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的进步,小伙伴们使用到申请书的情况越来越广泛了,申请书在现如今的环境下有了十分广泛的运用,对于它的写作想必你也有自己的认识,下面是团子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自鉴定申请书参考7篇,感谢您的参阅。
自鉴定申请书篇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岁,民族____族,单位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公司员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__委_________________组,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岁,民族_________________族,单位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公司员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__委_________________组,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
事实和理由:
(简要事故简要经过):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时_________________分,被申请人驾驶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牌小汽车在国道_________________线加_________________米处将申请人撞伤。经_________________市交警支(大)队调查,作出第_________________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申请人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经_________________医疗(法医)机构鉴定,申请人身体_________________部位造成_________________伤,经住院治疗,现已医疗终结。申请人认为交通事故造成申请人的人身损害已达伤残程度。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特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委托伤残评定机构申请。并请向申请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定机构,供申请人选择。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自鉴定申请书篇2
申请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xxx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xxx的死亡与xxxx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认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申请理由:
作为犯罪嫌疑人某某涉嫌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本人根据犯罪嫌疑人某某的请求,认为本案需要对xxx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理由如下:
被害人xxx被致伤后,即被汉台区看守所干警送往xxxx医院治疗,但xxxx医院将被害人xxx误诊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脏挫裂伤”,在治疗过程中,xxxx医院外一科大夫先切开被害人的腹部,但发现被害人的肝脏完好无损,嗣后,xxxx医院外一科大夫又将被害人转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术,因延误时间过长,造成被害人死亡。
20xx年六月二十九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xxx、xxx,汉中市公安局法医xxx,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法医张正明对被害人xxx的尸体作出了《尸体检验报告》,该报告载明:“……经治医院未及时明确诊断,对xxx的治疗时机存在延误”。
20xx年八月,xxxx医院与被害人xxx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xxxx医院一次性赔付给被害人xxx亲属人民币八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本律师认为:
1、如果被害人xxx的死亡是xxxx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犯罪嫌疑人某某就不能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
2、如果被害人xxx的死亡是xxxx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某某也不应当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重伤害的刑事责任。
3、司法鉴定还能解决如下问题:被害人xxx在送往xxxx医院前是重伤、轻伤还是轻微伤,因为本案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被害人xxx被致伤的伤情是“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而“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不属重伤范畴,但属不属轻伤还是轻微伤,有待于进行司法鉴定,如果鉴定是轻伤,那么对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在三年以下处刑;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则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某某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本律师恳请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xxx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xxx的死亡与xxxx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自鉴定申请书篇3
申请人:xxx,年月日出生,汉族,xxx小学学生,
现住xxxxxx
法定代理人:xxx,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现住xxxxx。(系申请人之父)
法定代理人:xx,女,年月日出生,汉族,
现住xxxxx。(系申请人之母)
被申请人:xxx,女,年月日出生,汉族,xxx厂退休工人,
现住xxxx
申请事项: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申请人不服xx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现已提出上诉。在一审审理中被申请人提交法庭xx市法医鉴定中心()法检字第号《法医学鉴定书》,该鉴定依据被申诉人髋关节功能重度障碍这一伤情,比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之规定,将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定为六级。申请人认为,本案被申请人的伤情是由于申请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与我相撞而造成的,应属交通事故,其评残依法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之规定来进行。根据该规定,被申请人的伤情应属或级伤残。因此,现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及法律的公正。
此致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
法定代理人:
自鉴定申请书篇4
1、申报
(1)单位申请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调查
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4、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由此可见,申请工伤鉴定的时效是一年,具体到申请工伤鉴定时间超过一年怎么办,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属于非职工个人原因导致逾期的,职工可以继续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工伤鉴定,即使超期也没有关系,只要能够出具证明。如果人社部门不受理的话,职工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自鉴定申请书篇5
我于__年__月__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出纳一职。
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精神,让我很快完成了转变。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使我们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公司的基本操作流程。在这期间我积极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以期将来能学以致用,同公司共同发展、进步。
三个多月来,我在张总、曲姐、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及关爱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这其中也有许多不足,综合看来,我觉得自己还有以下的缺点和:
一、思想上个人主义较强,随意性较大,显得不虚心与散漫,没做到谦虚谨慎;
二、有时候办事不够认真,经常出现相同的失误;
三、工作主动性发挥的还是不够,对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够,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四、业务知识方面,特别是相关业务流程方面掌握的还不够扎实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学习,不断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三个月合格后,即可被录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因此,我特向公司申请:希望能根据我的工作能力、态度及表现给出合格评价,使我按期转为正式员工。
来到这里工作,我无论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与提高,也激励我在工作中不断前进与完善。我明白了企业的美好明天要靠大家的努力去创造,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企业的明天会更辉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上进,希望上级领导予以批准。
一、工作方面:
1、协助部门同事认真审核各部门报销的费用原始单证。
计划财务部门是公司的监管及服务的窗口,为了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服务及合理地利用公司资金,我积极、认真地学习了公司的管理体系,在审核报销单证时,坚持坚持贯彻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手续不全,费用项目不明确的单证,退回经办人重新填制。
2、协助部门同事为公司员工办理工资卡。
为了保护公司资金的安全使用,听从主管领导的安排,协助同事为公司员工办理工资卡,使员工工资及时发放。
3、对江苏项目公司调拨过来的实物资产及海南项目公司所购实物资产清盘,并建成电子文档保存。
为了杜绝公司实物资产虚增的可能性,对每笔费用报销所涉及到的实物资产项目进行严格细致审核,对盘点到的所有实物资产及报销凭证所列资产进行一一核对。为了避免项目公司调拨过来的实物资产不遗失,进行了二次盘点,如有变动,及时进行调整。
4、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上级安排工作任务做到及时、细致、周全完成。
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严以律已,拾遗补漏,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原因,积累经验,从而完善和提升公司的管理机制,能认真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帮助同事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二、学习生活方面:
进公司以来,本人尊敬领导,与同事关系融洽,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为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我自觉认真学习本公司、本部门、本岗位的各项制度、规则,严格按照公司里制定的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并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理论知识,业务水平和理论素养都有所提高。工作中我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虚心求教的态度,主动向领导、同事们请教,向实践学习,把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知识,查找不足,提高自己,防止和克服浅尝辄止、一知半解的倾向。近两个月的工作,培养了我乐观、自信、诚实、坦率的生活态度;认真、谨慎、积极、主动的工作作风。
我非常珍惜此次工作机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和公司一同成长,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自鉴定申请书篇6
申请人:彭延华,男,汉族,1970年8月28日生,住惠民县石庙镇经二路60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监护人:彭泽庆,男,汉族,1937年10月5日生,住惠民县石庙镇柳编彭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130xxxxxxxx.
被申请人:滨州市优抚医院, 负责人
地址:长江一路与渤海十一路路口向西路北。
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护理等级鉴定,护理期限,误工时间 申请事实与理由
20xx年10日17日下午二点多,原告在滨州市优抚医院被人打伤,伤至颈部,左侧眉弓受伤,在被告处简单缝合,被其送往滨州市医学院附院,入院诊断为颅脑外伤,颈脊髓损伤,完全不能自理。由于附院治疗效果不明显,原告被迫转院到滨州市中心医院治疗,经过中心医院的治疗,出院时不能自行小便,厌食,对光反应灵敏,完全不能自理。现在申请人已经出院,因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等进行鉴定,特向贵院申请,请法院批准。
此致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监护人:xx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
自鉴定申请书篇7
申请人: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____,系____的辩护律师。
申请事项:申请对被告人____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作出认定。
事实与理由:____
我作为____案被告人____的辩护律师。通过会见被告人并听取其亲属的陈述,认为____的行为及精神状况,患有精神疾病之可能性。基于被告人亲属的再三请求对被告人作司法精神鉴定。为此,本律师特提请____人民法院对____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作出认定。
理由一:申请人会见被告人时,发现其逻辑非常混乱,表述不清,七拼八凑,答非所问,异于常人; 理由二:被告人的父亲称____曾因为头痛导致一只眼睛失明,医院认为这种情况无法控制,时隔多年,辩护人认为其脑部神经很有可能患有疾病。
综上所述,____的行为和其以往的病史,如不对他作精神病司法鉴定,就有可能会造成刑加精神疾病患者的严重后果。
最后,恳请贵院接受司法鉴定申请,依法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为____作刑事责任能力鉴定。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