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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黑驴读后感300字篇1
读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心中有太多太多说不出的感触。
文章讲述了一个有关于金钱的故事。法国有两个亲兄弟,哥哥叫菲利普,弟弟叫于勒。年轻的弟弟无所事事又爱惹祸,给家里欠下了一大笔债务,哥嫂都很讨厌他。于是他便到了美洲生活。当他的哥哥听说他在美洲发了财后,于勒在他哥嫂心目中的地位就改变了很多,成了全家人的希望。菲利普夫妇日夜期盼于勒能早日归来,但当他们得知卖牡蛎的肮脏老头就是于勒时,便像躲瘟疫一样逃到了另一条船上。
这便是莫泊桑笔下的《我的叔叔于勒》,我不禁对于勒心生怜惜。是啊,金钱的诱惑已冲昏了许多人的头脑,为了钱不择手段,甚至抛弃亲情也在所不惜。哎,金钱对人们来说真的如此重要吗?真的可以使人六亲不认吗?不,绝对不行,我们不能利欲薰心,背信弃义!我们不能在金钱的诱惑下,丧失人性!让我们抵抗住金钱的诱惑,还心灵一份纯净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篇5)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它又有趣又感人,写了“我”的家人对待叔叔于勒的故事。故事写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爸爸妈妈的收入都很少,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于勒叔叔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他本来是
爱赌博的坏人,但后来他就改邪归正了。他出去了好长时间也没回来,说他在外国发了财,所以我们看到一艘艘轮船开来时都希望于勒叔叔能在船上。后来,我们出去
旅游,在一艘船上吃牡蛎。卖牡蛎的人浑身脏脏的,衣服都破了,当爸爸妈妈发现并确认他是于勒叔叔时,爸爸妈妈就感到害怕,怕他会拖累我们,我们就躲开了他。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于勒叔叔了。故事告诉我们,对弱者要关爱,人们要有亲情和
友情。不能像“我”的家人一样看待有钱的亲人就很期盼他来,看待身无分文的亲人却躲的远远的。我觉得他们家的人都很可怜,特别是于勒叔叔,竟被家人抛弃了,我们不应该对亲人冷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篇6)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是法国著名文学家莫泊桑的作品。小说中的菲利普夫妇,为了自己的利益竟把亲弟弟于勒赶走,打发他到遥远的美洲去,后来有听说于勒发了大财,态度来个180度的大转弯,把他当成全家唯一的“希望”,可是在一个偶然的场合发现穷困潦倒的于勒是,就像躲避瘟疫似的躲开了。小说把菲利普夫妇自私、冷酷、贪婪的丑恶的灵魂暴露无遗。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一切都是为了私欲、金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读了这篇小说我得益不浅,过去我也和一些人一样,盲目地崇拜西方社会,以为外国什么都比中国强,这篇文章就是一面镜子,使我认识到外国并非都比国内好,虽然他们经济发达,科技水平高,但精神上的空虚、人情的冷漠,却让人害怕相比之下,我的周围充满了温暖,人与人之间互相关心、爱护。“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社会主义的优良风气。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篇7)
从前有一个即将上大学的女孩叫朱丽莎,但是,她是一位孤儿。有一位腿很长的叔叔,他可是一位大富豪,他一点也不喜欢女人,可是,朱丽亚很幸运,长腿叔叔让他的秘书帮朱丽亚交宿舍费和学费、每月给35元零用钱给朱丽莎,因为他很欣赏朱丽亚那幼稚的文章,他想把朱丽亚培养成为一名作家。朱丽莎在大学里给长腿叔叔写了64封信,朱丽莎的第一篇小说拿了50元奖金,第二篇小说没成功,朱丽莎把它扔进火炉里,最后她成为了一名闻名中外的小说家。
朱丽莎你坚持写作一丝不苟、自学成才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你给长腿叔叔写的信真是幽默风趣、侃侃自如,那自力更生不求人的强烈意志流露无遗,让人感受到你那强有力的羽翼建设自己的巢穴而挥动。通过你的事情让我明白了做事要坚持不懈,一丝不苟,从写日记开始坚持锻炼我的写作水平。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篇8)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短片小说,记得在上高中时看过,但记不清了。最近又有机会读到它,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年轻时于勒大肆挥霍,被看成祸水。后到美洲发了大财,成为福星。菲利普一家渴盼其归来.二姐也因此找到未婚夫,一家人很高兴,出国到哲尔赛岛旅行,在船上,他们见到一个卖牡蛎的人,于是虚荣心作怪,也想像富人一样吃牡蛎,但却发现他酷似于勒,后在船长那里得到证实。我得知后很可怜叔叔,变多给了他小费。这下可好,母亲开始大发脾气,不但发财和进入上流社会的美梦破灭,眼下二女儿的婚事也岌岌可危。最后全家不动声色地改乘海轮回来。而我依旧对叔叔念念不忘,毕竟他是我叔叔……
人们往往亲近一个人是因为他的财富,而不看他的本人,甚至在金钱面前亲情都可以一文不值。这是在急功近利的今天较普遍的现象,反映出人的自私。值得深思。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篇9)
?我的叔叔于勒》这一篇课文,使我想到了很多很多,在我看来,金钱是很重要,没有金钱,我们解决不了生活中的衣、食、住、行,但是金钱却不是最重要的,或者说金钱不是万能的。生活中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比比皆是,比如亲情,人们常说血浓于水,还有什么比亲情更重要的吗?
在我看来,是绝对没有的!这个世界上有富人,也有穷人,我觉得就算再穷的人,他们只要勤勤恳恳,靠自已的双手挣钱,就应该得到大家的尊重!我们绝对不能像文中菲利普夫妇那样——嫌贫爱富,这是不应该的。这种目中惟有金钱的人,最后的结果是什么也得不到。不记得哪一位名人这样说过:“金钱可以买到房子,但是绝对买不到家!”由此可见,金钱绝对不是最重要的,人的一生中能够拥有亲情、爱情、友情……,这样才是最重要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篇10)
今天我看了《我的叔叔于勒》一文,它有很深的代表意义。爸爸说,这是外国作家莫泊桑写的,虽然没有中国的文章写得精彩,但是它所叙述故事情节很好。
文章写的是诺瑟夫一家很穷,但是他们都把十几年希望聚集在诺瑟夫的叔叔于勒上,于勒一开始就一直乱花钱,最后自己的财产花光了,还占了诺瑟夫爸爸的一大部分。后来他来信说它现在很有钱,希望可以弥补诺瑟夫爸爸的一大部分财产。最后,诺瑟夫的大姐嫁了出去,原因因为诺瑟夫的姐夫几天前看了于勒来的那封信。
最后他们去哲尔赛岛,发现卖杜蛎的老头竟是于勒,立即对他的态度冷淡,以前说他有本事,好心,现在骂他流氓、败家,态度全然不同。
这个文章严重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没有爱心,没有同情心。都以钱来维持亲情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钱的奴隶。看钱看得非常重,而且还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我的黑驴读后感300字篇2
一滴墨水,引发千万人的思考;一本好书,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人的思想成长靠的是书。寒假时我交了一位好朋友《爱的教育》。
这位朋友以日记的形式,记叙了少年安利柯一学期以来的事情,以及父母兄弟姐妹写给安利柯的一些劝戒、教育性的信件,还有每一个月老师给他们讲的关于意大利少年的故事。
他处处洋溢着少年那稚嫩的心理,使我懂得了父母对我的爱、朋友对我的爱、兄弟姐妹对我的爱,不管是爱,还是被爱都是幸福的,珍惜别人给予的受,不吝惜你自己的爱,一切都便是美满的。文章中曾多次描写了主人公的朋友,比如:卡隆,代洛西。当然还有个坏孩子弗兰蒂。他们之间有着许许多多的快乐事。他们爱着任何人,甚至是无恶不作的无赖弗兰蒂,我认为这个人是作者有意刻画的,以他为代表,教育我们不珍惜别人的爱的悲惨下场。
他的言语感人肺腑,特别是每月故事中的《万里寻母记》。文中,马尔可在得不到母亲消息时,他毅然决定去千里之外的美洲寻母,一个13岁的少年,孤横跨大西洋,可想而知,那需要多大的意志力与勇气啊!到了美洲后,事先的计划出了意外,而这小小少年却能起死回生,一路打听母亲的情况。那需要智慧的头脑,强健的体魄。而这个社会经验不足,体弱多病的少年是如何找到母亲的呢?靠的是永不言弃的精神和他对母亲的思念以及母亲往日对他的爱。
他把“爱”这个主题抱得紧紧的。亲情,友情,衬托出孩子在爱与被爱中得到的教育,以引人深思。看了这本书,我的心灵得到了洗涤,往日与父母、朋友的矛盾、冲突让我深深地感到后悔错误。
?爱的教育》的的确确是“爱的教育”呀!
我的黑驴读后感300字篇3
你是否把金钱的重要放在第一位,而忽视了家庭亲情呢?本文的主人公父母,在得知叔叔有钱时,十分想念叔叔。而得知叔叔身无分文,穷苦落魄的时候却又是另一翻态度------嫌他添麻烦。
一个是金钱的诱惑,一个是亲情的温暖。在这个重要的选择中,主人公父母,选择了前者。他们虽然生活变好了,但是他们却失去了世界上最可贵的东西。我不由得想起一句名言:“货币能使各种冰炭难容的人亲密起来,迫使势不两立的人互相亲吻。”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我们更不应该瞧不起那些穷人,应该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黑驴读后感300字篇4
一个身不由己,被人当抢来使的对“复辟”痴心不改的人,好可怜,也好可笑!看看溥仪身边的人,真是可悲。每个都只是在为了自己的地位而奔波着。“复辟”一时间似乎已没有那么的重要。尤其是那个郑孝胥,根本可以说就是为自己的地位把溥仪的“复辟”忽略了!身边根本再无可信之人,可用之人。日本有日本的野心,臣民由臣民的打算,就只有溥仪一个人做着“复辟”的梦,没有任何把它变为现实的可行之举动!
溥仪再也得不到有力的“复辟”支持,最终成为了那个“满洲国”的执政。他自己在书中写道:“我就是这样,一方面浑身没有一根骨头是硬的,一方面还幻想着未来的‘复位登基’,公开走上了这条卑鄙无耻的道路,确定了头号汉奸的身份,给血腥的统治者当了遮羞布。”于是,就这样开始了伪满的十四年。
溥仪在天津的这七年是没有一天不在所“复辟”的梦的。真是一个可悲又可怜的人啊!这就是我最大个感受,至于其他,关于他支持的和寄予希望的那些“骗子”以及日本方面的军政两种势力我都没有太记住什么。总之是溥仪在“出洋”与“还宫”的摇摆中日本对中国的进步行动开始了。于是罗振玉的那一伙势力极力劝说溥仪前往东北,而以郑孝胥和遗老们为首的另一方却觉得时机不对,极力反对着。溥仪再一次陷入了选择之中。
最终他还是在一种糊里糊涂的情况下踏上了日本人为他铺的路。离开天津,一切便更加得有不了他自己了。我觉得他处在一种几乎是被软禁的地步下。当他到达了旅顺被安排在一家旅馆,继续他的等待。他自己这样说:“事实上,这些口口声声叫我皇上的,这些绞着脑汁、为我奔波着的,他们心里的我,不过是纸牌上的荒地,这种皇帝的作用不过是可以吃掉别人的牌,以赢了一场而已。
日本人为了应付西方的摩擦和国内外的舆论压力,才准备下我这张牌,自然他们在需要打出去之前,要严密的加以保藏。罗郑之流为了应付别的竞争者,读得日本人的犒赏,也都想独占我这张牌,都费尽心机把持我。于是形成了对我的封锁,使我处于被隔离的状态中……”唉!想想之所以他还能得到所谓的礼遇,无非是因为他还有利用的价值,否则早就被掷弃一旁了。
皇帝不都是幸运的,尤其是爱新觉罗傅仪。紫禁城里,甚至是太监都没有人会在意一个孩子的哭号是因为害怕,执着迂腐地将他关进小黑屋治疗,直到他筋疲力尽。有太多的人在关爱他,可他却连最起码的“温饱”都得
不到保证,一次之过,连食三旬粥汤,着实把傅仪饿得见食就抢,连鱼饵都送入口中。
有人说,满洲国是中国人的耻辱,我不否认。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傅仪有的选吗?他能选择吗?如果傅仪当时真的卧薪尝胆,颠覆历史,有一批股肱大臣,开创了一个新纪元,或许他就不会来惨痛的回忆他的过去。历
史不过是用来祭奠失败者的。多少历史真真假假扑朔迷离,该不该信,那都无所谓,因为你真的存在过,即使没有追寻的价值。
?我的前半生》相比中国正统的皇帝,爱新觉罗?傅仪的一生更让我好奇。
这位中国末代皇帝的生活,距离我最近,而他在那个时代颠沛流离的生活,他在四位继母“爱护”下的童年,在没有一位真正意义上父亲的过去,在半开放的皇宫中最后的皇子养成生活也被历史“润色”最少,因此我去
看了他的'《我的前半生》。不想过多评价这后半本书,总觉得有点乏味,还是那一段无关现在,还是他一个人的世界有趣。那一段无人关心却显得无比真实的小时候,与我们童年十分不同,但他却无比可渴望有我们的幸福的童年时代。
在电视剧里,皇帝有最权威的尊严,他的话是“圣旨”,金口玉言,一字千金,深深地满足了男人的大丈夫主义。是的,在爱新觉罗?傅仪的世界里,他是皇帝,他的话的确也是圣旨,他的话甚至是他的字都值千金。在
他的小朝廷里,他的捉弄与玩心在别人看来都是“圣上贤德”;他的年幼成了周遭大臣的财富,不断索取名贵的古玩字画,一点点小事前来邀功,加官进爵;在没有乳母的日子里,没有人真正去教导他,变得骄纵跋扈,脾气暴烈。
一九四五年的八月十五日,日军正式投降了。溥仪的命运也到了一种岌岌可危的地步了。日本再也不想保护他,也没有能力保护他了。我不知道日本人出于什么目的,并没有像溥仪害怕得那样对他进行杀人灭口,而是打算带他一起逃回日本。然而终于没能如愿,在沈阳的机场,他们遭遇了苏军,后来溥仪便被带到了苏联。
再也没有什么皇帝的称号了,他也再也不能对谁任意的施加他的残暴了,这个苦命的却觉得很可恨的人要开始一种新的生活了吧?
是的,他开始了新生活,可是他还是一个具有特殊地位的人,还是有人服侍他,他还是自己什么都不干。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作证时,他从来不说自己的罪过,将一切的罪行都推给了日本。如果说当初的他还有为了所谓的大局而迫不得已的话,今天的这些表现,却都就是他低劣人格的表现了。我看到的完全就是一个胆小的,面目可憎的罪人了。
新中国成立,溥仪开始了又一次在“高墙”中的生活。是的,他和家人还有一些伪满的军官一起被关在监狱里进行改造。改造中的生活对于溥仪无疑是非常艰难的。他不相信共产党会善待自己,他没有任何的自理能力,他受到家人的孤立……我想那样的“改造”是从头彻尾在进行,不过对于一个从小生活中一种高不胜寒的境地的人而言,内心的改变是太难了。如果说行动上有什么改变,大多的是为了争取原谅,是为了保住性命!!!抗美援朝引起了溥仪心里的又一次波动。然而我们这位“皇帝”在改造中还是慢慢地看到现实,还是有了些许无奈的进步。
前几天在网上无意看到溥仪写的《我的前半生》的简介,然后一直在网上找这本书,找了好久,才找到可以在网上在线看的,找的好辛苦。我很喜欢这本书,我对清朝的历史也比较感兴趣。之前看的《非常公民——溥仪和他的五个女人》,是我对这位末代皇帝的初步了解。也就是这样,我开始想知道溥仪更多的点点滴滴。最早的《我的前半生》的基调即“我罪恶的前半生”,是一本具有忏悔性质的作品。
?我的前半生》记载着中国一位皇帝的戏剧人生。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皇帝,一个大半生都被别人操纵控制的傀儡,一个前半生都过着奢侈富裕的生活,后半生却在监狱中重新改造的中国皇帝,也许是他的不幸,更或许是他的幸运。
这本书是从溥仪家世写起的,一直写到1957年溥仪参加战犯管理所组织的社会参观。溥仪从一个末代皇帝、战犯到自觉悔罪成为一个新人,思想转变过程杂乱不清。在当代出版史上,溥仪所著《我的前半生》是生命力旺盛的作品。
书读完了很久了,但是迟迟得没有写个尾声,结束我的这次精神之旅。就连最后的读书感想也是很久的都没有贴上来,让我觉得我是那么的虎头蛇尾。所以现在补上:
在“改造”的十年中,溥仪成为了一个真正的人。在书中的结尾他这样说:“‘人’,这是我在开蒙读本《三字经》上认识的第一个字,可是在我前半生中一直没有懂得它。有了共产党人,有了改造罪犯的政策,我今天才明白了这个庄严字眼的含义,才做了真正的人。”被特赦的时候,他终于成为了一个可以自食其力的人了,很为他感到高兴。在他所叙述的事情中,他的那些参观经历也给了我很大震撼。日本在中国的土地上所施加的罪行,是永远的也洗刷不去了!
看完这本书,总觉得很匆匆,太多的东西都是一带而过的。我不甚了解的历史,我不太明白的政局,我不太喜欢的世故……给我留下的最深印象,就是溥仪的一生缩影着中国的一段耻辱史。有时候,常去揭揭疮疤,不会让人忘了自己的分量,自己的祖宗!
我的黑驴读后感300字篇5
在读了居里夫人所写的《我的信念》之后,我明白了每一个人对于生活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的,否则你会做什么事,都不会成功的!
居里夫人把自我的科学事业称为“纯粹研究”,是纯粹为着探讨真理而研究的,丝毫不存名利之想。居里夫人在发现镭的时候,本能够获得一笔巨大的财富,然而居里夫妇淡然处之,连申请专利的热情也没有。
研究科学能够发现世界的美,因为科学本身具有伟大的美。这种美,具有无穷的魅力,使人兴趣盎然,好像一个小孩子置身在大自然的景色之中,又“好像在梦幻中一般”,又“好像迷醉于神话故事一般”。这种兴趣使人乐此不疲。
科学研究需要自由。居里夫人说她的“惟一奢望是在一个自由国家中,以一个自由学者的身份从事研究工作”。自由是从事科学研究的前提。在侵略者的铁蹄下,在专制主义的干预下,是无法顺利进行研究工作的。
科学研究需要安静。为了这一种安静,就要避免人事纠纷,所以居里夫人甘愿逆来顺受,竭力克制自我,使自我温和沉静,受了刺激也不懊恼。为了安静,她淡泊名利,与世无争。
科学研究需要时间。为了赢得时间,居里夫人家庭生活力求简单,甘愿清苦,尽量减少家务。为了赢得时间,她甘于寂寞,即使青春时代,也不图青春的欢乐,一个人专心致力于求学。
所以“生活对于任何人都非易事,我们必须有坚韧不拔的精神。最要紧的,还是我们自我要有信心。我们必须相信,我们对每一件事情都有天赋的才能,并且,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要把这件事情完成。当事情结束的时候,你要能问心无愧地说:‘我已经尽我所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