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应急预案参考8篇

时间:2025-06-28 作者:Anony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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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应急预案参考8篇

供热应急预案篇1

冬季即将到来,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 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 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加强领导, 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1、 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2、 曹山小学成立领导小组, 加强对冬季取暖工作的领导,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 抓细。

二、 取暖方式:

教务处采用电地暖, 会议室和政教处采用空调, 其他办公室和各班教室采用火炉, 宿舍和两个学前班教室采用锅炉暖气集中取暖。

三、 加强管理, 预防为主

1、 根据本校情况, 提前做好冬季用电的计划, 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 每天早上高年级的值日生提前把火炉点着, 待烟放净后学生方可进入教室; 低年级的班级要老师负责提前生好炉火。

3、 领导、 教师要加大检查力度, 要经常检查各室, 如果发现炉子、 地炕有漏烟的现象, 马上安排人员进行修理。

4、 教室要经常通风, 确保室内氧气充足, 谨防窒息。

5、 采用空调和电热, 要严格按照技术监察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好空调和电热的安全检查工作, 做到既保证供暖质量有保证供暖安全。

6、 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 做好每天带班领导和值周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进行一次防火、防电安全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每天放学时要做到班级检查一次, 保证炉火熄灭人走。

8、 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 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 巡视制度, 做好当天的防火、 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 作好记录有带班领导签字后学校存档。

四、 明确职责, 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一)、 灭火行动小组 火灾初起时, 立即切断电源, 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

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 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二)、 疏散引导组:

拓素娟 当火灾发生时, 立即到自己岗位, 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 迅速、 安全的撤离火灾现场。

(三)、 通讯联络组:

长:

俞新龙 成

员:

周正策

张进祥 一旦发生火警, 负责与疏散、 救护各组联络, 控制校园广

播, 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

应立即报警, 先报 119 救火,再报 110 维持校门外秩序, 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 120, 同时报宣和镇办公室和市局办公室。

(四)、 救护安全组:

长:

蔡静璇 李晓娟

陈美玲 当火灾发生时, 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 应协助灭火组和消防人员采取救助措施, 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 120 急救中心。

五、 预防措施

1、 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根据消防知识进学校要求, 通过广播、 黑板报等形式, 宣传消防知识和煤气中毒, 把各项消防制度、 管理网络图上墙。

2、 加强学校消防硬件建设 设置灭火器, 配置 abc 类干粉灭火器, 学校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

设立政教处为学校消防管理办公室。

3、 经常巡查, 排除隐患。

对教室的电源、 易燃物的存放和用电、 用火安全情况经常进行巡查。

4、 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标志在校园内设置学校示意图, 标明消防设施, 水源和消防宣传标志。

六、 应急措施

1、 发生火灾时, 由现场教师或学生向校长报告, 学校领导立即通知广播室, 有广播室指挥相关人员立即行动, 到达预定地点。

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迅速到现场进行指挥。

①切断电源, 广播告知。(稳定情绪第一、 沉着冷静为要,防止引起全校惊恐。)

②呼叫 119、 110, 并根据实际情况呼叫 120, 同时报宣和

镇办公室和市局办公室。

③打开校门。

④灭火行动组到位, 扑灭初起火源, 关闭门窗, 控制火势,为疏散争取更多时间。

⑤疏散引导组到位, 疏散线路原则上按学生出操线路, 特殊情况疏散组, 可临时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 做出果断的疏散线路决定, 并加以引导。

2、 撤离顺序:

按发生火灾地点, 所在班级同层优先原则,先撤离所在班级学生, 后撤离同层次学生(离火源进的班级先撤 ), 再其他层次, 这样既确保重点, 又便于扑救人员进出。

如火灾发生课间, 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级现场指挥撤离, 其他教师按要求指挥。

七、 有关要求

1、 沉着冷静指挥。

组织人员按分工合作, 沉着冷静, 指挥得当。

各指挥疏散教师要识大体顾大局, 严密控制下楼速度,以避免造成楼道挤压, 防止学生因恐慌而跳楼情况发生, 疏散组成员应最后撤离现场。

2、 学生不得参与救火。

学生疏散时必须服从教师安排。

有序按计划快不撤离, 不得参与救火。

3 稳定学生情绪。

无论校园何处发生火灾, 疏散人员都应撤到学校操场、 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 不得任意走动, 更不得返回火灾区。

班主任或指挥教师迅速清点学生人数, 并向指挥教师汇报学生情况。

4 扑灭初起火源。

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初起时, 要就近起用灭火器, 进行紧急扑救, 尽最大努力扑灭初起火源或减弱火势,或关闭门窗控制火势蔓延, 为学生疏散争取更多时间,在学生未完全撤离前又能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离火灾现场。

5、 确保通信联络。

在火灾发生时, 各组要确保通信联络,及时联系, 把有关情况及时的报告总指挥。

供热应急预案篇2

为确保冬季供暖工作顺利进行,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温暖、舒适、安全的学习,办公环境,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迅速地处理各种供暖中的突发事件,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通讯畅通、落实到人”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1、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实施抢修工作,确保供暖的安全有序运转。

2、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安全供暖操作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预案实施

(一)白天供暖遇到因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停暖事故时,先由学校电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

(二)夜间供暖巡视,若发生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的停暖事故时,由值班人员及电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

(三)应急保障措施

暖器故障应急措施: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及时做好防冻工作。

1、购买安装必要的电暖器,直至供暖恢复正常。

2、电取暖器维修工在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理中,应坚守岗位,事故没有处理完毕,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其它供暖设备的保护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坏的事故,除了为控制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伤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待公安、检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检查完毕后,经调查组同意方可清理现场。

4、在抢修过程中,要做到连续作业,抢修不完成,不准离开现场,确保尽早恢复正常供暖。

四、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1、值班人员值班时应及时关锁供暖电器电闸大门,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按时巡查供暖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2、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睡岗、醉岗。

3、应急设备、物资,定期检修、检查,确保完好。

供热应急预案篇3

一年一度的冬季取暖即将开始,全国各地每年因取暖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事件屡有发生,为确保我校在冬季取暖期不发生中毒事故或一旦发生中毒事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成立防冬季取暖中毒领导小组:

组长:赵xx

副组长:董xx杜xx

组员:王xx窦xx丁xx周xx各班班主任

二、加强管理,预防为主

1、每天早上提前把火炉点着,待烟放净后学生方可进入教室。

2、领导、教师要加大检查力度,要经常检查各室,如果发现炉子、地炕有漏烟的现象,马上安排人员进行修理。

3、教室要经常通风,确保室内氧气充足,谨防窒息。

三、一旦发生取暖中毒事件,具体职责分工:

1、于xx(校长)负总责。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负责接待家长和各级领导以及新闻媒体的相关同志,负责事件的调查处理。

2、杜xx(副校长)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开窗和门通风、紧急救护,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3、王xx(政教主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将中毒师生救出现场,维护现场的秩序,负责事件的调查处理。

4、于xx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疏散未中毒或比较轻的学生,将他们带到安全温暖的地带,负责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

成员:李xx、闻德双、孙xx

吴xx、宋xx、王xx

5、赵xx(后勤主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将中毒的师生送往附近医院,负责需转院治疗的师生的用车。

6、岳xx负责到现场临时处理,负责到医院护理。

7、范xx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负责每隔1--2小时向当地政府和局报告一次,汇报事件的发展和得到处理的情况。

8、王xx负责维护校内的正常教学秩序,组织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慰,消除其恐惧心理,安心在学校学习和生活。

总之,一旦出现取暖中毒事故,要全员行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将损失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点。调查后对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供热应急预案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应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事件发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天津市供热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城区供暖主要危险源包括:供热管网、换热站压力容器、电机水泵等转动的机械设备、高低压配电柜、电源、外网输水热网等。

(二)供热水网破裂等原因可诱发事故,影响小区供暖。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建立供热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赵栋杰

副总指挥:王丹(一号站站长)

杨玉武(二号站站长)

成员科室:办公室、工程运行部、物资科。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联系电话:59613020、59613016

(二)救援队成员:

一分队:张鑫、吴芝彪、孙奎富。二分队:曹瑞昌、侯凤来、杨庆武。三分队:杨国山、张国元、孙丽明。

(三)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供热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落实办事处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供热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办事处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贯彻天津市、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成员对事故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等工作。

(5)负责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

办公室:对应急事故紧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和情况

汇总通报;协调解决在供热工作中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供热的紧急情况。

工程部:负责制订供热水网应急事故的技术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物资科:负责冬季供热、用电、用水的联系协调;负责做好所辖设备的维修保养、事故应急抢修;提前做好应急备(配)件的购买申报计划。

维修队:保障热水网的安全、平稳运行;负责做好所辖设备的维修保养、事故应急抢修;提前做好应急备(配)件的购买申报计划。

客服中心:负责向用户及媒体做好供热抢修的说明及解释工作;做好供热抢修的后勤保障和热用户信访工作。

财务科:负责应急资金的启动使用工作。

物资科:负责供热抢修所用的物资的及时购置和普通部件的备存工作。

运行管理科:负责协调解决涉及居民住宅因建设开发出现的供、用热纠纷,及新用户入网手续的办理、发证工作及相关统计工作。

收费科:负责协调解决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热费的矛盾,及用户不热等相关问题的解决处理工作。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运行管理科、工程运行部负责对供热管网监测工作,经常对供热管网进行检查巡视,工程部负责供热运行预警工作,对供热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

2、在辖区供热覆盖范围内建立多个测温、测压点,与各换热站操作系统组成监测网络,按要求定期对供热温度压力进行检测。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号发生后,由运行管理科立即向全体抢险组织机构汇报并尽快向现场负责人发送预警报告,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险任务。

2、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一)在单位值班室设立应急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应急电话为:2950xxxx。在值班室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领导小组)。

(三)应急领导小组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后,立即向有关事故应急小组及负责人汇报;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同时按规定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根据事故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的简要经过。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8、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9、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七、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按辖区供热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影响时间,分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设备临时故障、临时停电以及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的停热,在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锅炉主辅机故障、换热站故障、外网主热水管网损坏暴裂等原因导致事故停热,12--48小时(含48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因锅炉暴炸、或其他事故、对附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同时因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热,48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二)响应程序

(1)工作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

(2)召集调动应急力量:各抢险小组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运送到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现场总指挥按照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建议,迅速组织应急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各应急救援组织保持通讯畅通。

当现场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险要求时,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3)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必须保护好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处置措施

当供热水网地埋管路出现漏水现象,正、副队长立即赶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同时向主管经理汇报,主管经理组织相关人员立即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抢修方案,并将漏水管线解列,组织人员、机具进行抢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应急供热的临时措施。

(四)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事故处置完毕并恢复正常供热后,由供热应急指挥部作出决定,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各抢险队,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恢复正常工作。

应急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

八、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应急救援、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必备设备,必须按抢险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应急救援、防护装置包括防护劳保、应急灯具、灭火器、快速抢险工具等。

(三)应急救援、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实行在岗备用,并做好维护保养、标定校验工作,保持完好无损。

(四)每年12月底前上报供暖中心应急救援、防护装置储备和完好情况。

(五)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所需应急救援材料、机具、设备储备计划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明细台帐。

(七)应急救援物资不得挪做他用。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有权动用应急救援物资。

九、后期处理

(一)应急状态关闭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清理、伤员安置、生产及生活恢复工作;同时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应急记录(包括笔录、摄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资料),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写出应急总结报告,24小时内上报办事处备案。

(二)应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件过程描述,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动用救助力量,参与救助人员,抢险救援情况,应急行动中反应的问题,经验及教训。

(三)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分析辖区供热事故原因,从辖区供热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四)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下达纠正和预防措施,监督落实,并定期组织验收。

十、保障措施

(一)指挥保障:应急指挥部指挥地点设在工业园区锅炉房。指挥地点应具备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需要的设施。能随时接受、传递、指挥应急响应有关信息。应急值班电话:

(二)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清单:(略)

(三)通信保障:逐步建立完善以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建立相应的通讯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的需要。应急响应期间,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指挥、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四)医疗保障:区医院为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定点单位。

(五)经费保障:制定了抢险经费保障制度,财务设立救援专项资金,必须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挪用此款,中心定期对此项经费进行督导检查。

十一、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培训工作;指定计划,分布实施,确保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定期总结,发扬成绩,补漏洞,使培训工作良好运行,有条不紊;定期考核,使培训工作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二)演练:成立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小组,组长李志强;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参加人员为全队职工;定期考核,检查演练的实效性。

十二、附则

(一)责任与奖励:对在供热重大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二)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国环置业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并解释

(三)预案的生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热应急预案篇5

一、编制依据及说明

根据设计的施工图纸、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xx、《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xx),工程工期、现场条件及业主单位要求,建筑安装工程特征,结合我方施工能力,现场条件、质量安全措施,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编制本项施工方案。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京住宅,本工程为宏鑫花园b地块住宅项目,地上由五栋独立的板式住宅组成,地下室二层,连通地面上五栋住宅。建筑面积为150139平方米。其中1#,3#,5#地上为31层,2#,4#地上为26层。动力站房及锅炉房设在地下一层。

冬季供暖热源为自设锅炉房,两台锅炉提供采暖热水,末端采用天棚辐射采暖盘管,埋于天花板处,各层管井内设分集水器,分层控制。系统满水量为280m3,主供回水管线由动力站接至各楼立管,分为高区、低区、新风三个系统,冬夏共用,由分集水器实现冷暖切换。

三、采暖工艺流程

管道系统完善→设备吊装完毕→设备接管完毕→ 立管与主管隔离开→水管附属阀门安装→系统水压试验→系统冲洗→设备接电完成→单机试运转→外围护结构密封完成→锅炉热水供应→阀门控制→系统试运行→调试完成→系统正常运转→交付使用

四、工程采暖范围

目前本工程已经确定的采暖范围为1~5#楼地上部分,采暖要求条件:该范围内的土建结构必须围护起来,外窗玻璃必须安装完毕,锅炉具备点火条件,地下室空调水主管道及主管阀门安装完毕,地上部分天棚采暖用分集水器连接并试压冲洗完毕,机房设备安装完毕,水管接管完毕;设备接线已经完毕;在采暖要求完成情况下,临时采暖可以进行。

五、采暖所用设备

采暖所需要的设备集中在动力站房内,包括分、集水器、锅炉、供热一次二次循环水泵、热水补水系统、海绵铁除氧器、板式换热器、锅炉等。必须保证供热设备及其配套附件安装完成、调试合格的情况下运转管道系统,将热水送至系统末端。

六、临时供暖条件

1、采暖管道系统的完善,试压完毕。

2、用户末端的设备安装完毕,管道末端连接试压冲洗完成。

3、机房内的热源提供,各类设备的试验及调试完成。

4、外围护结构的封闭完成,玻璃安装完成,防止外围结构耗热量太大,造成水管冻裂。

5、临时泄水方案的确定,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系统的水有处可放,不至于耽误而造成大面积的跑水或管道冻裂。要求排水池内的污水泵达到正常工作状态。临时排水池设置在动力站房南侧集水坑内,做临时管线由冷却水立管洞接至工地南门外市政雨水排水沟。

供热应急预案篇6

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乌政办电传〔2024〕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确保全县广大农民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当前煤炭保障工作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针对我县煤炭自身供应能力不足的问题,着力协调解决好与鄂尔多斯限价煤的采购、煤炭运输、设立销售网点等环节的各个问题。确保农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民温暖过冬。

二、组织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成立兴和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负责做好协调保障调度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宋波兼任。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好物流运输

由交通运输局负责,与县发改委紧密对接,组织运输企业提供车辆保障,确保及时将鄂尔多斯市平价煤运输和配送到县,并将煤炭运输到各网点。同时科学规范交通管控措施,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协调解决好通行手续复杂、运输困难等问题。

(二)设立销售网点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立煤炭集中供应点和销售点,城关镇在县城后河、老城区、移民村设立三个网点,负责销售和收取煤款。各村庄特别是偏远村庄供煤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可由乡政府直接送达,或由村委会流动配送。要严格落实煤炭购销常住户实名登记制度,坚决杜绝倒买倒卖行为,同时防止供应不公平等现象的发生。

(三)做好缺口统计

在现有每户2吨煤的保供基础上,由县统计局负责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核算全县农民煤炭需求缺口,作为后续争取农民平价煤的依据。

(四)做好资金保障

由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前期的`购煤资金筹措问题,或者通过煤炭经销企业垫付以及预收群众购煤款等形式加以解决,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运转安全高效。

(五)加强监督监管

由县市场监督局全程监管煤炭保供工作,确保煤炭市场平稳有序,确保煤价和质量符合保供煤的要求,同时严厉打击囤积、违规存煤和各类倒卖行为,保障市场供应。

(六)强化环保监控

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控工作,特别是加强冬奥会期间空气环境治理保障监控工作,对于燃煤散烧引发的空气环境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具体措施,及时进行调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4年供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调度,落实保供责任,坚决打击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圆满完成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任务。

(二)周密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下,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加强从煤源落实、运输保障、网点销售、配送到户等各环节的衔接,及时处置相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动。

(三)强化跟踪督查

县领导小组将协调各级纪检部门,对我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实、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违规倒卖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供热应急预案篇7

一、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在冬季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和交通畅通,正确应对冬季期间可能出现的雨雪、大雾、凝冻等自然灾害,高效有序地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制本次应急预案。

二、雨雪、大雾、凝冻危害程度分析

1、雨雪、大雾天气对交通安全有很明显的影响。综合考虑到便道实际情况,易导致追尾、相撞等车辆伤害事故。

2、由于冬季天气寒冷,易造成雨雪凝冻现象,可能导致现场机械设备和临时用电设施损坏及现场交通事故的发生。雨雪、大雾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构成威胁。

3、大雾天气时,户外施工作业会因为能见度低而影响正常工作,增加事故发生几率。

4、随着冬季到来,潮汐有可能变化,枯期水位降低对新船下水作业尤为重要,因此更要密切关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冬季施工“防雨雪、防凝冻、防大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左志建(总经理)

副组长:xx(副总经理)、xx(总办)

成员:xx、安环部全体人员。

2、成员职责

组长:

(1)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

(2)检查督促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组织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组长因事不能及或授权情况下,代理组长职权,应对应急救援作业。

组员:

(1)现场组织人员负责组织小组其他成员进行抢险工作。

(2)协调人员负责联系各相关单位控制现场动态发展,维护现场秩序。

(3)抢救人员应根据伤者情况,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并及时送往就近医院,使伤者接受进一步治疗。

(4)负责指挥现场交通秩序,以使伤者能及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5)负责材料物资的准备、保管及维护,物资消耗后及时补充。

(6)负责施工现场用电,并在发生触电事故时负责对触电人员进行解救及初步治疗。

(7)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学习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能迅速准确地做出反应,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掌控一切,把可能发生的各种损失降到最低。

4、应急电话

应急救援小组联系电话:xxx

应急救援联系电话:xxxx

四、控制保证措施

1、冬季施工时,要采取防滑措施。生活及施工道路、脚手架子、坡道经常清理积水、积雪、结冰,斜跑道要有可靠的防滑条。

2、各种车辆机械:注意水箱防冻处理,严禁使用明火烤油箱,防爆炸,确保车辆、机械正常运转。

3、及时听取天气预报,对施工现场的电闸箱等机械设备提前做好防雨雪的保护,雨雪天气之前对不使用设备拉闸限电。

4、冬季施工中,凡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穿胶底鞋,防止滑落及高空坠落。

5、雪后发现路面有积雪、结冰现象,立即组织施工人员清理道路,并对重要路口路段进行清理并安排交通疏导人员,指挥交通,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6、雨雪过后要及时清理积雪、冰渣,检查电源、电线是否有损坏漏电现象,如发现用电设备存在损坏应及时修复,避免发生触电事故。注意各项机械设备防寒工作及施工人员防寒工作。

7、如有大雾天气,室外工作人员应停止施工,等大雾消退,方能继续施工。

8、安环部安全员负责加强安全、安全巡查,坚决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建立及保持应急预案的快速反应能力。

9、施工用电及防火

(1)严禁自行乱拉、乱接、乱搭电线。

(2)严格按照正确方式安全用电,配电箱远离火源。

(3)在用电高峰期应特别注意作好安全用电管理。

供热应急预案篇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应对城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供热突发事件),减轻供热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营区内集中供热行业,指导自然灾害和生产事故引发的供热设施受损、大面积停热、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原则。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应急处置工作首位,最大限度减少集中供热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等危害。

1.4.2坚持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协同应对原则。区政府统一领导全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开展应急救援,紧急情况下调动全区各方力量,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1.4.3坚持属地管理、专业处置、快速反应原则。区政府制定本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本级指挥部,组织开展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接受市指挥部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指导。城区各供热企业要组建或聘用专业化应急抢险队伍,引进先进抢险技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科学、合理、快速处置各类供热突发事件。

1.4.4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强化供热安全运行管理,健全安全隐患排查、综合整治、日常维护等工作机制,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2.1.1区政府成立城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供热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各镇街政府、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东营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东营环保分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总工会以及城区各供热企业、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为成员单位。

2.1.2区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供热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供热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指挥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省住建厅等部门给予支持;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的建设管理及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根据供热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指导各镇街、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区(开发区)供热应急工作的实施;收集、报送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对应急情况汇总通报;协助镇街政府对重大事故的紧急处置;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处置所涉及的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做好供热突发事件涉及的建筑物质量安全评估和应急处置,根据需要调用相关建筑物资、机械参与应急抢险救援。

区应急管理局:启动应急响应后,组织、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专家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供热突发事件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协调解决热电联产企业热源生产供应保障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限制、暂停有关工业企业用热的组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储备供热应急用煤、用气、用油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相应资金的落实,并监督使用。

东营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城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根据情况实施现场管制。

区民政局:负责对重大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按有关政策给予救助。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做好应急运输保障,按指挥部要求,建立管辖区域内农村公路路桥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东营环保分局:负责协调做好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提出环境应急处置建议,并配合做好事故现场处置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决重大事故现场伤员救护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供热突发事件中相关特种设备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区总工会:参加供热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做好伤亡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

镇街政府:按照供热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同相关企业做好较大及以上事件先期处置工作;负责抢修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

城区各供热企业:负责本企业职责范围内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处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抢修;按照区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参与其他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供电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自来水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水保障工作。

燃气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燃气保障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

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级供热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与实施;建立供热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报告;负责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供热应急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协调镇街做好一般供热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2.3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根据供热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受区供热应急指挥部直接领导,由区、镇街两级指挥部中位于事故发生现场、行政级别最高的人员任现场指挥,成员由区、镇街两级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行业专家组成。现场指挥部负责调动各类应急资源,具体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实施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保卫、抢险救灾、技术服务、后勤保障、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置6个专业小组:

2.3.1警戒保卫组:由事故发生地各镇街政府牵头,公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3.2抢险救灾组:由事故发生地各镇街政府牵头,消防救援部门、有关供热企业配合。主要负责制定先期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救援实际情况报请现场指挥部批准调动和指挥各种救援力量。

2.3.3技术保障组:由区供热管理部门牵头,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建设、环保等部门和相关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合。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分析事故和灾害情况,提出救援的技术措施。

2.3.4医疗救护组:由事故发生地各镇街政府牵头,卫生部门和当地医疗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组织医疗单位接收、救治伤员。

2.3.5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各镇街政府牵头,交通、电力、工信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现场通讯保障、电力供应、保障抢救物资及装备供应、组织运送撤离人员及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2.3.6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各镇街政府牵头,应急、民政、住建、卫健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建筑、区政等财产损失评估、赔偿等善后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4专家咨询机构

2.4.1专家咨询工作组由供热行业的设计、施工、运营、安全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4.2专家咨询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1)参加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2)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协助救援。

(3)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3监测与报告

3.1预防

各各镇街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各供热企业应做好以下预防措施:

(1)加强首站、中级泵站、换热站、热网的检查与维护,时刻监控系统运行参数,保证供热系统运行可靠。特别在供热设备投退时,严格按规程操作。

(2)日常应保持站内外设备的完好性、严密性,防止泄漏,发现设备任何缺陷要按缺陷管理制度及时消除。

(3)如遇突然停水停电,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及相关预案进行处理。

(4)定期校核各种压力表,如发现不准确或动作不正常,必须立即更换。定期做排气试验,如阀件动作呆滞,必须更换。

(5)对待极端天气要及时与热源厂沟通协调,保障民生取暖正常。

3.2监测预测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镇街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建立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发布预警后,应对重点部位、危险源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工作要求。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各镇街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监测信息的分析、汇总情况,及时对隐患信息进行预测判断;对于外地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报告

3.3.1发现供热安全隐患和供热突发事件应立即报警。各接警平台接到报警信息并初步核实基本情况后,立即通报有关供热企业;进行初步核实后,第一时间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区供热管理部门。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件简要经过,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情况、可能发生的后果及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等。

3.3.2各供热企业发现的供热安全隐患和供热突发事件,应立即进行初步分析判断,根据需要启动企业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抢修力量到达现场核实情况,按照事故等级及时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区供热管理部门,并通报有关单位。突发事件在可控范围内的,要立即实施处置。

3.3.3因第三方施工造成供热突发事件的,施工单位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防护措施,立即报警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供热企业报告具体情况。

3.3.4我区供热突发事件,区供热管理部门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须在事发后2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区应急管理局,40分钟内书面报告,书面续报最迟不超过1小时。

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应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上级指挥部。

3.4信息分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信息报告后,立即对信息进行分析,必要时进行现场勘查,综合评价事件对城区公共安全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迅速提出预警及响应意见。

4应急预警

4.1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镇街政府及供热企业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或极寒天气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自然灾害等其它情况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6)因调度、自动控制等计算机系统入侵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7)热力公司与热源单位沟通不及时造成的影响正常供热。

4.2预警发布

4.2.1我区供热突发事件,区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红色、橙色预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发布黄色预警;事发镇街负责发布蓝色预警。

4.2.2红色、橙色预警发布由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黄色、蓝色预警发布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任签发。

4.2.3预警发布可通过广播电台、电视、通信、信息网络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实施,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警报盲区、重要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3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结合城区集中供热实际情况,由低到高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3.1蓝色预警

(1)因供热设施故障,即将影响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100万平方米以下,且48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的。

(2)供热企业出现拒绝向居民供热现象,即将影响供热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

(3)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30人以内人员聚集或上访的。

(4)可能会发生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供热事故的。

4.3.2蓝色预警行动

由事发镇街启动应急预警,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和供热企业为主进行协调处置,事发地所属供热企业应当及时开展信息研判、先期处置等工作,并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抢修。必要时,镇街分管负责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人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预警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并及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3.3黄色预警

(1)因供热设施故障,即将影响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200万平方米以下,且48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的。

(2)供热企业出现拒绝向居民供热现象,即将影响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5万平方米以下的。

(3)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30人以上50人以下人员聚集或上访的。

(4)可能会发生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供热事故的。

(5)已经发生的一般事件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的。

4.3.4黄色预警行动

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启动应急预警,以事发镇街为主进行协调处置,镇街负责人应赶赴现场,镇街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赶赴现场,参与制定预警方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启动指导、协调供热突发事件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启动技术指导、专家组织等工作;东营公安分局负责启动事发区域的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启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启动应急运输保障、建立管辖区域内农村公路路桥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区卫生健康局启动伤员救护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4.3.5橙色预警

(1)因热源企业供热机组或者供热一次主管网故障,有可能影响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且24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有可能导致供热热源或首站或中级泵站或换热站停热时间超过24小时;或因区政供热管网失水有可能影响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200万平方米以下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有可能影响供热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或即将发生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供热小区弃供、弃管的。

(4)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50人以上人员聚集或上访,严重影响交通等社会秩序的。

(5)可能会发生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供热事故的。

(6)已经发生的较大事件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的。

4.3.6橙色预警行动

由区供热管理部门报区供热应急指挥部,由指挥长批准后启动应急预警。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镇街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预警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区供热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在黄色预警行动基础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限制、暂停有关工业企业用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储备供热应急用煤、用气、用油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相应资金的落实工作;区供电公司负责启动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各自来水公司负责启动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水保障工作;各燃气公司负责启动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燃气保障工作。

4.3.7红色预警

(1)可能出现供热用煤、用气、用油严重短缺,影响相应区域正常供热48小时以上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可能导致供热热源或首站或中级泵站或换热站停热时间超过48小时;或因区政供热管网失水可能影响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的。

(3)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会造成供热热源无法运行,对城区供热造成严重影响的。

(4)可能会发生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供热事故的。

(5)已经发生的重大事件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的。

4.3.8红色预警行动

由区供热管理部门报区供热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批准后启动应急预警。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行政区(开发区)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预警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副指挥长负责具体指挥与处置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在橙色预警行动基础上,区住建局负责启动调用相关建筑物资、机械参与应急抢险救援,落实受灾群众的临时住所;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后热源、换热首站、中级泵站、区政供热管网及临时供热设施、管线的规划审批工作;东营环保分局负责启动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启动组织、参与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启动对供热突发事件中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区总工会负责启动伤亡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

4.4调整和解除预警

预警信息发布部门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的部门应立即宣布解除警报或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4.1我区供热突发事件,区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调整和解除红色、橙色预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调整和解除黄色预警;事发镇街负责调整和解除蓝色预警。

4.4.2红色、橙色预警调整和解除由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黄色、蓝色预警调整和解除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任签发。

4.4.3预警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台、电视、通信、信息网络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实施,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警报盲区、重要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5应急响应

5.1响应发布

5.1.1我区供热突发事件,区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Ⅰ级、Ⅱ级响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发布Ⅲ级响应;事发镇街负责发布Ⅳ级响应。

5.1.2Ⅰ级、Ⅱ级响应由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Ⅲ级、Ⅳ级响应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任签发。

5.1.3响应发布可通过广播电台、电视、通信、信息网络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实施,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警报盲区、重要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5.2事件分级及应急响应

根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情况,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4个级别。

5.2.1一般事件(iv级)

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镇街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因供热设施故障影响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100万平方米以下,48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的。

(3)任何情况下,居民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50万平方米以下的区域内,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的。

(4)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

(5)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30人以内人员聚集或上访的。

5.2.2一般事件(iv级)应急响应

实行部门联动,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和供热企业为主进行协调处置,事发地所属供热企业应当及时开展信息研判、应急处置等工作,并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抢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区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现场指挥部应立即调动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5.2.3较大事件(iii级)

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区直相关部门、各镇街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供热设施故障影响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200万平方米以下,48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的。

(3)任何情况下,居民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的区域内,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的。

(4)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5万平方米以下的。

(5)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或首站或中级泵站或换热站停热时间超过24小时;或因区政供热管网失水影响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100万平方米以下的。

(6)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3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人员聚集或上访的。

5.2.4较大事件(iii级)应急响应

实行部门联动,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供热突发事件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技术指导、专家组织等工作;东营公安分局负责事发区域的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区民政局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运输保障、建立管辖区域内农村公路路桥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伤员救护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5.2.5重大事件(ii级)

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区直部门、各镇街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热源企业供热机组或者供热一次主管网故障,影响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3)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或首站或中级泵站或换热站停热时间超过24小时;或因区政供热管网失水影响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200万平方米以下的。

(4)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或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供热小区发生弃供、弃管的。

(5)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50人以上人员聚集或上访,严重影响交通等社会秩序。

5.2.6重大事件(ii级)应急响应

实行部门联动,在iii级响应基础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限制、暂停有关工业企业用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储备供热应急用煤、用气、用油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相应资金的`落实工作;东营区供电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各自来水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水保障工作;区各燃气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燃气保障工作。

5.2.7特别重大事件(i级)

指对我区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2)出现供热用煤、用气、用油严重短缺,影响相应区域正常供热48小时以上的。

(3)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或首站或中级泵站或换热站停热时间超过48小时;或因区政供热管网失水影响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的。

(4)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热热源无法运行,对城区供热造成严重影响的。

5.2.8特别重大事件(i级)应急响应

实行部门联动,在ii级响应基础上,区住建局负责调用相关建筑物资、机械参与应急抢险救援;东营环保分局负责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参与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供热突发事件中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区总工会负责伤亡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

5.3响应程序

5.3.1Ⅳ级事件响应程序

由事发镇街启动应急响应,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镇(街道办事处)和供热企业为主进行协调处置,事发地所属供热企业应当及时开展信息研判、先期处置等工作,并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抢修。必要时,镇街分管负责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负责人或区供热管理部门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5.3.2iii级事件响应程序

由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或镇街启动应急响应,以事发镇街为主进行协调处置,镇街负责人应赶赴现场,镇街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赶赴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5.3.3ii级事件响应程序

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镇街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或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5.3.4i级事件响应程序

由区供热管理部门报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镇街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副指挥长负责具体指挥与处置工作。

5.4调整和解除响应

5.4.1我区供热突发事件,区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调整和解除i级、ii级响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调整和解除iii级响应;事发镇街负责调整和解除Ⅳ级响应。

5.4.2i级、ii级响应由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iii级、Ⅳ级响应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任签发。

5.4.3响应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台、电视、通信、信息网络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实施,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警报盲区、重要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5.5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5.5.1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力量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5.5.2必要时,组成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5.5.3参与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单位要收集并妥善保存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6信息管理

6.1信息监测

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加强舆情监测与管理。

6.2信息报告

6.2.1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知情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和义务拨打区供热服务热线或供热单位电话,报告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

6.2.2各镇街政府供热主管部门根据事态情况分析判断,属一般事件的,自行组织处置,并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立即上报。

6.2.3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应立即报区供热应急指挥部,详细信息不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上报。

6.3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较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

7应急保障

7.1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7.1.1各镇街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应依托供热企业建立满足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镇街供热主管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所在镇街给予支援。

7.1.2各镇街应建立满足处置较大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所属抢险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7.1.3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建立区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物资储备。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处置需求,及时调遣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7.1.4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各县区政府和相关企业可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与区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或设备物资供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发生突发事故时优先调用。

7.1.5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派或临时征用各县区政府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7.2通信保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处置供热突发事件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日常畅通调度,确保供热应急工作联络畅通。

应急响应期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挥部领导、成员及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7.3交通保障

7.3.1铁路、公路、港航、航空部门应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有指挥部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事后应当及时回收应急标志。

7.3.2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建设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7.3.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事发地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7.4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县区政府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7.5后勤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会同事发地镇街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组织街道等单位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7.6经费保障

7.6.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区、镇街分级负担。

7.6.2区、镇街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7.6.3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8宣教培训和演练

8.1宣教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活动。

预案发布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8.2应急演练

8.2.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

8.2.2我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至少每2年应进行1次演练。各供热企业应当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方案、演练计划、演练评估、演练音像资料等应及时归档保存备查。

9后期处置

9.1总结评价

9.1.1参与事故应急救援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指挥部作出书面报告。

9.1.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审查和整理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评价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救援期间采取的主要措施。

9.2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7)提出处理意见。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根据对事件、事故原因和处置情况的总结评价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报区政府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10.2奖励与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在冬季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10.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并解释。

10.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