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观后感6篇

时间:2024-07-07 作者:loser

卓越的观后感是对电影意象和符号的解读和解码,我们在写观后感的时候不能只复述内容,一定要融入自己的思考和情感,团子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故事的观后感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故事的观后感6篇

故事的观后感篇1

好久没有看到过如此感人的电影了。假期里妈妈给我推荐了一部特别令人动容的电影——《忠犬八公的故事》,这是一部风格朴实、镜头简单、人物单纯的电影。讲的是一个人和一条狗——不,是一条狗和一个人的故事。这是一个真正的故事,发生在美国。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维森教授在火车站见到了一条可爱的小狗,几经周折认养了下来,根据狗项圈上的符号命名为“八公”。维森教授一心一意地宠爱着八公,八公也一刻不愿离开教授,教授上班时,八公每天都要送她去火车站,下班了,八公又在花坛上等候教授。如此简单平凡的日子,重复了很多年。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教授在讲课过程中突发心脏病离开人世。但八公还是在车站等侯教授归来。后来是教授的女儿接走了八公。八公回到家,多日不吃不喝。一天,罢工悄悄溜出家门,来到了车站,就这样,八公开始了长达10年的漫长等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八公渐渐老了。在一个血液里,他起身来到自己等待10年的老地方,趴下来,想起和教授从前的快乐时光……天亮以后,人们发现八公已经死在花坛上了。看到此情此景,我的眼睛湿润了。10年,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对于人来说等了十年,但对于狗来说却等于等了一辈子,可见八公是多么的忠诚啊!八公把自已和主人的友谊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动物尚且如此,何况人呢?诚实是人类交往的基石,只有诚实,才能赢得别人的信任。所以,我们应该诚实守信,怀着一颗诚恳的心去对待他人、帮助他人,让我们的社会更和谐、更友好、更文明。

故事的观后感篇2

八公是一条狗,是一条教授在火车站不期而遇的走丢了的秋田犬,教授把它带回家,尽管他太太很不愿意接纳,但看见教授经过无数次内心的矛盾之后她还同意收留了它,教授和八公每天都玩得很开心。

电影的故事非常简单,简单得超过人们的想象,故事由教授的外孙在课堂上讲述,老师出了题目:我心中的英雄,这个孩子没有见过外公。外公生前是一个钢琴教授,他每天都要做火车去大学上课,每天八公总会送他去火车站,然后每天在火车站准时接他下班。

如此日复一日,从不间断,终于有一天,八公在教授出门前使劲的狂吠,我一下子预感到要发生什么,果不其然,教授在上课的时候突然发病死了。

八公并不知道,依然每天在火车站等候着教授,无论刮风还是下雨,无论天晴还是暴雪,八公依然坐在老地方等候,这一等就是整整九年,直到他做着教授回来的美梦离开这个世界。人们为了纪念八公,在火车站建了一座雕塑。一路看来,我哭个不停,很久很久没有那么为看电影而流泪了。

八公是虽然一条狗,但他(请原谅我没有用“它”表达)的感情单一、纯洁,没有任何动机,不求任何回报。那种忠诚岂能是我们人类可以比拟?想到这里,不觉得为自己身为人类而悲哀。

在我们人类的世界里,虚伪、欺骗,争斗,到处都是,为了一点点利益有时候连亲情、友情都不顾,在很多方面,人类真的太渺小了、太可怜了,其实,我相信三字经里说的:“人之初,性本善”,可是实际上,人太善良了总被人欺负、总被人利用。

一个简单的故事也拍得那么感人?为什么?我想因为故事本身就是真实的。真实得超越了我们的想象。

故事的观后感篇3

电影《忠犬八公的故事》,讲述了一条名叫“八公”的狗,流落街头后在车站偶遇音乐教授,彼此“一见钟情”。“八公”在教授去世后,拒绝教授女儿所安顿的舒适生活,心甘情愿从此流落街头,十年如一日,天天守候在车站等候教授归来,一直到死去……

相信每一个曾经经历过欺骗和背叛的人,都会对“八公”的忠诚而感动不已,我也不例外。连我自己都难以置信,一个对宠物素无好感的男人,竟然会为一只狗的故事而流泪……我想是因为在物欲横流的现实中,“忠诚”愈加难能可贵,因此才会显得如此的美好感人。

“八公”让我哭,是因为忠诚这一质朴的情感和片中男主人公教授的钢琴声一样深深打动了我心,“八公” 的身影和教授的琴声与我内心深处对“忠诚”的`企盼产生了共鸣。

但感动之后,静下心来回味之时,却又是另一种感悟。

如果“八公”不是条狗,“八公”是个女人,你会怎么想?又会怎么看?你是否还会和电影里那个曾经试图劝“八公”不要再等待教授的男子一样,看着“痴情”等待的“八公”,感慨万千地说“好吧、好吧,我想也许你做得对”?儿那个安静的小镇是否也会为这样的痴情女而在车站门口给她立个雕像?

特别是在二十世纪末的美国,如果有一个女人在他的爱人逝去后十年如一日,天天去车站等待她的丈夫归来,那人们会怎么看这样如“八公”一样忠诚的女子?或者再人性化一点,不需要天天去车站等,只是因为对前夫的爱而守寡终生,这样的故事还会和电影《忠犬八公的故事》一样感动你吗?还会引起你如此强烈的情感上的共鸣吗?

我想在美国,人们多半会抱着关心和同情的心态劝这个女子去做心理治疗,寻找新的生活,而不会为她树碑立传。

而在中国,如果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那国人对于这样的“忠诚”,社会是有其固定的评价及表彰模式的,那就是立“贞节牌坊”。

而如果是现在,那我想至少应该是不值得提倡的事情吧。

由此想到了东西方文明的融合。在视自由为人性人权之本的美国,人们在寻找着儒家文化里的“忠诚”;而受儒家文化中“忠诚”理念熏陶了数千年的中国人,在向往“自由”。但无论是“忠诚”还是“自由”,都不能违反一些最基本的人性。

想到这里,不仅自己也要笑了,因为“八公”是条狗,为什么要拿人和狗去做比较呢?

还是喜欢“八公”,因为它是条忠犬。

?篇八:电影《忠犬八公的故事》观后感】

故事的观后感篇4

“狗”其实对于我来说既熟悉又陌生。

自从我在多年前养死了两条金鱼以后,我便开始惧怕——这样幼小的生命千万不能落在我的'手上,毕竟我从不会照顾好一只小动物。所以,对于动物,我从不敢亲近,只能远看或是擦肩而过。

尽管我与动物擦肩,但被感动,其实很容易的。帕克与八公,如同兄弟般感情深厚,这是难能可贵的。虽热在人与人之间也有这样情感的存在,但令人心痛的是对象是一只狗。一只秋田犬的生命只有短暂十二年,但八公却没日没夜地等了帕克十年!几乎耗尽了它的一生……

人一生会有许多自己所珍视的人,而一只狗一辈子对它来说最重要的,是它的主人。换作我,我想我很难、几乎不可能做到孤独几十年,什么也不做、每天按部就班地等候一个心里已经明白不会再出现的人。我会做的,也许只是在心里想着、挂念着他。至于有一天会不会再与其重逢,我也不会再想,因为我已经开始我另一部分的生活。而八公那样不顾一切的执着,那样默默的守候,那样对情感的保护,委实是我被震撼到的。

狗与人有什么不同?同样是有血有肉,同样懂得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要说一切的不同,只能是人属于高级动物罢。但这不是可以欺负幼小生命的理由,它把一生交付与你,你也应该真诚相待才是。如果知道自己不会好好对待它,那么就应该给它找一个爱它的主人。不在乎,不意味着就可以伤害。

爱是理解的别名,理解身边的每一个人,不要轻易伤害任何一个,人也好动物也罢。

故事的观后感篇5

它,每天早晨都赶到车站旁的花坛上,等待着他那无法再回来与他玩耍的主人,夜晚,再依依不舍地回去。它,就是秋田犬——八公。

在一个夜晚,它,被遗忘在了街头。后来,一位教授发现了它,并收留了它。这位老教授用无微不至的关怀对它仔细地照料,使它成长起来,变成一条强壮的大狗。有一次,教授想让它学会捡球,便一遍又一遍地告诉它怎样捡球,后来,他甚至亲自弯下腰,模仿小狗,爬到球面前,叼起球,再爬到小狗面前,指示给他看。

然而,命运就是那样的残酷。教授在一次去教课的途中,心脏病突发,离开了人世。但是,信念一直支持着它,它一如既往地来到站台等它的主人,等待了整整九年,于是便出现了上面的一幕……

看完这部电影,让我想起来当年刘备三顾茅庐去拜访诸葛亮,并邀请诸葛亮管理蜀国大事。当上蜀国军师后,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心一意辅佐刘禅为王。虽然他出师未捷身先死,但那是,他用他的才能,让蜀国与魏、吴成三足鼎立之势,不相上下。

我很感动秋田犬的忠诚,在这部影片中,它是忠诚的象征。一个人,忠诚,是做人的最基本的准则,是成功的关键。

故事的观后感篇6

看过费城故事这部经典的法律影片,关于美国和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内心有很多的感想。

首先是贯穿整个故事的5次庭审现场以及那12位最终决定安迪胜诉的陪审团,让我对美国的民事诉讼程序有了更深的了解:

(1)民事诉讼程序采用辩论制,独任审理;部分诉讼,特别是侵权诉讼等由陪审团裁断,法官判决。特点是:联邦和若干州保留大陪审团审查重罪起诉的制度;非法取得的证据不得采纳,如影片中被告律师陈词,她所用的一个关键字眼就是——fact,她要给陪审团这样一个信息,我所说的都是事实,而事实可以作为呈堂证供。这位律师明白,让陪审团相信她所说的都是事实,从而影响他们的判决,是他们胜诉的关键

(2)广泛使用审判前的“答辩交易”,辩护时,民事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律师,刑事案件中的公诉人和被告律师相互对抗争辩,法官不主动调查,仅起“消极仲裁人”的作用,由陪审团听证,美国法律对于陪审团有着严格的要求,陪审团是按照一定的原则从社会中挑选的,具有法律知识,并且能够坚持中立客观的态度的人员组成的,所以陪审团的态度代表了社会的态度,裁决在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具有一定公信力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陪审团的制度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12个人的想法都不可能是一致的,必然会带来很多的争论,所以就需要经过多次庭审、不断取证,才能作出判决,像影片中案底的案子经历了5次庭审、以及多位安迪曾经的同事提供证词,最后判决,安迪胜诉,并且拟定赔偿数额,但如果赋予法官个人太大的权利,法官的个人观点极有可能影响案件的判决。可以说陪审团制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错判的产生,但这必须建立在完备的陪审团制度上,以及具有良好法律知识及法律意识的公民。如果陪审团在庭审过程中会受到来自各方的不良影响,乃至贿赂之类的不法行为的影响,那么陪审团将不再会具有公信力,也不再有实施的价值。这就是现阶段我国的庭审制度中无法实行陪审团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其次就是关于美国司法的严谨以及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不足。

影片中整个庭审过程中无论对方如何扭曲事实,安迪都没有向我们想象的那样情绪激动,甚至同意脱掉自己的衣服向法庭展示其病情,或许与职业有些关系,但我觉得还是源于他对法律的信任,他相信法律是用来维护正义的,正如当乔问他为什么做律师时,他的回答“因为我懂法律,我喜欢法律。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促进法律公正的一部分。”但安迪对法律的信任最终还是以美国司法体系的公正严谨为前提的,就像影片中电梯门上写的几个粉笔字:nojustice,nopeace.设想一下,假如在我国,像安迪这样的案例以及影片开始时讲述的一位道路施工的工人因在施工过程中摔伤胳膊的市民要控告政府,以及乔的另一个客户要控告他的邻居这样的案例将会被认为是荒唐的、而且假设我们作为当事人我们也不会去诉讼,从这两个截然相反的比较中更多的折射出我们的国家司法体系的不完善以及作为公民的我们自身维权意识的薄弱。

安迪在乔之前找了9位律师,乔也像一个普通人那样嫌恶同性恋,对艾滋病充满恐惧,他强忍内心的翻腾,询问了一些细节,但他也不想接下这个案子,后来再后来乔在费城图书馆与安迪的谈话,了解到“雅莱决议案,最高法院“明确规定了禁止艾滋病歧视,所以才有信心帮安迪赢得这此诉讼,这里不得不提的是美国司法体系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判例法即有各具有约束力的法院判决组成的不成文法,它们也被认为是法的渊源之一,具有同其他法律相当的效力,这很好的解决了大陆法体系中普遍存在的法律建设的时滞性弊端。

再者就是这部影片也是美国法律与道德的矛盾的反映。

关于同性恋:圣经里同性恋被认为是低劣的,但影片中乔通过与自己的妻子谈话以及在商店里受到一个同性恋的调戏,他慢慢意识到其实自己早已生活在一个同性恋很普遍的社会。

关于艾滋:“联邦康复法,1973年,禁止歧视伤残人士,只要他们能承担工作,虽然法令没有提到艾滋病歧视,但随后的决议规定,艾滋病也是伤残,不仅因为患者身体上的限制,并且因为受到社会人士的歧视,在社会被视作已死,这种歧视超过了身体的病痛。”但人们仍然对艾滋有着天生的恐惧,影片中乔在和安迪第一次见面之后到医生那里确认自己没被感染,以及安迪在图书馆里受到的歧视,这些都是道德与法律的矛盾所在。但我们相信,借助美国这样完备的法律体系,对于同性恋,艾滋病等这样歧视和偏见,只要有人敢于站出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都会最终得到支持,并且逐渐被社会所理解所包容。

最后,觉得这部影片也在鼓励我们的国家逐步完善法律体系、依法治国,用法律捍卫社会公平,鼓励作为公民的我们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虽然正如影片中展现的那样特定某时间内道德与法律会出现不符之处,但放眼人类历史长河,我们会发现,道德和法律总会沿着相互适应、相互协调的方向发展,共同构成人类文明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