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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读后感篇1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它又搞笑又感人,写了“我”的家人对待叔叔于勒的故事。
故事写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父亲母亲的收入都很少,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于勒叔叔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他本来是爱赌博的坏人,但之后他就改邪归正了。他出去了好长时刻也没回来,说他在外国发了财,因此咱们看到一艘艘轮船开来时都期望于勒叔叔能在船上。之后,咱们出去旅游,在一艘船上吃牡蛎。卖牡蛎的人浑身脏脏的,衣服都破了,当父亲母亲发现并确认他是于勒叔叔时,父亲母亲就感到害怕,怕他会拖累咱们,咱们就躲开了他。从那以后,咱们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于勒叔叔了。
故事告诉咱们,对弱者要关爱,人们要有亲情和友情。不能像“我”的家人一样看待有钱的亲人就很期盼他来,看待身无分文的亲人却躲的远远的。
我觉得他们家的人都很可怜,个性是于勒叔叔,竟被家人抛弃了,咱们不就应对亲人冷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关于《我的叔叔于勒》
平淡中的波折,朴素中的锋芒——关于《我的叔叔于勒》李梦妤这是一篇莫泊桑著名的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关于《我的叔叔于勒》。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以小见大匠心独运这是篇10分精致的讽刺小说,由法国大文豪莫泊桑执笔,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主要人物:于勒,一个人们眼中的流氓。次要人物:菲利普夫妇。当时法国社会的代表。让我......
我的手读后感篇2
在这个故事里,传说未满18岁的小孩,因为意外离开人世后,都会变成一只漂亮的狐狸。文中“我”的双胞胎妹妹,就变成了一只小小的红狐狸,但她在狐界仍然忘不了自己的妈妈和姐姐,每天晚上都会偷偷溜回家里,偷吃冰箱里的果酱,引起了姐姐的注意。她神通广大,会隐身术,可以把人变成透明的;她还把自己变成了和“我”一模一样的`小姑娘,让妈妈辨认不出来;她念动口诀帮助不幸的孩子恢复健康;“我”出了车祸后,她又代替“我”夺得小新星比赛冠军……
故事中因为忘不了家人,红狐狸妹妹没喝狐王要求她喝的健忘水,狐王一怒之下给了她十七天期限,然而只剩下七天了,七天之内如果不去喝健忘水,妹妹就会死去,于是他们一起去求狐王,在亲人和朋友的帮助下,她费劲周折,历经千难万险,为红狐狸妹妹赢得了最后三天做人的机会。在这仅有的三天里,她幸福的睡在妈妈身边;她开心地和家人去动物园;她帮助姐姐出去找爸爸;参加学校的小新星比赛……三天的期限很快到了,姐姐实在舍不得妹妹离开人世,又去找狐王谈判。狐王非常生气,要杀了她,红狐狸为了解救朋友和家人,喝下了“健忘水”,她永远忘记了自己的亲人,永远也不能变成人了,这个可恶的狐王!故事的结尾,红狐狸并没有失忆,而是又出现在“我”家的阳台上。狐王也死了,妹妹再也不会受它的折磨了。
故事里,红狐狸的姐姐哭了,读书的我也哭了。我明白了生命的重要,就像妹妹留给姐姐的信中说的那样:只要无愧于生命,生命就无所谓长短。生命是伟大的!
我的手读后感篇3
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 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
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们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
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 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我的手读后感篇4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优秀短篇小说。在这篇文章中,曾经是一个无赖、流氓、祸害的“我的叔叔”于勒,终于给我家寄了一封信,说他在外赚了大钱,准备来看望我们。所以,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因为这样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的生活。
但是在二姐结婚时的这次旅行,“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一个卖牡蛎的老水手。“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白无常、黑无常”似的,尽量躲着他,不让他认出“我们”。“我们”回来时坐了另一条船,预防他再见到“我们”。
为什么于勒没有回到“我”家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叔叔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的“卖牡蛎的老水手”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菲利普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菲利普他们家的。这说明了“我的.父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小公民。“我的母亲”却六亲不认,“母亲”认定于勒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菲利普,我一定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能浪子回头也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不管我的弟弟再流氓,我也会和他相认的。因为,无论什么时候,血总是浓于水的!
我的手读后感篇5
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课文后,我深受感触。这篇课文改变了我许多的坏习惯,令我受益无穷……
我读书时总是囫囵吞枣,总是马马虎虎地过目一遍就算看完了,我在看《三国演义》时,把许多人物弄反,居然有一次我误认为曹操三顾茅庐!!!还有许多片段我看不懂,就乱看一遍,看下一页。可是,读了这篇课文中鲁迅教“我”读书的片段后,我明白看书就要看好书,既然看都看了,就要把它看好,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囫囵吞枣。
鲁迅先生乐于助人,帮助黄包车车夫包扎伤口的片段深深地烙印在了我的心中,我清楚地记着,那天,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路边躺着一个人,他痛苦地呻吟着“救命”,只见他神情痛苦、脸色苍白,双手捂着头躺在地上,地上还有一摊血,许多路人看见的纷纷走开,突然,我的脑子了飞快地呈现出了妈妈对我说的'话与新闻上种种“碰瓷”事例,马上加快了脚步,匆匆地走开了。但是,读了这篇课文后,我觉得如果真的有人受伤的话不也会被误认为“碰瓷”的人吗?如果有好心人相助,如果那个好心人被骗后不会再也不会帮别人了吗?我想,以后如果再遇到这样的人,一定要到附近找保安作证或用手机拍下照片以防“碰瓷”。
我们要想鲁迅先生那样,要做一个好公民,尽心尽力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