育,再到运用好“五把钥匙”;从社会各界一层层有力的发声亮剑,到各地州市一场场呈现宝贵经验的“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再到自治区组织开展的一个个润泽人心的文化活动……一年来,“去极端化”的烙印如此明晰。

新的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去极端化”工作怎样进一步深入推进?有什么更好的形式?怎样达到更完美的效果?围绕一系列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展开热烈讨论。

要加强顶层设计代表、委员们认为,新疆反恐斗争已进入比以往更加严峻复杂、尖锐激烈的新阶段,面对新形势,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把“去极端化”作为当前最突出、最紧迫的工作。“要想高位推动„去极端化‟,就要形成合力,树立没有与宗教管理无关的地方、无关的部门、无关的人的理念,做到一级讲给一级听,一级抓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全国人大代表曾存说。全国人大代表郭连山说,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包括宗教在内,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要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就要将“去极端化”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自治区“去极端化”中长期规划,使宗教活动的开展,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合法的方式进行。

全国人大代表阿不都热克甫·吐木尼牙孜说,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就要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

“维吾尔族和其他各民族一样,是一个有着丰富灿烂文化的民族,如果任由宗教极端思想蔓延,那么,维吾尔族的音乐、舞蹈等艺术门类,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都会被连根拔起、湮灭消亡。”全国人大代表迪丽娜尔·阿不都拉说,要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必须积极调动少数民族精英阶层的文化自觉,坚决以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

学极端化心得体会篇5

4月1日,吐鲁番市工商局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专题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同时进一步学习传达市委关于全市开展维汉双语学习的动员会精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自治区党委颁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围绕总目标、落实总目标,深入开展新疆反分裂斗阵具体措施。局党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好落实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二是加大学习力度。局领导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发挥好作用认真学习宣传,机关全体干部要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加强自身学习、带头学习领会好《条例》的内容,在思想上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

三是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开展的非公企业和广大个体工商户中广泛开展的行业“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扩 1mi.net 一秘…大宣传教育内容,近期把《条例》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宣传教育和讲解,不断提高《条例》在广大非公企业和广大个体工商户中的覆盖率和知晓面。

四是组织考试测试促进学习效果。在组织学习后并开展全员测试,机关全体干部对《条例》内容进行了测试,通过测试提高全员学习效果。

最后,市工商局主要领导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明确工作职责,管好自己和家人,并以学习传达双语学习为契机,分析了近几年反恐维稳的形势,要求全系统干部要学习入脑入心,扎实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实施。

学极端化心得体会篇6

该《条例》规定,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干预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条例》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条例》要求,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条例》明确,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成效。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

《条例》强调,违反该条例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或者法治教育;情节较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陈彤认为,该《条例》出台实施后意义极其重大: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新疆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