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合同最新7篇

时间:2024-08-31 作者:Tr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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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合同最新7篇

劳动和合同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单位劳动保障代码□□□□□□ 法定代表人邮编□□□□□□ 甲方注册登记地??

乙方(劳动者)姓名 个人劳动保障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户口性质 现居住地址 邮编□□□□□□联系方式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外包单位、外包期限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外包乙方到 单位工作。

(二)外包期限为 个月,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其中含试用期个月。

三、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一)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岗位工作。

(二)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下列 种工时工作制。

a、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为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c、不定时工作制。

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要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 甲方有义务督促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休息休假规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权益。

五、劳动报酬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资执行下列条款。

a、乙方的工资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b、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工资 元。

c、其他形式 。

(二)甲方于每月 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享有最低工资保障。

(三)用工单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甲乙双方约定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月标准为 元。

(四)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外包协议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费用。

(五)甲方跨地区外包乙方的,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按规定享受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六)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因乙方外包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外包,乙方同意重新外包的,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确认外包单位、外包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

九、劳动合同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未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岗三日者,视为自动离职,乙方应于离职次日到甲方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乙方单方面自动解除本合同;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

2、

3、

4、

十一、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二)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方应如实将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外包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三)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和合同篇2

新劳动合同法关于每月工作时间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即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以下行业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劳动和合同篇3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有固定期限,指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的有限期限,期限届满,双方的权利义务即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归于消灭。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也是主要的用工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1)五年以上的长期劳动合同。

(2)一至五年的短期劳动合同。此类合同的期限届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合同。

(3)定期轮换工的合同。主要是指企业从农村招用的农民轮换工,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五年。此类合同的期限届满后不再续订。定期轮换工仍保留农村户口,实行亦工亦农。另外,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八年。

(4)一年以内的`临时劳动合同。主要针对临时性和季节性的生产工作岗位。

无固定期限,指劳动合同不约定合同终止的日期。无固定期限合同规范的劳动关系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和企业的存续期内无限期存续,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劳动关系才可终止。无论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劳动关系,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意见,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此类劳动合同期满的有效期限是以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准。

劳动和合同篇4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xx日起;

c.以完成xx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xx个月的试用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

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xx路xx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xx部门(或岗位)担任xx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xx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xx元。(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xx)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xx。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

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xx(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劳动和合同篇5

单位分立合并支付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吗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那么,在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时候,是否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呢?要按什么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有关知识。

依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的规定,劳动部在《关于贯彻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要求经济补偿。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有一定条件的,但并不包括这里的用人单位分立合同的情况。所以劳动者们要注意了,在单位分立合并时是不能要求支付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和合同篇6

甲方:红砖厂

乙方:砖厂所有管理和劳动人员

第一条:甲方:红砖厂

法人代表(甲方代表):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

一、成品红砖加工组

1、红砖加工组管理主任: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乡柴木沟村人

2、装窑工:辽宁省建昌县汤神庙乡人,等12人

3、出窑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 等5人

4、码窑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6人

5、堵门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2人

6、上煤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共一人

二、半成品红砖加工组

1、半成品红砖加工组管理主任: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

2、扒土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2人

3、对滚工:辽宁省建昌县人。

4、杂质工:辽宁省建昌县人。

5、粉煤工: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人。等2人

6、二刀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2人

7、打手沙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

8、码坯工:辽宁省建昌县人。 等10人

9、开电动拉水坯工:辽宁省建昌县人。 等10人

10、扒煤工:辽宁省凌源人。

三、护架组

护架组管理主任:

护架组工人:辽宁省建昌县人。等14人

第三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20xx年3月生效,至砖厂生产年度结束为止。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成品和半成品管理主任的劳动报酬。

成品和半成品管理主任分别是xx和ggg。二人实行年薪制,年薪三万元人民币。本合同中的年薪是只从20xx年3月工人进厂生产开始到本年度生产结束为止的所产生的工资。

工资发放的形式采取按月发放和年终结清办法。即从三月份开始按照每月三千元发放,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5日,本年度生产结束当日,甲方应把未发放完的三万元余款一次性发给二位管理主任。

二、成品红砖加工组工人的.劳动报酬

(一)工资数额

1、装窑工:实行计件工资。每装一万块砖坯,甲方应付个乙方六十元(包括捡砖头)

2、出窑工:实行计件工资。每出窑一丁红砖为一元二角,一丁为200块红砖。

3、堵门工:实行月工资。每人每月工资为一千五百元。

4、上煤工:实行月工资,每人每月工资为一千元。

5、码窑工:实行计件工资。每码砖坯一万块工资为三十五元。

(二)工资统计时间和方法:工人工资在每月的月底30日(如有31日截止31日)进行本月工资的统计计算。计算工资依据是各工种的管理主任手中的记工单。生产结束的月份的工资应在生产结束当日进行统计。

(三)工资发放时间和方法:工人工资发放,甲方采取押支十五天的方法。发放时间于统计后的下月十五日。生产结束的月份所产生的工资发放的时间为生产结束当日。押支十五天的工资于生产结束当日一同上面工资发给工人。工人已得工资以在会计处领取工资时的签字为准。

三、半成品红砖加工组工人劳动报酬

(一)工资数额

1、扒土工:实行计件工资。每扒土一万块砖坯的用土量工资为十元。 2、对滚工:实行月工资。每月工资为一千元。

3、杂质工:实行月工资。每月工资为八百元。

4、粉煤工:实行计件工资。每粉一万块砖坯所用材料工资为十元。

5、二刀工:实行月工资。其中一人工资为一千八百元,另一人工资为一千七百元。

6、打手沙工:实行月工资。 每月工资为八百元。

7、码坯工:实行保底工资加计件工资。每人每月保底工资为一千五百元。该保底工资是指按照生产年度工人计件工资总额和生产的总月份平均工资不应该低于一千五百元。计件工资超过保底工资按照计件工资发放给工人。码坯工每码一万块砖坯每人可得工资四十元。

8、开电动拉水坯工:实行保底工资加计件工资。每人每月保底工资为一千二百元。该保底工资是指按照生产年度工人计件工资总额和生产的总月份平均工资不应该低于一千二百元。计件工资超过保底工资按照计件工资发放给工人。开电动拉水坯工每拉水坯一万块坯每人可得工资三十五元。

9、扒煤工:实行月工资。每月八百元。

(二)工资统计时间和方法:同成品红砖加工组一致。

(三)工资发放时间和方法:同成品红砖加工组一致。

四、护架组工人的劳动报酬

(一)工资数额

护架组工人的工资采取月工资加计件工资的形式,每人每月工资为八百元。倒二遍架的工资采取计件工资,属于月工资以外的劳动报酬。每倒一万块砖坯工资为十四元。

(二)工资统计时间和方法:同成品红砖加工组一致。

(三)工资发放时间和方法:同成品红砖加工组一致。

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和其它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和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由乙方代表保管。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甲方代表签字) 证明人(签字)

劳动和合同篇7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员工的任意解除权,这种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员工在劳动关系中的弱势地位,维护劳动自主的权利。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法定解除权,只要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出现,员工就可以依法接触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