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一种把人生经历中的主观感受用文字记录下来的应用文体,大部分时候,写心得体会是我们抒发自己感受的一种方式,下面是团子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校园法制的心得体会5篇,感谢您的参阅。
校园法制的心得体会篇1
从小我们便听过这样的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便是我们对守法最初朦胧的认识。而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们有了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但也许是我们还太稚嫩了,我们可能会禁受不住成长之路上的种种诱惑,这些诱惑往往会使使我们不能分清是非,最后走向犯罪的不归路……
近年来,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多,为了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远离犯罪,做一个真正知法、守法的好学生,我们学校特地为我们组织了法制教育知识讲座,来宣传法律知识。
这次讲座的主讲人是晋原镇派出所的一位经验丰富的警察。他向我们讲述了几个犯罪案例。而犯罪人都是还未成年的花季少年,他们结识了社会上的不良人员并在社会不良人员的怂恿下,逃学去网吧、偷钱、打劫,甚至吸毒,或在学校里和别人发生争执,最终大打出手,导致人员伤亡,最终走向监狱……这样的结果不仅意味着自己的青春将会虚废,而且美好的前途也会因此而毁掉。想到这里,我不禁觉得青少年真的太不应该去犯罪了,带来的可能是一生的遗憾……
这次的讲座使我受益匪浅。有了法律,才会有一个有秩序、充满着正能量的和谐社会。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更不能做犯法的事。我觉得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就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他们禁不住诱惑,抱着“试一试,没什么大不了”的心理,结果却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所以我们要有自控力,不能受不良诱惑的影响,培养自己健康的心理素质,养成良好的习惯,这样会对我们的一生都大有益处。
在这美好的青春时节,让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扬帆起航吧!
校园法制的心得体会篇2
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应该从更长远着手,推行规则教育,
多年来,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则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而规则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需要改变对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规则教育的重视,不能把这一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总之,应该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则及其教育体系,激励家庭、学校和社会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内容详尽而具体,且含有相应后果模式的行为规范,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经验,比如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5年级学生,以及5年级至12年级的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其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规范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如学校教学员工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
由于校园欺凌事件涉及较多学生,在案件的处理上,学校应该占主导,同时应该赋予学校一定的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到一些合适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更有规则意识、校园更安全。
根治校园欺凌,适度法律介入不可少
与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当前对这个问题的治理还显得十分滞后。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我国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犯罪,对于侮辱、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并且该罪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自行去法院起诉。校园欺凌上升到《刑法》的少之又少,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最高处罚标准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且该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应当说,基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智上的不成熟,法律在对他们进行处罚时进行额外的`保护,有其正当和可取之处。但问题在于,受到校园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同样需要保护。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片面化,更不应该异化为对不端行为的宽纵,免受同龄人的暴力欺凌和伤害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题。
立法问题之外,更为普遍也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学校不希望法律的过多介入。出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久而久之,校园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成为滋生校园欺凌的温床。
除了惩戒威慑,我国法律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校园安全保护网方面也鲜有作为。中小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匮乏、身心发育不健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缺乏应对、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果社会不能提供帮助,不能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那么校园欺凌的阴影就无法彻底扫除。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校方和有关单位的救护责任标准化、法律化,让管理不善、监护不周者承担轻则民事、重则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学校发挥主体作用,这是必须的,学校是担当学校安宁、和谐秩序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等等,但是,治理校园欺凌不能只靠学校单打独斗,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这支联合部队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家长部队,孩子在学校欺负人,家长是责任担当人,对于暴力孩子的家长,我们要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家长学会教育孩子,让孩子走出暴力阴影,家长部队很重要,直接关系暴力孩子的转化。二是社会司法部队,就是我们必须在校园建立校园警察,一方面,对校园欺凌现象形成震慑;一方面,及时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制止。同时,我们要建立司法教育强化培训班,对暴力孩子进行强制教育。三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部队。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来源于社会暴力文化,如暴力影视暴力文化,游戏暴力文化,暴力文学,等等,我们应该建立一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的部队,对于有暴力文化的影视、游戏、视频、文字进行清除,铲除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
校园欺凌现象诞生于家庭和社会,危害于学校,治理这种现象,必须从学校开始顺藤摸根,铲除根源。
校园法制的心得体会篇3
依法治国,是我党确定的治国基本方略。部队要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与依法治国的总要求相适应,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军的方针。
古人云:“法立于上,教弘于下。”依法治军,法为先,教为本。近几年,我军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备的军事法律体系,要将这些法律法规落实到部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手段就是搞好部队法制教育,提高部队官兵的整体法律意识。
积极探索新形式新途径,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
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广大官兵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做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法制教育同其它教育一样,也有其内在的规律和特点。在组织教育中,既要贴近部队,紧密联系干部战士思想实际;又要通过教育,使官兵真正学到法律知识。在教育形式上,除坚持思想教育一般程序、制度、方法外,还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注意拓宽教育的路子,善于捕捉各种教育的时机,创造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和方法。
法制教育常用的措施和办法有:一是军区和军两级都要组织法制教育讲师团。由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宣讲,每年至少到部队巡回宣讲一至两次。二是旅、团领导要定期有针对性地给部队上法制教育课。三是大力抓好新兵入伍和老兵退伍时的法制教育。四是抓好法律骨干队伍的培训,建立健全各级法律咨询组织,充分发挥 “小法官”、“小律师”、“小教员”的作用。五是运用现代教育手段,组织官兵经常收听收看电台电视台播放的法律知识讲座等节目,还要结合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拍摄制作一些录象带,有针对性地对官兵进行教育。六是针对部分官兵对违法违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将部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绘制成系列法制教育展板,组织干部战士观看。七是请驻地政法部门的同志给干部战士授课,使大家深刻体会到:在部队遵纪守法,爱军习武,家庭光荣,人人尊重;在部队表现差,甚至违法违纪,家庭荣誉受影响。八是开办法制教育专题广播,教育期间每天出一期“法制教育简报”,及时反映教育中的新人新事。九是针对问题选学法律、法规条款,帮助官兵打深思想烙印。十是课堂教育与课后教育相结合,不断加深印象。除此之外,还要充分发挥广大官兵的积极性,控索新的形式和途径,不仅“授之以鱼”,而且授之以“渔”,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
努力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增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法制教育能不能取得成效,关键看能否联系实际,切实解决问题。衡量一个单位法制教育搞得好不好,不能光看搞了多长时间,讲了多少课,更重要的是看问题解决得怎么样。现在,大多数单位在法制教育时间、人员、内容的落实上是好的,之所以相互之间发展不够平衡,主要差别在于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因此,深入开展法制教育要注重在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当前,不少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现象:法制教育的内容和官兵思想实际贴得不紧,不能对症下药,“少数人得病,多数人吃药”,“不论患什么病,都吃一样的药”。有的部队对法制教育认识不到位,思想有偏差,随意性较大,想起来抓一下,出了问题集中搞,其他时间就很少顾及。有的部队对不同的教育对象不能加以区别,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不能有机结合,存在“我讲你听,我说你通”、“想不通慢慢想”,被教育者则“你咋说,我咋干”或“心里想不通、嘴上也不说”。根据部队的实际情况,法制教育应当着重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加强部队现代化建设,做好打赢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准备是当前部队工作的重点,法制教育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发挥好保证作用。要适时开展集中的法制教育整顿,重点解决思想上防散、管理上防松、经济上防乱和执行纪律上防软等问题,用法律法令和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官兵的行为,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纪律严明,管理严格,确保部队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二是切实提高依法管理部队的能力。学习法律不是我们的目的,而是用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守法的习惯。这就像学习游泳一样,在岸上学习了游泳的动作要领,当然是必要的,但真正要学会游泳,还要下水去练习。现在部队的条令条例不断完善,但有的干部仍然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这种现象,应当引起我们高度注意。
三是帮助官兵依法解决家庭的涉法问题。近年来,官兵家庭遇到的涉法问题大量增加,对这类问题,不少官兵缺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如果不注重通过法律途径帮官兵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只空谈教育而不帮助官兵具体解决一些问题,难以有好的教育效果。
下大力克服不良倾向,使部队法教育正常健康发展
要克服重“普通法”轻“军事法”,忽视部队特点的倾向。军人首先是公民,需要懂国法,但作为武装集团的一员,更需懂军法,只有把自己时刻置于军事法的调整规范之下,才能做到“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部队法制教育应加大军事法学习的力度。随着高技术在战争中的运用,未来战争将呈现范围广、进程快、杀伤大等特点,对参战部队协同作战提出更高的要求。要赢得未来军事斗争的胜利,借助法律建立正规统一的高素质作战部队,并在战斗中灵活运用法律武器,将显得更加重要。
要克服重“知识”轻“意识”,忽视法律意识养成的倾向。法律知识通过学习就可以得到,而法律意识的养成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个人有了法律知识并不一定法律意识就强。现在,我军已由过去的单一兵种发展到诸军兵种合成的部队,诸军兵种的合成训练,作战,要求每个成员要树立高度的法制观念,坚决服从统一的指挥,才能保证部队合得拢、展得开,否则就很难形成战斗力。可以这样说,部队的现代化程度越高,法纪要求也就越严。
要克服重“义务”轻“权利”,忽视权利保障的倾向。在法制教育中应当还权利教育应有的地位,做到权利教育与义务教育并重,强化官兵的主人翁意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作用。守法实质上包括享用权利和履行义务。长期以来,有些人把守法仅仅理解为承担义务,这是一种误解。作为军人,在履行了义务的同时,还有很多权利。当自己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军人应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前,部队官兵及其家庭权利方面涉法问题逐渐增多,其主要表现为“四多”:婚姻和家庭方面涉法问题较多,财产继承和债务纠纷较多,军人合法权益受损久拖不决较多,官兵关注转业和优抚安置政策问题较多。面对涉法问题,一些官兵由于不懂法,或者仅知法律条文,不知如何运用,因而在此类问题面前束手无策。因此,拓宽教育内容,加强权利意识教育,帮助基层官兵解决涉法问题,已经是法律教育的当务之急。
总之,只有通过法制教育,才能使官兵真正增强“懂法”的素质,提高“用法”的能力,强化“护法”的责任,使他们自觉投入到依法治军中去。
校园法制的心得体会篇4
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然而,安全是幸福生活的保障,是生命的基石,也是欢乐的阶梯,所以我们要时刻敲醒安全的警钟,多一份安全思想,少一份事故危机。通过了解那“血淋淋”的事例,难道还不能够敲响我们心中的警鸣吗?
今天我们观看了法制教育电影片,我们懂得了很多的人生道理,知道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影片里讲述了几个典型的真实事件,讲述了青少年,特别是学生由于幼稚无知而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的悲剧,深深地触动了我们的心灵。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基本上来源于家庭教育不当和受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未成年人因为缺乏法制观念,自制能力不强,很容易因为一念之差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犯罪,犯法这两者间有什么区别呢?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甚至更严重。我们都不要自以为是的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这样说,那么你就错。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强奸、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更有甚者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这最美好的时间在那失去自由的地方度过,会对自己的人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青少年犯罪,不仅毁了自己,而且会“连累”到自己的家人。家人把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这样做,岂不是辜负了他们?就算是为了家人,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荒唐事”来。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不但更新了观念,改善了思想,同时也更加了解了当前的社会形式及发展趋势,我们今后在工作中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会进步,学习的过程也是我们成长的过程,更是使思想不断成熟的过程。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应该继续的坚持下去,在学习中不断的进步我们也才会取得更好的成绩!我们的人生轨迹也才会留下更好的印记!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生命如同鲜花一样娇艳,绽放着生命的美丽。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而人生的花季只有一次,青春的火焰也只绽放一次,我们怎能不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呢?所以,我们要以法制为首,敲响安全的警钟,热爱生命,遵守法纪,奏响生命的乐章,让生命之花更加绚丽!
校园法制的心得体会篇5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特意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对于我们来说真可谓是意义重大。
这堂法制教育课里面讲了很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真实案例,围绕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各方面原因展开论述,使同学们更好地认识青少年的犯罪心理。
家,是青少年第一个影响最深的地方,有的父母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子女的照顾。因此,他们胡乱结识朋友,到处留连,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希望父母能关心自己,不惜一切,又偷又抢,坏事做尽……
学校,是第二个影响青少年的地方。例如,一些青少年因为和同学一时怄气,就影响了彼此之间的友谊,还很容易导致心灵或肉体上受伤。又例如某某同学被老师批评了一顿,如果接受不了,就会怀恨在心,便处心积累想谋害老师。罪恶,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一些不经意的事情中造成的,缺少了胸襟,那么,你就会成为罪恶的"猎物".
第三,便是自身原因。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就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就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治作用。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
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
总之,作为一名中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很多,很多。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才能让自己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